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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计划

 zyp图书馆 2018-07-20














关于印发《泰兴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兴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工作计划

 

 

  根据2017年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精神,原创建指标体系由原来六大领域十大任务38项指标调整为六大领域十大任务40项指标。其中,删除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土壤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环评执行率,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等5项指标。新增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河长制,编制空间规划,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7项指标。原有的指标中,有7项指标发生改变:环境信息公开率由80%调整为100%;城镇污水处理率由95%调整为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95%调整为100%;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由80%调整为100%;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由覆盖率100%调整为开展工作;环境空气质量由优良天数比例≥85%调整为改善幅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由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70%调整为改善幅度。为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2018年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大力实施《泰兴市生态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80%的指标达到考核要求;泰兴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0%。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Ⅲ比例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中优Ⅲ比例达到8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目标;城市内河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达到年度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确保到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三、重点工程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框架、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泰兴市十三五规划,重点抓好十大生态重点工程:

  (一)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建设工程

  1.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建设

  加快推进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建设,确保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市沿江办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水务局、规划局、农委、经济开发区、虹桥园区、济川街道配合)

  2.湿地生态保护

  强化湿地修复和综合治理,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平衡。滨江镇南部建设80亩的湿地公园,滨江镇北部建设100亩的湿地公园。(经济开发区、虹桥园区负责)

  3.沿江退渔还湿、生态岸线建设

  将沿江岸线零散的鱼塘、农家乐、小船厂全部收回,恢复沿江湿地自然风貌。(经济开发区、虹桥园区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市沿江办、水务局、农委配合)

  4.主要河、道生态廊道建设

  以主要河流五横五纵、道路四横四纵为框架,构建河流生态廊道和道路生态廊道。对经济开发区内2条通江内河实施整治。(市水务局、交运局、相关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

  5.绿化带防护林建设

  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绿化带防护林工程。完成通江路至洋思港段绿化防护林建设。启动二期通江路至北二环段绿化防护林建设。(经济开发区负责)

  (二)化工行业整治(减化工程)

  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关闭化工企业13家,改造升级69家,整治重组15家,搬迁转移1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达到90%以上,全年累计减少化工生产企业27家。(市经信委牵头,市安监局、泰州市泰兴环保局、消防大队、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配合)

  (三)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1.工业废气整治

  启动VOCs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开展臭氧治理技术攻关。加大VOCs治理力度,完成水性涂料等清洁原料替代项目23个,完成化工、医药、橡胶和塑料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62个,完成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项目23个,完成餐饮油烟治理项目16个。(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经信委牵头,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配合)

  2.减煤工程

  (1)热电企业整合改造提标

  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全面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其他燃煤锅炉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成江苏奥喜埃化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启动泰兴市金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全市煤炭消费净削减量5.27万吨。(各有关乡镇(街道)、园区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发改委配合)

  (2)清洁能源推广

  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布式能源80MW项目和虹桥园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80MW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虹桥园区牵头,发改委配合)

  (四)水质环境治理工程

  1.污水处理及管网改造提升

  (1)完成城区西片区污水截流工程。银杏新村四区(北区)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兴燕、南街、周曾、二村、复兴、商井等城中村实施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城区配套管网5.54千米。城东高新区、城区工业园、根思乡、姚王镇、马甸社区完善污水管网铺设,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与城区污水管道联网。(市住建局、各有关乡镇、园区负责)

  (2)宣堡镇、河失镇、虹桥镇、曲霞镇、珊瑚镇、张桥镇、分界镇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建化验室,排污口设置自动监控装置并与泰州市泰兴环保局联网,做到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管网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集镇区污水收集率达100%。(市住建局、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各有关乡镇负责)

  (3)古溪镇、广陵镇重新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建设镇区污水管网,确保年内建成投运。(古溪镇、广陵镇负责)

  (4)新街镇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及镇区污水管网工程,元竹镇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工程,确保年内与农产品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新街镇、元竹镇负责)

  (5)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收集主管实施明管改造,铺设管网约20公里,实现所有企业明管输送工业废水至污水处理厂所辖区域集水站或提升泵站。(经济开发区负责)

  (6)黄桥工业园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独立设置排污口,配套建设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并投入运营。(黄桥工业园区牵头,市水务局、泰州市泰兴环保局配合)

  2.城乡河道综合整治

  加快如泰运河接通工程项目建设,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古马干河整治工程建设,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各有关乡镇、园区配合)

  3.饮用水备用水源建设

  完成备用水源地18个涵闸控制物的建设。(市水务局负责)

  4.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提标改造

  完成3-5家高磷、高氮、高盐分、高浓度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5.畜禽污染防治

  对12个非规模畜禽养殖密切村、712个中小规模养殖场和96个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污染进行治理。(市农委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各有关乡镇配合)

  (五)固废与土壤环境治理工程

  1.土壤污染防治

  根据《泰兴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以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为重点,扩大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过程监管,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黄桥镇耕地土壤修复项目,实施河失镇耕地土壤修复项目。(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牵头,各有关乡镇、园区配合)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全市新增垃圾分类小区20个、单位80家、公共区域分类设施170个;1个乡镇开展镇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建设处理能力15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启动建设处理能力5/日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设施1座;启动建设处理能力5/日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座;启动建设处理能力1.5/日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设施1座。(市城管局、农工办牵头,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园区配合)

  3.危废处置工程建设

  泰州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1.5万吨高温氧化暨3.6万吨高低温耦合减量化装置项目和30万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启动土建工程。泰兴苏伊士废料处置有限公司3万吨固废处置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泰兴市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固废焚烧项目建成并投运。(经济开发区负责)

  (六)绿色生活引领工程

  1.绿色交通建设

  增设公共交通运输设施,优先推广普及绿色交通工具。购置20辆纯电动公交车并投入使用。完成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工程,投放1860辆公共自行车。(市交运局、城管局负责)

  2.公园林业绿化

  建成东郊森林公园、植物园、羽惠河东侧公园。对泰兴公园、西郊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完成3000亩成片林改造更新,建成30个森林生态示范村。(市住建局、农委、民防局、济川街道、姚王镇负责)

  3.“双水滨河景观工程

  高标准建设双水滨河景观,坚持以绿为主,注重环境美化,融入文化元素,综合建设如泰运河、羌溪河的亲水平台、涉水步道和慢行系统,打造沿河生态风光带。(市住建局负责)

  (七)环境能力建设工程

  1.环境应急建设

  (1)启动经济开发区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建设。(经济开发区负责)

  (2)建设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以天地一体化为依托,综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经济开发区大气预警系统、移动执法等平台,形成环境应急快速处置能力。(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经济开发区负责)

  (3)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以适应各类环境应急事件。(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安监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2.环境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因子能力建设,达到300个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在备用水源地新建一座自动水质检测站,及时监测水质状况。在黄桥镇、虹桥镇新建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和噪声自动监测站。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备执法随录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等先进执法设备。(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牵头,黄桥镇、虹桥镇配合)

  (八)生态修复工程

  1.古马干河、如泰运河沿线环境生态修复

  利用“12.19”公益诉讼补偿资金约9200万元,继续抓好古马干河、如泰运河沿线村庄、河道实施生态修复。确保2019年度所有生态修复项目全部实施到位。(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牵头,各有关乡镇配合)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确保81个村的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泰州市泰兴环保局负责)

  (2)完成199个行政村村部所在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善长效运管机制,确保村庄污水收集到位,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市住建局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各有关乡镇配合)

  (3)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到2018年底,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左右。(市农委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各乡镇配合)

  3.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古银杏保护,有效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保护长江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实施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乡土树种等稀有物种保护工程。(市农委牵头,泰州市泰兴环保局配合)

  (九)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积极推进生态园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4个。经济开发区力争创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全面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生态环保办、教育局牵头,各乡镇、园区配合)

  (十)生态体制建设工程

  1.生态制度建设

  完善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政府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等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奖惩机制,组织生态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生态环保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生态文化建设

  建设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构建生态环保教育网络平台,开展生态文明专题宣传和环保公益活动,普及生态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文明观念。支持环保公益事业,组建环境公益基金会。(泰州市泰兴环保局、生态环保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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