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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丨时璟丽:坚持方向 转变光伏市场发展方式

 蕴德悦茗斋 2018-07-21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531新政”)引起了行业热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6月1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531新政”是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才发布的,并不是“急刹车”。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告诉记者,虽然“531新政”出台后企业反应比较大,短期内从业人员会感到阵痛,但从宏观产业发展角度,政策的调整对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和持续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此次政策调整并非突然。”时璟丽向记者介绍说,2018年4月,国家能源局已就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办法、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并在一季度能源生产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提出,2018年拟安排100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

 

“如能细心听取当前光伏行业发展形势,认真对待主管部门提前释放的信号,对政策调整就会有预判。”时璟丽说,另外,此次政策也并非“一刀切”,而是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优化,采取分类调控: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情况和需求酌情安排;以稳定的政策支撑光伏扶贫;对于不需国家补贴的各类光伏发电项目放开规模,支持其发展。

 

实际上,作为绿色清洁的能源,光伏发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截至2018年4月底,全国光伏累计装机已超过1.4亿千瓦。光伏发电市场经过10年的发展,年新增装机已达数千万千瓦,是2017年第一大新增装机电源。

 

“现阶段光伏发展发生了变化,政策支持手段以及发展模式必然要随之转变,应该从产业起步和成长阶段的全方位扶持,转移到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创新机制方式上。”时璟丽说。

 

“光伏产业作为重要的清洁绿色能源,总的发展方向不变,但上述政策的有效实施可以使产业发展速度、市场时空规模、发展模式和路径更加合理。”时璟丽表示,新政有利于产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使真正先进的技术和优质产品占据市场主流,还可以抑制地方不合理收费,降低非技术成本,加快光伏发电在成本上与煤电平价的进程。

 

根据目前文件,预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提供补贴的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仍可以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这样的基础性市场规模,是可以起到持续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作用的。加上不需要国家电价补贴的项目,优质企业、优质产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其实,在组件价格快速下降的情况下,光伏发电度电补贴需求也在减小,如第三批光伏应用领跑基地项目的平均度电补贴已降低到0.1元/千瓦时左右。

 

“即便在‘531新政’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统一下调0.05元的基础上,许多项目仍具有经济性,即使没有补贴,也可以找到有盈利能力的项目。”时璟丽表示,对于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果按照《关于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自用电量比例超过50%,则基本不需要依赖补贴。当然这样的优质项目大部分已经开发,那么下一步的重点建议转到推进自用电量比例较低但其他条件尚好的项目,通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模式实现不需要补贴也具备盈利能力。


来源:国家发展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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