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钱时,我发现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要回借条然后撕掉。其实这样在法律上并不保险,正确的做法是要求对方写一张收到还款的收据。因为我国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对方说你没还钱,你说还了,但是又拿不出证据就麻烦了,如果你有对方出具的收据,你就可以证明自己还了钱。仅仅撕掉了借条的法律风险就在这里。 收据的写法一般还要注意用“还、借款”等有歧义的词语。 比方 “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 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只相差一个'到'字,就给了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可能会辩解说,借条虽然是我写的,但只是表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 又比如“还”这个字也有歧义 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uan)还是还(hai),连法官都难以判断。 “借”字用不好也有歧义 比如”甲借乙1万元”就会产生两种不同理解方式:到底是甲借给乙1万元还是甲从乙处借了1万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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