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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离婚之后,这三样东西属于男方,女网友表示:寒了心

 回归9480 2018-07-24

过去的人对于婚姻十分的看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离婚,尤其是农村人。近些年社会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慢慢的发生了变化,很多的农村夫妻常常会因为一点点小事就走到离婚的地步。而离婚势必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很多夫妻都因为财产分割不清而闹得不可开交。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新婚姻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夫妻两人离婚之后,以下这三样东西是属于男方的,女方没有权利进行分割,女网友纷纷表示寒了心。

1.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和车子

新婚姻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全部都是归个人所有,离婚的时候对方不能进行分割。有一部分男性朋友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全款购买了房屋和车辆,虽然结婚之后,女方可以共同使用,但他仍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权利分割的。

2.男方的个人生活物品

在离婚的时候,男方的个人生活物品也属于男方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说衣服鞋子,帽子,袜子,牙膏牙刷,剃须刀等日常的生活用品。这些物品从法律上来讲,都不属于贵重物品,不能进行财产的分割。但如果是金首饰,因为其价值高,金额大,所以不能再做生活用品,离婚时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分割。

3.男方父母遗嘱当中明确只给男方个人的房产

关于父母遗产的继承,如果说有遗嘱的话那么应该要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要是男方的父母去世,留下了遗嘱,遗嘱当中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房产归男方个人所有,那么离婚的时候,女方就不能对这部分房产进行分割。

以上这三样东西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是双方商议好,否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女方是没有权利进行分割的,所以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一定要多多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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