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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出台《忻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

 天天听红歌 2018-07-25

      忻州网讯 近日,忻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忻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着力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规范运行。

      《操作指南》共17小节,涵盖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明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特点和操作方法,为审计人员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了规范性强、技术性高的操作流程。

      《操作指南》对审计目标、审计原则、对象、范围及内容进行了规范。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等,同时明确了每个重点领域的审计内容和具体的审计方法。

      《操作指南》明确了审计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审计计划、组织方式、制订审计工作方案、召开进点会、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提请相关部门协助等方面。其中审计计划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每年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结合换届和领导干部任期调整等工作,向审计机关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委托建议,按程序报批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点会明确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地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财政、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操作指南》指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必要时可以提请发改、国土、环保、经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测绘、地质等部门予以协助。

      《操作指南》明确,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旨在增强领导干部的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意识,促其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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