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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戴家与江西龙虎山天师府的法箓之争[转载整理]

 靈虛閣 2018-07-25

[一]护持经箓后患无穷么?

来源:新浪微博 作者:戴祥柳道长 时间:

我叫戴祥柳,祖传九代道士,对于授箓,我家学渊源,且祖传多代一直从事授箓活动。

授箓是道教特有的一种法会,它可以让受箓人合法取得召神权,还可以让受箓人得到箓上神祇将吏的保护。龙虎山嗣汉天师府自1991和1995年恢复对国内外正一派道士传度授箓以来,因为无箓可授,一直只能授职。

1999年,修水县道教协会成立,我遵照县统战部的要求,于2000年夏,将自家珍藏的四部老箓(即专门授予道士的都功箓、盟威箓、五雷箓和大洞箓)无偿奉献给龙虎山天师府。

2001年,我应邀参加了中国道教协会在上海举办的经箓研讨会。同年在天师府举行了赠送天师经箓交接仪式上,天师府给我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回赠天师像一尊和题匾“天师殿”一块。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还将我款留北京研讨天师经箓,并赠予“护持经箓,功德无量”八个字。张会长非常佩服我对箓文的精熟程度,称在当代实属罕见。《中国道教》和《龙虎山道教通讯》均在当年发表短讯,报道这一事实。

对于道教界来说,我所藏天师经箓在当代正一派道教恢复授箓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没有我的祖上和我收集、整理和保存天师经箓,天师经箓或许已经消亡,不再流传。而且,因为我将部分经箓赠送龙虎山天师府,龙虎山这才恢复授箓法会。

对于学术界来说,我所藏天师经箓具有非比寻常的研究价值,理应受到高度重视。事实上,我也代替了道教学者做了田野调查工作。收集珍藏的天师经箓不仅种类多、内容全,且海内外罕见,极为珍贵。

我所藏的天师经箓,可以说是真正的道教资料宝库,我所举办的授箓仪式,可以说是明清道教授箓仪式的“活化石”。

为了霸占我的箓文,更为了打压、排挤我所从事的正常的授箓法会,龙虎山天师府及江西省宗教局无所不用其极。

一、欲以购买为噱头行霸占之事实

2000年夏,我将自家收藏的四部老箓无偿赠予天师府之后的个把月,张清剑、曾广亮就到修水县统战部找熊部长,叫熊部长出面买我的全部箓文。我想,既然是龙虎山要,就20万吧。可他们却说顶多4万。我拒绝了。说实话,香港那边出我4000万我都不卖。这是我祖传九代的精华,卖箓无异于卖祖宗!

二、欲以我家的老箓骗取我的全部箓文

去年三月,樊金水拿着我家的老箓给我看,说他家也有箓,只不过还缺一些东西,要我拿给他。我一看就说,这箓是我的。因为那些箓上都有我做的记号。他们的目的是想把我的箓文骗过去,我再次拒绝。跟着,他们就禁止我授箓。

这个樊金水跟省宗教局局长张勇是堂兄弟,张勇伯父去世后,樊金水父亲就倒插门到了张家,樊金水也是他父亲到了张家后生的,而且樊金水跟张勇对外一直互称兄弟。

三、欲以暴力强占我的箓文。

今年5月6号晚10点多,我普济道院正在举行拜师仪式及相关法会,一名自称九江市宗教局的人伙同修水县多名闲杂人员强行入侵我道院,迫使我院停止拜师仪式及相关法会。

入侵后,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蛮横无理地拘禁我院所有教职人员,并对我公孙三人进行殴打,并用手铐强行将我们拘禁到宗教局办公室,致使我公孙三人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拘禁期间,他们轮流审讯、哄吓诈骗,威逼我交出我和我祖辈用生命保护下来的古典道教文化瑰宝——天师经箓。他们还色厉内荏地说,如不交箓,就打压到底。

当时,九江市宗教局副局长余志、修水县宗教局局长卢作仁都在场,而且他二人轮流逼供。他们还说:“我们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条是把箓文全部上交博物馆(修水县目前还没有博物馆);第二条就是打压到底。如果不跟我们合作,否则莫怪我们不给你面子!”态度之蛮横一至于斯。

将近8个小时的逼供,加上之前他们对我的殴打,我心力交瘁,5月7号早晨,晕倒在修水县政府门前。后被家人发现,这才叫来救护车送医院急救。

想我戴祥柳,在国内外都不懂授箓为何物的时候,是我指导他们授箓,并将祖传瑰宝无偿奉献给龙虎山,可得到的回报竟是自己的身心不停地被打压,天理何在?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赠予的“护持经箓,功德无量”八个字,眼下想必要改为“护持经箓,后患无穷”了!

转自戴祥柳道长微博

[二]龙虎山天师府关于修水县戴祥柳有关不实网文的声明

来源:道教之音 作者:龙虎山天师府 时间:2016-07-28

道教之音江西讯 龙虎山嗣汉天师府通过邮箱向道教之音网站发来《关于修水县戴祥柳有关不实网文的声明》一文,内容如下:

近期,江西省龙虎山天师府注意到有一篇《护持经箓后患无穷么?》的网文在网上流传,该虚假网文的内容严重不实,随意编造有关情节恶语攻击龙虎山天师府及有关单位、个人,造成天师府名誉受损和恶劣的影响。谣言止于智者,该修水县戴祥柳不遵国法、教规,私自向不明真相的海内外同道及信众滥授私箓,借教谋利敛财,且屡教而不改,受到一定惩戒,实属咎由自取。为维护天师府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避免有关网文、传言继续误导广大同道和信教群众,天师府特作如下声明,以正视听。

一、有关修水县戴祥柳向天师府提供经箓资料的前后经过

1991年、1995年,经国宗局、中道协批准,天师府重开箓坛,恢复对海外和国内的授箓活动。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每次授箓活动仅授予职牒,而未授予经箓。为此,天师府一直都将整理、恢复全套的天师经箓作为重要工作,并成立以张金涛主持为组长的“天师经箓整理小组”,派出人员前往浙江乐清、福建泉州、波阳、贵溪等地,搜集到大量经箓资料。2000年夏天,戴祥柳主动来到天师府,声称其已经搜集到大量经箓资料,将愿意无偿献给祖庭。天师府及时派出研究人员张青剑(已故)、曾广亮前往修水,在修水县委统战部熊部长的陪同下,与戴祥柳会面商谈。随后,修水县樊金水、戴祥柳等三人,将其搜集整理的部分经箓资料赠予天师府。天师府考虑到戴祥柳搜集经箓付出了时间和努力,颁发了《荣誉状》,补助了一定车马费,在当年的《龙虎山道教》上刊登消息一则,还将其子戴林生破格收入天师府学习科仪(后来自行离去),以表示对戴祥柳搜集经箓作出努力的感谢。然而对其后来的所作所为,是始料未及的。

二、道教授箓教制的历史沿革和当今授箓现状

祖天师创立授箓教制以后,第四代天师张盛自汉中迁还龙虎山,每年三元节登坛传箓,开科范以为常。至南宋嘉熙三年(1239年),宋理宗赐三十五代张可大天师“提举三山符箓”, 元明以后,张天师受命“永掌天下道教事”,设立万法宗坛,这一系列历史事件,宣告道教正一派授箓统归龙虎山。尤其是在明代,朝廷还曾六下圣旨严禁私出符箓,违者须受国法严谴,还在天师府内敕建万法宗坛、法箓局等建筑,专司负责经箓的印制和授予。在当今,天师府授箓活动以来,至今已开坛授箓三十余届次,海外箓生达五千余人,内陆箓生也超过三千。历届活动均按照中道协有关授箓的各项规章逐级审批,如法如仪的举办科仪,按照“三山滴血字辈”和师承关系以及《天坛玉格》拨给法名、职衔、将帅、心印等,尤其是2009年以后,《太上三五都功经箓》整理完成,改变以往“授箓不得箓”的现象,取得广泛好评。恢复授箓传统,对于正一派传承发展意义极为重大。通过不断的完善,近几年的海内外授箓活动得到上级领导和各地道友的广泛好评。尤其是2015年9月举办的对台千人授箓大法会,规模空前,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中央统战部领导和国家宗教局、江西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由此可见,从古到今道教授箓活动非常神圣、严谨,并不是任何宫观、道人随意可以举办的。在当代,举办道教授箓活动需要逐级申报,取得中国道教协会同意、报国家宗教局备案后方能举办,并由中国道教协会主办、江西省道教协会协办、龙虎山天师府承办。因此,戴祥柳、戴林生等人根本不具备为信众授箓的资格,不论按古代的传统,还是当今的法规,他举办的授箓活动均是非法无效的。

三、关于修水县戴祥柳滥授私箓,龙虎山天师府的两点态度

1、龙虎山天师府正在使用的《太上三五都功经箓》,是在历时十余年收集的大量经箓资料基础上,一依古制,精心整理,并经中国道教协会审定的。戴祥柳提供给我府的经箓资料,首先这些资料肯定都是历史上从龙虎山流传过去的,再者听当地许多道长反映戴祥柳在周边地方搜集了一些经箓,经箓残缺不完整,尽管如此我府仍然向戴祥柳表达谢意。谁料,戴竟然打着天师府的旗号,滥授私箓,借道敛财,对此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2、戴祥柳、戴林生父子是九江市修水县人,其人虽罔顾法令,大胆妄为,屡次举办非法授箓活动,在道教界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这次九江市、修水县民宗局高度重视此事,对戴氏父子长期违法举办涉外授箓活动依法予以查处。天师府认为,这是坚持维护国家的宗教政策之举,是规范道教授箓教制之举,是维护道教合法权益之举,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

四、对于在网络上肆意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个人和群体,龙虎山天师府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龙虎山嗣汉天师府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2015年中道协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通过的《关于正一派道士授箓的规定》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道教自身建设,继承正一派授箓传统,规范授箓活动,健全教制仪规,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道教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正一派道士受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皈依“道、经、师”三宝,经过传度,有传统的师承法派;

(二)持有道教教职人员证书;

(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纯正,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威仪端庄,持守规戒;

(四)传度两年以上,道装整齐;

(五)掌握道教基本知识,能依科习诵各阶经诰,熟悉道教主要的科仪规范,能从事斋醮仪典活动;

(六)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审核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立道教协会的,可由当地道教协会或所在宫观推荐,报中国道教协会审核。

第三条 正一派授箓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组织主办,授箓宫观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行授箓活动。举行授箓活动,须由承办授箓活动的宫观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向中国道教协会提出申请,中国道教协会同意后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四条 承办授箓的宫观,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并有授箓历史传统的道教活动场所;

(二)管理组织健全,道纪严明;

(三)有举行授箓科仪法事活动的能力;

(四)有授箓活动所需的殿堂、斋堂等设施;

(五)有颁发给受箓道士的法器、经典和法箓;

(六)有授箓活动必需的经费。

第五条 箓坛监度、传度、保举三大师以及护坛六大师由中国道教协会礼聘。

第六条 箓坛三大师以及护坛六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本人受过箓并具有相应的经箓品秩;

(三)持戒精严,熟悉授箓仪轨:

(四)通达典籍,能开导后学;

(五)入道20年以上;

(六)持有道教教职人员证书。

第七条 申请授箓的正一派道士,须填写中国道教协会监制的申请表,依本规定第二条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坛受箓,统称箓生。

第八条 经箓品秩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通《早晚功课经》,诵《道德经》、《度人经》;升授《太上正一盟威经箓》,通正一诸经;加授《上清三洞五雷 经箓》,通上清经;加升《上清大洞经箓》,通三洞经;晋升《上清三洞经箓》,通览藏经。箓生的法职道位依《天坛玉格》给凭。

第九条 初授三年后可申请升授;升授八年后可申请加授;加授十二年后可申请加升;

晋级经箓品秩的箓生,应通习相应品阶的经书,并按本规定第二条的要求,通过箓坛大师集体考察复核,凭道德功行方可晋级;

凡升授、加授、加升、晋升经箓品秩的箓生以及破格晋级经箓品秩的箓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提名,报中国道教协会审核同意。

第十条 经过授箓的正一派道士,发给箓牒作为受箓的凭据。箓牒由中国道教协会制作,箓坛颁发。

第十一条 每次授箓人数由中国道教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箓坛不得擅自增加。授箓时间不少于五天。

第十二条 承办授箓的宫观可向箓生适当收取必要的费用,费用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三条 箓生放弃道教信仰或严重违规犯戒,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须对其情况进行核实,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立道教协会的,由当地道教协会或所在宫观核实,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其所持箓牒失效,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行授箓活动、印发箓牒的道教团体和宫观,其授箓活动及所发箓牒均无效,并追究该道教团体和宫观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江西省道协解除戴祥柳、戴林生道教教职人员身份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中国道教协会-国际道教论坛 时间:2016-05-31 11:22:43

近日,江西省道教协会作出决定,解除江西省修水县戴祥柳、戴林生二人的道教教职身份,并上报江西省民宗局注销其教职身份备案。江西省民宗局已回函同意注销其备案。

据悉,戴祥柳原系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普济道院住持,戴林生是戴祥柳之子,二人均为祖传正一道士,并经江西省道教协会认定道教教职人员资格。江西省道协认为,戴祥柳、戴林生身为道教教职人员,近年来二人不顾国家法律规定和道教传统,多次组织非法授箓活动,收取高额费用,欺骗信众,受到当地宗教部门的严肃查处和诫勉教育,但仍屡教不改,无视国法教规,道风不正,借教敛财,在社会上已经造成极坏影响,损害道教形象,根据《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解除戴祥柳父子的道教教职人员身份,建议撤换戴祥柳修水县普济道院住持职务,责成九江市道协收回二人的《道士证》。(戴祥柳的道士证统一编号为009588、发证编号为GI002;戴林生的道士证统一编号为009591、发证编号为GI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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