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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济私、挪用公款……领导干部的公私观为啥出问题?

 yxzxyz15 2018-07-25

  领导干部的公私观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首先是如何运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即是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民众服务,还是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己谋利;其次是如何摆正自己与党和国家的关系,即是以自己为中心还是以党和国家为中心,是以自己的事业为重还是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

  客观来说,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有较为正确的公私观,能够慎用手中的权力,能够优先考虑党和国家的需要。

  但是,有少数领导干部在这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在对待公私关系问题上常常模棱两可,甚至把私凌驾于公之上,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者有之,向党组织和国家讨价还价者有之。

  公私观不正有哪些表现?

  一是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个人谋取好处和利益:

  有的党员干部利用公款铺张浪费、奢侈享受,甚至以解放思想为名,行公款行吃喝玩乐之实;

  有的经不住金钱、物质和美色的诱惑,将权力作为交换的商品和资本;

  有的打着改革之名,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随意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不公正规则来大肆谋利;

  有的公私不分,把私事当公事办;有的胡作非为,将为民众的服务变味为对民众的刁难,不给好处合法合规的事也拒办,给了好处违法违规的事也敢办。

  二是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亲朋好友谋取不当利益:

  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各种项目和工程,搞权钱交易,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有的打着协调关系的幌子,利用掌控、分配公共资源的便利,慷公家之慨,充私人之实;

  有的将人情与原则混为一谈,花公款请客,借用权力为亲朋好友办私事。

  三是做任何事都以对自己和所在小团体有好处为前提:

  有的党员干部罔顾党和国家的利益,不管做什么事都先考虑小团体的利益,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的事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千方百计往外推;

  有的在处理个人与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关系时,总是以自己为先而不是以党组织为先,以个人事业为重而非以党的事业为重;

  有的斤斤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常常以是否能够增进个人私利作为判断与单位和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对自己有利的事就多干,对自己不利的事就不作为,对自己喜欢的同事就重用和给好处,对自己不喜欢的同事就边缘化和穿小鞋。

  公私观不正的原因是啥?

  一是分领导干部出现了价值观上的认识误区

  部分领导干部出现价值观念或思想认识的误区,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等方面,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混乱甚至迷茫。例如,一部分领导干部由于没有公私分明的观念,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不以损公肥私为耻,甚至反以为荣,认为公家的东西不占白不占,不拿白不拿,占公家便宜多是有本事和有地位的象征。

  这实际上就是只讲私利而不讲公义的价值观混乱的表现,没有认识到公款、公物是公家的东西,公共权力是人民的赋予,均不可乱用,更不可私用和私占,否则必然带来腐败。

  二是制上的不完善为以权谋私者打开了方便之门

  如果体制不够完善,那么一些领导干部就可能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甚至将这种私利假冒为公共利益。

  例如,当下中国的体制中确实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存在着公私界限不明晰的中间地带,这就为一些领导干部或利益集团运用公共权力逐取私利提供了机会。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最大程度地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类的本性,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的领导干部掌握着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体制的不完善就为那些利欲熏心的领导干部提供了可以利用的漏洞,他们自然而然就会趁机公权私用,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

  三是乏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

  应当说,我们国家通过努力已建立起了不少监督权力运行的机构,他们在防止公权私用和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我国仍然处于转型期,法治社会还在建构中,各项法规的制定、实施、接受和完善都需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监督机构的有效运行和进一步完善也尚需时日,这自然会出现大量权力监督不到的“灰色地带”

  所以,传统的人治观念和人情观念在这时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人们面临的问题,往往比走法律和制度的渠道成本低、效率高、回报多。人治观念和人情观念的最大消极作用,就是对法律和制度的蔑视,其必然结果是公权私用的泛滥,以及公共权力为一部分利益集团所绑架,变成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

  如何树立正确的公私观?

  公私观是检验领导干部官德、作风和党性的一个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要做到官德优良、作风正派和党性坚定,就必须杜绝不良公私观念,树立正确的公私观。要达到此目标,需要针对上述公私观不良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首先,对领导干部要有高于普通民众的从严要求。要认可领导干部追求私利的正当性,保护他们的合法所得和正当分配的利益,同时又要严惩他们以权谋私的贪腐行为,反对他们与各种利益集团合谋对公共资源进行非法侵占。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和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做到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其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心存敬畏,自觉坚持公私分明原则。一是要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明确公私界限,不能将私利、私欲凌驾于公利之上,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自觉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二是要教育领导干部多存公心和力戒私心。要明白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实际上就是对自己个人利益的保障,没有公共利益也就没有所谓的私人利益,凡事都只为个人利益打算的人最终毫无幸福可言。

  最后,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一是要严密设计使用公款和公权的制度,不要留有领导干部可能私用的空子;二是要利用相关法律和制度强化对以权谋私者的问责力度;三是要培育公私分明的成熟权利意识,既包括公权和私权意识,也包括公权和私权边界意识,最终使领导干部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加尊重法律法规、关心公共利益,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

编辑:姚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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