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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李怀乾参悟《老子》十数年心得!

 鹿文康金 2018-07-26





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续接上文:


正是由于人类具备生命灵智能力,所以人类对宇宙万物具备强大“观”的能力。如果没有生命灵智之“观”对宇宙之“道”蕴含的秩序进行照耀、测度、干扰、加持、加工、重构的振动相干叠加,那宇宙存在本身就是晦暗混沌的,从人类“本位”来说,宇宙本体存在对人类就是没有意义的。正因有生命灵智照耀、测度、干扰、加持、加工和重构的“观”照,宇宙万物存在才光明呈现而秩序判然,宇宙才“有”(存在)意义。所以生命灵智之“观”非常重要,它无处不在,无处不发挥作用。也可以说“观”即是生命灵智在“欲”之“愿力”推动下对“道”之认识把握和对“德”之把握方式和过程。对任何事物的研究都不可能排除生命灵智之“观”对所观事物的振动相干叠加的影响,如果排除“观”的因素对所观事物的影响,其研究成果都是不究竟的。并且任何事物若排除生命灵智之“观”,其存在也就是没有意义的。


实际上,不唯生命宇宙具备生命灵智和生命灵智之“观”以及转识成智的能力,自然宇宙和社会宇宙也具备同样的生命灵智之“观”和转识成智的能力,并且也在发展进化过程中增强生命灵智和生命灵智之“观”的能力,并形成高级生命灵智“无”态的种子(藏识)永远传承下去,形成宇宙意识和宇宙意志,也就是自然意志和社会意志。比如,人类社会互联网发明后的广度覆盖和深度应用,是人类集体生命灵智也就是人类“共识”的产物,相当于社会这个生命体进化出了越来越发达、灵敏和完善的神经系统,从而促进人类社会跃进式地快速进化而变得越来越智能。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宇宙与社会宇宙也是生命宇宙,也具备智能,因而也具备意志,就是宇宙意志和社会意志,只是由于它过于广大而不易为人所具体完整地“观”到罢了。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深入下去容易引人陷入人格神化崇拜的泥潭,在此不做深入阐述。


如果将“可-非”这组概念以“阴阳”代之,虽不究竟亦未尝不可。《老子》全篇少见“阴阳”二字,只是在第四十二章阐述万物创生方式时出现过一次。这是由于虽然“阴-阳”这组概念也可用以描述振动的“可-非”,而更多是描述事物存在性质,也就是振动本身所呈现的存在性质,因太过抽象,作为工具概念使用来定义守中振动的定域边界范围,其操作性也就是工具性不强,还容易将人们引入神秘化歧途,远不如“可-非”来得直观明确。实际上“阴阳”是用以描述“可-非”整个螺旋振动过程所呈现(生)出的性质的,至于描述事物存在的显性秩序本质还是用“可-非”,所以用“阴阳”代“可非”虽也勉强但并不准确即不“究竟”,《老子》通篇讲述的就是在“有”之层面上对立统一阴阳平衡振动显序之理,以及在“无”之层面上阴阳合一的整体全息存在隐序状态。


在宇宙本体论和生成论之下,《老子》还主要阐述“以有观无,以内感外”认识论之“观感”修行大原则、大法门,最后凝结为生命灵智之“心”。就像“阴阳”一样,虽然《老子》中很少使用“心”字,可是作为体现人之内在生命灵智能动性的“心”或者说“灵性”、“生命灵智”和“灵能”,是无处不暗含其中的。陆九渊、王阳明将其发明出来成为心学:心感道而知道,身应道而行德,心知身行,心身合一,知行合一,就是心学之全部内容。这个心,不单是“人心”,还有社会之心、人类之心、天下之心、宇宙之心等含义,也就是“道心”,“道心”就是“宇宙意志”或“自然意志”、“社会意志”。后文还会阐述能够正确“观”之前提是“澄心”,也就是“澄怀观道”,明心而见“自性”,这既是个人修心悟道之要旨,也是人类心灵得以净化,灵性得以解放,灵力得以提升,灵能得以加强之出路。


按常规阐述方式,既然老子要阐述的是“道”和“德”,就应该首先给出道德概念之清晰定义。然“道”太过抽象,《老子》是为了引导人明道行德的,但老子深知人之局限,人是很容易曲解、妄解或为了自我私利而故意歪曲道德真义的。因而在阐述“道德”之前首先要预防人为对道德之情感化理解所造成的扭曲、偏颇与极端。引入了“道-名”、“有-无”和“可-非”这三组完全不具人格化和情感化特征的概念,从认识论上进行预防校正,让人们明白“道德”不是世人通常基于情感判断下的非黑即白或非对即错,它是超越于黑白对错等人为情感判断和时空而存在的秩序合秩序下的存在状态。这种矫正功能,在后文凝结为“弗”。


《老子》通行本之句读“道可道,非常道”与帛书版之句读“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并没有什么区别,都将“可-非”这组体现对立统一和动态振动平衡之关键概念给抹杀掉了,从而将明明白白之认识论彻底变成彻头彻尾之不可知论。这造成了人们要么产生对宇宙本体之“玄”认识的无力感,加之以“常”取代“恒”更是强化了人们的这种迷茫感觉,觉得大道真理真知不是可以被人认识和掌握的;如此一来,要么造成现实世界无条件顺从和逆来顺受的奴性;要么造成对不可知世界之无视和无所顾忌地肆意破坏。将“恒”变成“常”,如此句读和理解完全背离老子真意,两千多年来谬种流传,断人慧命,恶果丛生,贻害无穷。


句读为帛书本之“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或者通行本之“道可,道非,恒道”亦没有区别。都是在说明一个道理——作为大道之“有”层面的“可”与“非”都是永恒的大道所含。可、非是体现事物振动本质的对立统一和共生共存的,任何“可”之事物都是从“非”转变而来,任何“非”之事物都有其“可”的一面。人们所要做的是完整、平衡地认识和对待“可-非”之一体振动存在,把握“可-非”转化方式,以推动事物合道发展。人们有普遍的斥“非”趋向,对于“非”之事物不容忍,造成了人类生命灵智和行为混乱不堪而自食其果。诚如《淮南子·人间训》所言:“众人皆知利利而病病也,唯圣人知病之为利,知利之为病也”。


从部分完整振动的社会之“有”角度看,每个人都是从看似一无是处的婴儿长成大人,每棵堪作栋梁的参天大树都是从微末种籽萌芽长大的,每个成功都是由一系列不太成功的部分堆砌出来的。婴孩需要成年人呵护养育才能成长,种子需要阳光雨露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以作栋梁之才,错误需要宽容才能改正。正视疾病才有可能恢复健康,讳疾忌医则必命不久矣。人们只有重视“非”之事物和事物“非”的一面,才能控制自己少犯错误,每个人只有自觉改正自己的“非”,人类才能有更多的“可”,人类不应该只察察于“可”而闵闵于“非”。


未完待续,明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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