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造香坛、浴盆、香膏之法则 大纲: Ⅰ.造香坛的法则(1一16) 1.舌坛1.5’见方,高3’。木造,包金。 2.祭司早晚要在坛上烧香。(香代表祷告,诗一四一2) 3.大祭司一年一次要在坛角行赎罪之礼。 4.插段——每人每年当献的赎命之价。(半舍客勒) Ⅱ.造洗濯盆的法则(17一21) 1.用铜作,放在会幕和燔祭坛的中间。 2.祭司进会幕或就近坛之前,在此洗手洗脚。 Ⅲ.造圣膏、圣香的法则(22一38) 1.以没药、肉桂、菖蒲、桂皮、橄榄油制圣膏油。 2.以香料、乳香、盐制圣香。 3.圣膏、圣香不可私自制造。 习题: 1.香坛与约柜、桌子、灯台关系位置如何? 2.是否代表将祷告陈明在三一真神之前? 3.每人每年应交的半舍客勒是否就是丁税?(太十七24) 4.从院门到圣所,必须经过燔祭坛和什么? 5.这是否代表罪得赦兔,成为圣洁才能亲近神? 6.身体洗净后就当怎样?(来十22) 7.被圣膏油所膏的人或物就分别为圣了吗? 8.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归属于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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