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原创作者石大爷,编辑马良。欢迎关注卫生监督员俱乐部,及时接收新文章。 问:中医诊所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借给一个负责人无资质的场所开展针灸推拿,原中医诊所医生又在另外一个地方持复印件执业,应当怎么处罚? 答: 1.对原诊所:原诊所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6条处罚。 2.对承租人:若承租人自己不行医~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处罚;若承租自己开展行医~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9条处罚。 3.对原诊所医师:因该医师没有变更注册或备案新的执业机构~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7条处罚。 4.接受原诊所医师执业的机构:若该医师开具了处方~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按照使用非卫处罚;若未开处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查处。) 5.若新执业地点是原诊所医师自己设置并行医~依据《执业医师法》第39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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