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下逐水法 定义 泻下逐水法是根据“泄可去闭”的治疗原则,针对肿瘤患者具有的积滞壅结、实热内盛、水饮停积、寒痰郁结等证候而拟定的治法,属于“八法”中的下法。 病机 肿瘤患者患病日久,更经历手术、放疗、化疗等各种治疗,导致正气不足,肺、脾、肾三脏虚损,水液代谢、输布异常,停聚于内,加之癌毒猖獗,邪无去处,水湿与其他病理因素如痰、热、瘀、气等相结则形成积滞壅结、实热内盛、寒积痰阻等各种变证,需攻下病邪。 临床应用 1.荡涤实邪 泻下逐水法在于攻逐里实之邪,用于清除肠胃积滞,荡涤实热,攻逐水饮,祛除寒痰等,可迅速获得显著效果,但对部分疾患效果不能持久,只是治标之举,还需加用针对性治疗。 2.注意保护正气 泻下逐水药物往往药性峻猛,反应激烈,易于损伤正气,常用于肿瘤伴有肠梗阻、大便干结以及多种肿瘤引起的胸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实证患者。泻下逐水法在于攻逐里实之邪,有表证者不宜使用;年老体虚、新产之后、妇女经期、病后津伤、失血者慎用,必要时攻补兼施或先攻后补;孕妇禁用。 3.辨证善用 由于患者体质有寒热虚实的不同,证候有热结、寒结、燥结、水结等区分,因此立法、选方、择药亦应随之不同,可分为寒下、温下、润下、逐水,以及攻补兼施或先攻后补等不同治法。辨证论治时需要明察虚实之轻重、分清标本之缓急,勿犯虚虚实实之戒。在应用泻下逐水剂时,应掌握“中病即止”“得效即止”的原则。如果选控涎丹、十枣汤、舟车丸等峻猛之剂,应遵循“衰其大半即止”的原则,不可过度,以防损及元气。 常用药物 临床常用的泻下逐水药物有大黄、厚朴、枳实、芒硝、防己、椒目、葶苈子、白芥子、大戟、芫花、壁虎、续随子、商陆、陈葫芦、河白草、牵牛子等。 来源:《中医肿瘤治疗学》——王居祥、徐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