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甲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可以为三级吗? A1:可以,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Q2:防火墙设置在哪些场所中,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h? A2: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Q3:厂房或仓库内可设置员工宿舍吗? A3:厂房或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Q4:当厂房内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增加25%吗? A4:不可以。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仍按《建规》表3.7.4执行。
Q5: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有何要求? A5: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
Q6: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都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吗? A6:当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应划分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Q7:哪些营业性用房属于商业服务网点? A7: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Q8: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多少? A8: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Q9: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此处的人员密集场所指的是哪些场所? A9:“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Q10: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如何确定? A10: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位于地下、半地下时,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当位于地上时,应根据《建规》表5.5.21-1确定。
Q1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含剧场和电影院吗? A1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场所均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包含剧场和电影院。
Q12:超高层住宅要设避难层吗? A1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建规》第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Q13:住宅的敞开楼梯间可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吗? A13:可设置,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Q14:哪些仓库可以采用卷帘门? A14: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Q15:客梯可作为消防电梯吗? A15: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Q16: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哪些规定? A16: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Q17: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哪些规定?
A17: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4)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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