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两票制CSO咨询∣企业内训∣医药政策 云中鹿 编辑 【云端导读】 目前广东省已有深圳、东莞、广州、佛山、肇庆、珠海共六个城市实行GPO药品采购,“深莞模式”的实施成果已成为广东多地GPO采购的主导和借鉴。而近日又有消息透露,惠州市也将加入GPO的队列,将在广省平台上,增加深圳全药网平台,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平台,其原则是价低者优先,降价目标为30%。 广东药品采购平台三驾马车即将在广东省内共同发展,相互竞争。省平台作为最早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运营4年有余,年交易量突破800亿元;深圳GPO也快满2岁,2017年交易量达到21亿元,并吸引东莞加入联采,有向外扩张的趋势。 今年6月,广东又新增肇庆和珠海两市实施GPO集中采购,主要任务是降低采购费用和药占比。目前广东省已有六个城市实行GPO药品采购,“深莞模式”的实施成果已成为广东多地GPO采购的主导和借鉴。 近日,又有消息透露,惠州市也将开展药品GPO采购。据了解,惠州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在广省平台的基础上,增加深圳全药网平台,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平台,但原则是价低者优先。 且招标目录也将以深圳GPO目录为主,目录品种数不超过深圳。对于两票制的执行,也将跟随广东省两票制文,可能存在一定的过渡期,不过依然以省平台对深圳GPO的意见为准。 各地实施GPO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降价,在总品规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实际单价的降幅,据消息透露,此次惠州GPO目标降幅是30%。 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收集各方意见后进行调整,同时在8月底前召集专家研制分阶段执行的药品范围。 然后再9月-12月上线第一批目录,据悉,第一批目录可能包含常用低价、临床短缺、急抢救、国家谈判、重大疾病用药、大输液以及深圳GPO目录中同品名同规格同剂型同厂家在惠州当地实际有使用过的品种,相符品规分批上线。 最终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GPO采购,全部上线。
广东其他6市实行GPO集中采购:“深莞模式”是主导
深圳:作为继上海之后的全国第二个GPO试点,深圳再次走在改革前列。据去年年底深圳卫计委统计,根据GPO第二批目录采购的1159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22.57%,预计全年可为深圳市公立医院节省药品费用15.37亿元。 在降价幅度方面,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平均降幅为47.45%;抗感染类药物的平均降幅为36.4%。常用药品方面,依达拉奉注射液降幅最大,下降超过50%。 东莞:挂靠深圳市确定的药品供应平台来进行采购。东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药品的集中、带量、限价采购工作都由深圳市确定的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负责。东莞市将降低药价和药占比寄望于与深圳的跨区域联合采购。 另外,深莞两地可共享相关药品采购价格的信息,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信息交换,促进药品交易环境的透明化。“深莞模式”的实施成果已成为广东多地GPO采购的主导和借鉴。 广州:2017年7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1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出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平台,按照带量集中采购要求,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 “佛山专区”:2018年4月,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与佛山市人社局举行“省市共建”战略合作仪式。双方决定,以佛山市为单位,依托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佛山专区”,由佛山市人社局组织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集中采购。 肇庆:以最低价原则选择采购平台 2018年6月7日肇庆市卫计局召开了《关于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工作座谈会》的会议。会议对GPO方案的公布时间、涉及的医院范围以及集中采购的药品金额均有明确规定。 GPO采购方案于6月11日~6月15日印发公布,范围为肇庆市全市公立医院(包括怀集),采购用药金额为25.64亿元,品规数4294个。 同时,会议对GPO集中采购定了任务: 1、年度总费用下降30%; 2、2019年年底前将全市医院药占比下降到30%内; 另外,明确了医疗机构可根据相同品种选择最低价的原则在省平台与GPO平台自主选择采购。
珠海:公立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下降到27%以内 近日,珠海市医改办也出台了“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珠海GPO的任务为采购费用和药占比均要下降。 要求实施集中采购后,参与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费用比上年度药品采购总费用下降30%左右;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另外,针对具体实施细节,珠海市同时规定: 将依托深圳市确定的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由该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药品的采购工作。 明明确,集团采购组织不参与集团采购药品的配送,医疗机构可从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中遴选配送企业。 除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及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等保障类药品外,还包括上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省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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