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四化的灵魂——在自化
《单元一——引言》
自化,所谓自化,是指一件事物现象本该具有的平衡原理,就像五行,不能太过或不及一般。太过与不及就失去了它的平衡性,导致于出现了一件事物的吉或凶。
自化,它是应时间(不论大限或流年)而发生的。故它是无为的,自然而形成的,故曰:「无为而自化」。如同人的聚散离合,缘至则聚,是此,它都指向“动”的形为论,犹如:「气的流行」,时过总会境迁的。
时间总是来自空间、或说空间中含有时间。以致,自化强调于时空效应法则。是一种事物变化的自然规律。
自化是时间变化的学问,谈的是“气”。因“气”之有,万物才能生化。
自化是“用”,不是“体”,体的条件是先要有物(东西)。
生年四化,就先有物。(物:指某一种现象存在论)
生年四化,又自化,是在已有之物后(体),再产生另一种变化(用),如是,才能体用合一。
一切自化原理都是时间性的,不是空间实体性的。除非生年又自化(指来因宫),但它也要应时间才会发生作用。由是,它分多种如下:
①生年四化,有自化者。(包括来因宫本身自己有自化者) ②生年四化,没有自化者。 ③无生年四化,有自化者。 ④飞宫遇生年四化,又有自化者。 ⑤飞宫不遇生年四化,但有自化者。 ⑥飞宫不遇生年四化,但有自化者。(并串联)
①向心力与离心力两种。 ②出与入之别。 ③串联与不串联。 除此之外,就是吉与凶的辩证法则,这是宫位(内、外)之法要。
◆向心力→物质的凝聚:势必会发生什么现象。 ◆离心力→物质的分散:把已有的事物现象变成没有或改变另一种模式。
《单元二——导读》
太极若引用在斗数上,所指的就是来因宫。
【象】就是现象,现象的背面就是宇宙万有的物相,所以称:「有其象必有其物」。但“物”的种种要用什么来表达,当然就要用“象”来表达,所以才有「四象」之名。就自化来说「象」——约而言之,就是现象有时空的出入。
【数】不是指定数、指数目、指河图、指洛书,在此指着是宇宙现象的存在论。就自化来说「数」——就是现象存在的另一种变化论。
【气】是时间上的一种流行、动态的。因应在不同的时间,不生不同的变化。就自化来说「气」——就是在表达时间上的种种不同物相的存有论。 生年的象,是空间性的,叫做物的存在论。 自化的象,是时间性的,叫做物的存有论。
所谓自化的本原,就是「气」的问题,摸不着,猜不透。
斗数有禄、权、科、忌,但因有「自化」的时候,就会产生次序先后之别,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包括先与后,都可以类比)
归纳自化的定义,就是“气”的流行,在自然流行中因“时”的变迁,改变了宇宙一切事物的变化在无形中,缘生缘灭都是自然,这就是自化——自然而然的变化。
《单元三——自化应用篇》
诠释㈠——自化在「理」上而言: “理”就是理体,理体的先决条件,就是先言「本体论」。就自化而言体时,约而言之,就是有「生年四化」,又有「自化」者的范围上而言的。换言之,自化去面对生年四化所产生的变化法则,统称为「理」的应用。
就此理念,生年四化,就是“理”的本体存在论。生年又自化,就是自化的「用」,在「体」上发生了种种情况的变化,若没有一个本体在先(物相在先),自化就不存在任何意义。因为——「自化」是动的、时间性的,在瞬间产生总总的变化,都是自化的本能。
在应用法则上,自化的“象”,都要“法象”到生年四化上去,再由宫位上判断现象的吉凶祸福。
所谓【法象】,就是自化的“象”(看是禄、权、科、忌的哪一种),再去对照生年四化的宫位,然后依此两宫位互动,就产生了现象与物相及吉或凶的征兆。
生年化忌,再自化禄→代表由少到多的「量」。
【物相】:假设是禄,自化权,然后把自化的权,法生年权之宫位,再由生年权的宫位,飞化禄出来,就是“物相”。
紫微化权在财帛,代表自己要去谋生。(自立格)
双象自化者,一定要讲究平衡。
平衡即物相。平衡的定理,是针对“生年四化”而言。生年四化有单象与双象之别,平衡其理,一定要单对单,双对双。
把同类的归类并兼看“宫位”,成现象的相对论。「这里的相对:指象与宫位合一(象)并相对(宫位论)」
用法,即命宫坐科,自化科、忌,就把自化的科、忌,去法象于生年→同类,使其类聚,再依类聚的宫位,成宫位相对,把现象显出来,则在平衡条件下,便成为(命与父母)的宫位解。
便是在→自性体(生年),起了作用(自化)【体用合一】 即→体中自生其用(由体起用,犹如:自性缘起) 结果→重心便放在(自化)的支干上面,套句俗语即“行为” 即行为→行为是动态,动态就有吉凶,就有时间观念。 所以→有生年,有自化,一定有一个先决条件 就是→ ①体先归体解(主干),亦称静态解。 ②体再生用解(支干),亦称动态解。 ③体用再合一(主、支干合解),亦称静动合一。 若(生年)又自化,重心看自化什么象,再决定怎么去发挥→潜在的生年象构成体用合一。
无生年,有自化,是要法生年四化。但它的本身,可作物相解。
贪狼→自化忌(代表须有一技之长) 合之,就是专业人才。 诠释㈡——自化在「象」上而言: 「象」基本上是种现象,现象是一种物(东西)的存在论,但因为有自化,不论生年或无生年的自化,都会产生一种现象,在不同的时空点上,发生「出入」的问题,在这个出入的问题上,就会发生现象与物相的不同解。
易经有说:「象言往来」→指本宫和对宫
凡是生年四化、又自化者,代表现象是绝对的存在,其次再配宫位解。
动态→言一切人、物、事,变化与吉凶。
生年四化、有自化,它是“质”不灭,并有“自性的缘起论”。它不是依附体,而是“自性体”,是自己自备条件,而自起作用的。
【出入】,实际是站在不同的两宫,作相对论。
①自化的看生年,谓之“出”。 ②坐生年看自化,谓之“入”。 大限、流年均同理。 强调→有生年,有自化,是自性体的自我发挥,等于→条件的自我成立。
无生年、有自化,其宫因没有生年,故与有生年、有自化,最大差别是没有生年,就没有→自性缘起,只是依附他体(生年)而共在。
依据“象”的出入,带动“气”的时间流行,故有“气象”之说,在斗数指“象在时间而显相”,即象在出入间,含有“时间相”即“物相”。故——时间与物相,同时具在。
依据→象自化时,宫位论。当自化时,宫位的变化,也要随“象”的出入而注意。
当大限的宫间已定,才能决定此限内之“时间”,相当于论“流年”。
空间之象因时间而存在(好比论大限法)
时间之相因空间而存有(好比论流年法) 则→在流年上,注意宫位出入
入→重心在大限(用流年归大限宫位) 再度强调申明→生年毕竟是“体”,自化永远是“用”。体可以生用,用必归于体。
注脚是站在生年的宫位,当命宫论,成宫位(相对论)→关系名词。
诠释㈢——自化在「数」上而言: 因此,「象」与「数」是同时存在的,而不须去分割它,好比数学,没有1、2、3、4的文字「象」,我们怎么知道它是1、2、3、4的「数」。所以,它们是并存的,故易经是象数的一种哲学。(但不是易经的全部,只能说一种易数)
①在条件上、命格上叫做「定数」,命定论就是定数论。 ②在时空运转上,或就运用上,叫做「气数」(如大限,流年……) ③在现象表达上,有好有坏,叫做「吉凶论」。 ④「四化象」在不同「宫位」上,也有解释上的不同,此不同的解释,也是一种「数」,在这数的本身,也可以分出吉凶。 如:化忌在田宅,与化忌在交友,其吉、凶或对人、事、物的不同解释,也是一种「数」,在这数的本身,也可以分出吉凶。 由第二项,从“象”的延伸(存在论)就应知“数”的另一种造化,命理一切的吉凶祸福,都是由象所显出来的。 ⑤数的本身,就有它「数」的存在,例数目字,如甲为1、乙为2、丙为3…或单象是单数(个位数),双象是双数(十位数)…这一些数目,也是数的一种表达。
数的表达是在一件事物存在之后,所表达的吉凶或好坏,命理上都称它为一种定数上的吉凶论。 另一种是称它为数字上的数目,如天干、地支之数。 「象中有数,数中有象」,这是「数」的应用法则。
凡是自化者,要显著它的“数”,一定要有“生年四化”为依归,构成有体有用,体用合一才能成立。
自化在表达「数」的应用延伸时,代表“还有”,名为数“量”的变化。
财帛宫是一种万物现象的“对待”宫位。
“数”虽然是一种吉凶的定数论,但也因有自化产生另一种数目的变化。
诠释㈣——自化在「气」上而言: 本宫飞到对宫的,叫做向心力。 在本宫上自化的,叫做离心力。 向心力,是一种新物质的再凝聚,用白话解释是一种“势在必行”的行为论,也是一种力量的凝聚点。 离心力,是一种已有物质的分散,用白话解释是一种已有现象的分裂行为论,也是一种分散变化的功能与作用。
①来因宫本来就有自化分:向心力、离心力 ②生年有自化分:向心力、离心力 ③无生年有自化分:向心力、离心力 ④串联(向心力) ⑤串联(离心力) 最好的记忆,是把自化当做八卦的重卦解(重:就是一定有)。如:生年四化是八卦,生年四化再自化,就如同“重卦”去体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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