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金诺人生2018版不仅提供多达100种重大疾病保障,更有50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特定疾病保障最多给付三次。下面为大家推荐《太平洋金诺人生2018版投保须知和保障范围(附案例)》,欢迎阅读。 太平洋金诺人生2018版投保须知和保障范围(附案例) 太平洋金诺人生2018版不仅提供多达100种重大疾病保障,更有50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特定疾病保障最多给付三次,均为额外给付,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障不受影响,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更创新性的增加可选附加险“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若夫妻互保“金诺人生2018办”并选择添加“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任何一方放生合同约定的轻症,两张保单均可豁免后续保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5、10、15、2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金额:每份10000元 产品特色 100种重疾保障,保障更全面 金诺人生2018版包含100种重疾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更全。 50种轻症,最高三次赔付 金诺人生2018版包含50种特定疾病(轻症),若被保险人不幸发生约定的轻症,我们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每种轻症仅限给付一次,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以三次为限,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重疾保障。 夫妻互保,人性豁免 若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且均选择“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一方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即可豁免两张保单后续保费。 投保示例 王先生,30岁,国企员工,有较强的风险保障意识,为自己投保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基本保险金额50万,年交保费14050元,20年交清。 王先生的保障利于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 合同生效180日后,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 合同生效180日后,如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50万元,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 合同生效180日后,如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轻症),给付10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若王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其他特定疾病(每种特定疾病仅限给付一次),再次给付10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累计三次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4.保险费豁免 合同生效180后,若缴费期内,王先生不幸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轻症),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以外,还可以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若有不妥,请告知,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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