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应德律师谈法丨 欢迎来到《应德律师谈法》,今天继续谈知识产权 咨询人问:如果商业秘密被侵权了,怎么去救济?如果被人诉起侵犯了商业秘密,又怎么去抗辩? 应德律师答: 侵犯商业秘密的救济与抗辩,是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两个角度,通常情况下救济与抗辩两个角度延伸出两类角色,一类是原告角色,另一类是被告角色,也有可以出现第三人的第三类角色。 如果商业秘密纠纷,一旦起诉,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围绕诉讼请求去举证、质证、认证。举证是质证与认证的前提和基础,是客观事实的再现;质证则是举证和认证的关键,是对客观事实的审验、质疑和辩驳;认证是举证和质证的结果,是对客观事实的固定。法院判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通过举证和质证后,再经认质成为固定的事实依据。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审理,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依据《反不正当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定,法院围绕以下四大焦点问题审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一是商业秘密是否存在,对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内容、商业价值和保密措施等; 二是被告使用的信息与原告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者实质相同; 三是被告是否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的商业秘密; 四是被告是否造成原告损失,如果造成损失,损失有多大。 原告提供证明被告侵权行为基本证据: 一是原告对其所主张的商业秘密应提供证据证明三点
二是证明被告曾经接触过原告的商业秘密
三是被告拥有的商业信息与原告的商业秘密相同或相近似 四是赔偿依据和损害事实 特别注意:
被告提供证据抗辩原告的主张 一是秘密性抗辩,即为公众所知悉
二是原告未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抗辩
三是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抗辩
四是损失赔偿抗辩
主讲人:李应德 九龙坡区人大代表、十佳律师 国际注册企业管理咨询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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