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中医活动的人员,需具有医师资格。 现在市面上各种证书有很多,发证机构也很多,比如:中医学术交流中心;技能培训中心等等。那么,哪些证书是卫生部认可的呢?卫生部认可的医师资格有以下几种: (1).执业医师证(盖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执业助理医师(盖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盖章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 (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盖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目前,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证只有这么几种。 (1)、(3)是允许独立执业,可以开办诊所,具有处方权的。 (2)允许从业,但是不允许独立执业,不允许开诊所,没有处方权。 (4)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只能在农村地区使用,根据农村条件,一般不允许独立执业。如果是乡 村全科执业医师,则允许独立执业,具有处方权。 除医师资格证外,还有哪些证书是卫生局认可的呢? 答:政府单位颁发(盖章)的一些证书,如:康复理疗师证,中医推拿师证 等。严禁使用破皮类技术(禁止使用针灸、放血疗法等),严禁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允许使用刮痧,拔罐,食疗等 非破皮类技术。 当然,也是不允许开诊所,禁止宣传诊疗。 除以上证书外其他的证书被承认吗? 答: 国际针灸师证、中医正骨师证、中医针灸师证等 具体看盖章单位。 如果是政府单位盖章 则被承认,但是不允许开诊所,可以从业。 如果盖章单位是:XX技能培训中心;XX考试中心;XX委员会;XX技能鉴定中心 等非政府单位,那很遗憾的告诉你,这些都是假证!! 卫生局不承认!任何政府单位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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