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住草棚的残疾人。本文选用的老照片由清末民初的传教士威廉·班尼斯特(1855年-1928年)收藏。班尼斯特曾在福建省教会任职,1908年起担任广西湖南教区的主教,直至1923年退休。 路边的土地庙。班尼斯特去世后遗留的照片有数百张,无法确认哪些是他本人拍摄的,哪些是他购买的。这些照片的拍摄时间在1890年-1920年之间,记录了清末民初落后破败的社会。这个时期的中国,国贫民弱,任人宰割,侵略者就是凌驾于中国政府之上的“太上政府”。 男子抬着毛猪到集市上售卖。这些照片的拍摄地点不详,根据班尼斯特的工作经历,我们推断主要拍摄于广西、湖南境内。 罪犯被处死后,头颅悬挂示众。“枭首示众”是历史悠久的一种酷刑。这种刑罚的目的不只在于惩罚罪犯本人,更主要是为了儆吓活着的人,让他们知道犯罪的后果,以及悬首将给家庭带来的奇耻大辱。 在街头乞讨的孩子。清末民初社会凋敝,天灾人祸不断,百姓生活艰难,一些人被迫离开家园走上乞讨之路。这些人一少部分会沦为职业乞丐,大部分等到年景好转,将返回家园,重操旧业。 一户办葬礼的人家,很多人披麻戴孝。 外国摄影师来拍照,当地百姓强势围观。虽说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西方列强就已打开中国国门,并逐步加深侵略,但对中西部广大百姓而言,他们仍然很少能见到外国人,更没有与外国人接触的机会。 行走在街头的香客。 四人抬的轿子,还有一个人挑着行李。那时候雇用轿子和轿夫的价格不菲,中低级官员都没能力经常使用。 在小船上吃住的人家,即“疍民”。疍民终生漂泊于水上,以船为家,分布在南方沿海沿江区域。由于他们经常生活在船上,他们的脚同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略有差别,因此被歧视性地称为“曲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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