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自来,这个我有亲身体验。 2016年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公司,3个合伙人,我投资金,办公地点,一个人做业务,一个人做设计。我和做业务的认识多年,暂且叫他a吧,做设计的是他朋友,叫他b吧。当时说的是我没有工资,其他两个合伙人一人一个月3000元工资。然后年底分红,分红比例是我百分之40,他们两个各百分之30。若亏损了也安这比例大家赔钱。说好后轰轰烈烈开业了。招了个文员。会计是兼职的。 第一个月有一单生意吧,不够日常开支。赔钱但是我给他们的工资都发了。第二个月还可以,持平了,若加上未收款有点盈余。第三个月一般但是我没有见到回款。记得一天中午,大家都吃完饭在公司休息。a说公司这样不行,他们拿的钱少了,要求改方案。b不做声默许。a说我啥也不动,也拉不来业务,说每单给我百分之3的管理费,其他没有。我不同意,经过反复争论,最终以我宣布散伙结束,帐算了应该若全部款收回亏2万左右吧。这三个月他们都有发工资,我没有工资。当时人家都说没钱,亏损的给不了。我当时也很生气,说了气话,不要了,算我自己亏。无所谓之类的。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掏一分钱出来。 到头来是他们领了三个月工资,我拉个公司前前后后投入10来万闲置。 合伙一定要都投钱,只是根据自己的实力投多投少的问题。合伙之前就要把投资比例,分红亏钱写清楚。最后奉劝各位,投资需谨慎!! 说个后续,a和b现在还是给人打工,我还是做我的小老板。心里也平衡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