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患者要求注射「外购药」,该怎么办?

 伟大周 2018-08-04

晨会交接班时,主任说起昨夜一男子拿着一支外购药——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缠着让「打一针」。


主任回绝后,男子就在诊室里大吵大闹,并出口不逊,大意是现在的医生良心坏,连个忙都不给帮!


面对患者带来的「外购药」,医生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


科里另一个医生常拗不过苦苦哀求的患者,就加了个临时医嘱。


患者拿着 3 元注射费和「外购药」要求注射,护士也陷入两难之境:执行,医院有规定「最好杜绝外购药;不执行,医嘱已下,你凭什么不打?




一个现实命题:外购药

这种情况,是基层医院,尤其是管理不善的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常见的情景。


正如上述案例所说,患者自备的「外购药」来自哪里?保存完善与否?3 元注射费,患者一旦因注射这种「外购药」出事,执行注射的医生护士又将承担多大的医疗风险?


这些,都是临床医护人员需要考量的现实命题。哪里像患者和家属一句轻飘飘的「你只管打针,出了事我负责!」这么简单?


显然不简单!


患者 / 家属缠着不放,医生被迫妥协,护士执行两难医嘱,这会同时伤害医患、医护、护患关系,更存在极大的医疗风险。


2011 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2018 年 2 月,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也制定了《北京市市属医院外购药品等患者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出需对患者外购自带药物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患者自备「外购药」的隐患

1. 药物质量得不到保证


同种药物,不同的规格、不同的厂家,不同的剂型,药物质量不一定相同。你在本院为患者用过的用药经验,不一定适用患者带来的「外购药」。


2. 药物储存条件没有保障


有些药物和生物制品,对储存条件要求很严,你无法确保来自患者之手的药物储存条件达标。


3. 药物来源不能确定


外购药来自哪里?是医院还是外面的药房,中途有没有变故?


4. 药物用法易生争议


患者所说的用法,与医院内执行的一致吗?


5. 「外购药」出事责任难以界定


由「外购药」用药发生的用药问题,难以确认,责任不好划分。




患者要求「代注」,怎么办?

1. 立即拒绝    


一家正规的医院,医护人员作为患者用药的执行者,要清楚,外购药品,不是你想用,就能用。都要一口回绝,不给其留下缓和的余地。


2. 做好解释   


为患者耐心讲解,医院和医生为什么不能为患者「代注」。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以诚心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


3. 拿制度说话


当事医生可拿出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医院外购药管理制度》,让患者 / 家属给予理解。


4. 提出合理化建议


即使所在的医院没有完善《外购药品管理制度》,遇到此类情况,作为执业医师、护士,也要深知其中利害关系,不能为了人情或蝇头小利,而惹火烧身,以有效保护自身执业安全。事后,当事者要向医院职能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医院出台相应的制度,规范一线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




家属要求买药自行注射,怎么办?

1. 果断拒绝:医生不接患者「外购药」的要求,也不要同意患者家属自行买药的情况,避免引火烧身。


2. 耐心作出解释:拿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说话。




护士接到「代注」医嘱怎么办?

1. 再次跟患者确认  


护士是护理药疗的执行者,即使个别医生同意了为患者「代注」,护士也要再次跟开医嘱的医生,再次确认。


2. 报告上级医师


护士不能盲目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要按照《护士条例》管理规定,与医生再次确认,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与上级医师进行沟通,达成共识。总之,护士要有自己的评判性思维和主张,要懂得保护患者安全和自己的职业安全。


3. 签署知情同意书


护士对「代注」医嘱,要看到外购药的使用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是医生让患者和家属签署的关于外购药使用的书面材料,护士核对后,妥善保存。


4. 用药前仔细检查药品


医生护士接手患者「外购药」时要认真做好药品检查,查验药品的来源(发票)、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检查液体有无浑浊或被污染,瓶口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等用药前核对。


5. 做好相关健康宣教


医护人员有责任向患者说明「外购药」的风险,并为患者或家属做好用药后例行的观察,严密监护患者有无用药后不良反应,以及药物安全贮存的宣教工作,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




医院管理层面,应该怎么做?

1.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层面,应该看到临床一线的这种乱象,及时制定、完善用药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2. 组织学习培训


经常出现有医生护士同意病人用外购药的科室或个人,医院相关管理层发现后,要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贯彻《医院外购药管理制度》,教会一线医护人员规范自己的医疗护理行为。


3. 做好医疗安全督查管理


医院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药事管理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临床有违规为患者代注的情况者,要严肃批评,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患者安全。


附:《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市属医院外购药品等患者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内容,各级医院可参考以下条文,制定出切合医院实际的相关管理制度:


1. 对于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医院所能供应的,一律不准患者私自外购。


2. 不在医院应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需经医院有关程序同意后,方可由患者自行购买。所有外购药品的批准,必须按医院的外购药品批准程序进行。


3. 对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主管医生认为适合患者使用并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可同意患者使用该药品,同时必须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4. 征得主管医生的同意后,患者应填写《医院住院病人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并按《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明,以保证药品质量。


5. 患者填写完《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审核,在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并在药剂科备案,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患者方能外购药品。


6. 患者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后,将发票原件交于药剂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发票复印件交经治医生,由主管医生将发票复印件贴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背面附于病历中。


7. 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病人自己保管。对于由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签订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干舒蕾,本文首发于丁香园旗下公众号「临床用药

参考文献
1. 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