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要有力度,才能驳倒对方。为了伸张正义、宣传真理,必须驳倒一些错误的观点,使其没有市场 1.事例反驳法 事实胜于雄辩。用铁的事实来驳斥错误观点是最有力度的,也是用得最多的一种反驳方法。列举与对方观点相反的典型事例,就可以证明其谬误。 一天,马晔和他的好友陈琳一起咏读千古名篇《滕王阁序》。读了之后,陈琳叹惜说:“王勃这样的一代才子,可惜20多岁就遇难了,智力早熟的人都是早亡的啊!” 马晔对陈琳的观点不敢苟同。他想了想,反驳道:“比王勃不过晚100多年的白居易,五六岁能做诗,9岁就通声律,却活到了74岁。控制论的创始人诺伯特·维纳,10岁入大学,14岁就毕业于哈佛大学,也活到了70岁。他们不都是智力早熟的人吗?但他们并不都是早亡的呀!”陈琳被驳得无话可说了。
陈琳采用以偏概全的不完全归纳法,由王勃这一特殊的个例就得出“智力早熟的人都是早亡的”这一结论。马晔通过列举两个相反的事例,一中一外,有古有今,而且都是大家熟知的名人,以典型事例有力地反驳了陈琳的观点。 2.反问反驳法 反问句常常不需要回答,因为它是用疑问的句式表达确定的内容,答案就包含于问句之中。同一个意思,反问句比其它句式显得更有力度。比如“难道不是这样吗”就比“是这样”有力得多。因此,反驳中,经常使用反问。上述几例中都含有反问句式。这里再举一例。 在“文革”中,有人指责抗日战争中的百团大战招惹了日本人,导致他们滥施暴行,借以攻击彭德怀。在一次批判会上,彭德怀义正辞严地反问道:“请问,‘九一八’日本侵占我国东北是谁招惹来的?‘七七’卢沟桥事变又是谁惹恼了侵略者?我再请问,日本鬼子对我国同胞惨无人道的烧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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