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无法验槽的情况(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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