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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景大厦幕墙设计说明

 吴TAO 2018-08-05

北京市财富中心二期公寓幕墙分包工程

设 计 总 说 明

 

一、工程概述

01.  工程名称:北京市财富中心二期公寓幕墙工程

02.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3号

03.  建设单位(业主):北京香江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4.  建筑师:王董国际有限公司

05.  建筑高度:198.6M

06.  建筑层数:55层公寓大楼

07.  地面粗糙度类型:C类

08.  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

09.  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

10.  玻璃幕墙工程概述:

本项目为北京市财富中心二期公寓幕墙工程。

良好的外观形象是现代建筑对品质的一种追求,通过它可以提升建筑的等级与层次,显示出建筑的高贵、典雅,满足客户对现代建筑高档品质的要求。因此,外立面设计是本工程设计的重点之一。

为了达到外形与功能的完美结合,业主、建筑师、结构师、幕墙顾问等花费不少精力和心血,最终打造出了财富中心一个优美、大方、高贵、典雅的外立面形象。作为幕墙的设计安装公司,本司有义务有责任完成业主、设计师的思想。本司将本着诚信、踏实的原则,尽力设计好每一类幕墙、每一块幕墙,力争使本工程成为朝阳区的亮点工程。

塔楼采用单元体幕墙。单元体幕墙接缝平整度非常高,平面变形性能好,能消除较大的层间位移,且密封可靠,施工安装速度快。因此,采用单元体幕墙,能有效提高幕墙的各项性能,达到较好的外观效果。单元体纵向分格位置设置外挑280mm及100mm铝合金装饰扣盖,横向分格位置设置外挑150mm及100mm铝合金装饰扣盖使单元体立面更为丰富,突出了塔楼的骨架,使塔楼显得更为挺拔同时又充满张力。单元式玻璃幕墙采用TP8+12A+TP6(LOW-E)钢化透明LOW-E中空玻璃。

裙楼外立面主要采用半隐框框架式玻璃幕墙及铝板幕墙,幕墙实现了竖向装饰线条中横向线条的变化,达到了统一中的变化,使整个裙楼显得更加宽大、稳实,同时也体现了整个建筑的和谐、统一。

二、设计依据及规范

1.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



业主提供的招标图纸



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



2.建筑设计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198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1986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50100-2001



《关于幕墙设计和产品安全责任划分的通知》

京勘设管字(2000)第011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J16-19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1992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B50096-1999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199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1999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CECS123-2001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198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范》DBJ08-83-2000



《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第二版(2002)



1.结构设计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温室结构设计荷载》GB/T18622-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工程抗震术语标准》JGJ/T97-1995



《中国地震烈度表》GB/T17742-1999



《地震震级的规定》GB/T17740-1999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0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199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高层民用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1998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50083-1997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JGJ61-2003




1.幕墙设计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建筑幕墙》JG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BJ/CT014-2001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DBJ08-56-1996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CECS101-1998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2.门窗设计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建筑门窗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GB5825-1986



《铝合金门》GB/T8478-2003



《铝合金窗》GB/T8479-2003



《钢质防火窗》GB16809-1997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DBJ01-79-2004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JG/T3045.1-1998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1.施工管理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JGJ18-200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130—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GJ119-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1997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CECS80-1996




2.检测验收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7-1994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8-1994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6-1994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1994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199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1998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1996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01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



《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GB/T529-1999



GB/T531-1999



GB50204-2002



GB/T228-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GB/T13477-2002



GB6566-2001




GB/T9966-2001



1.铝型材及铝板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1-2004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GB8013-1987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1996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3380-1997



YS/T431-2000



《铝塑复合板用带板》YS/T432-2000



《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 第一部分:无缝圆管》GB/T4437.1-2000



《铝幕墙板 板基》YS/T429.1-2000



《铝塑复合板》GB/T17748-1999



《铝幕墙板 氟碳喷涂铝单板》YS/T429.2-2000



1.玻璃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浮法玻璃》GB11614-1999



《钢化玻璃》GB/T9963-1998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热弯玻璃》JC/T915-2003




《普通平板玻璃》GB4871-1995




《中空玻璃》GB11944-2002



《防弹玻璃》GB17840-1999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15763.1-2001



《夹层玻璃》GB9962-1999



《夹丝玻璃》JC/T433-1991




《镀膜玻璃 第一部分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




《镀膜玻璃 第二部分 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



《着色玻璃》GB/T18701-2002



《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JC/T872-2000




《压花玻璃》JC/T511-2002




1.钢材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不锈钢棒》GB/T1220-1992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1984



《不锈钢冷扎钢板》GB/T3280-1992



《不锈钢热扎钢板》GB/T4237-1992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1994



《高耐候性结构钢》GB4171-2000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4172-2000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6728-2002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



《高层建筑结构用钢板》YB4104-2000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热轧扁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4-1988



《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788-1988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7-198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787-1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1988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6-1988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2-1986



《不锈钢丝绳》GB/T9944-2002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2001



《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5-2001



《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JG/T137-2001



《冷弯型钢》GB/T6725-2002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0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02




1.花岗岩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天然板石》GB/T18600-200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



《天然花岗石荒料》JC/T204-2001



《天然大理石荒料》JC/T202-2001




《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1993



《干挂天然花岗石饰面建筑板材及其不锈钢配件》JC830.1~830.2-1998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T79-2001




《异型装饰石材》JC/T847-1999



《天然饰面石材术语》GB/T13890-1992



《干挂天然花岗石》JC830-1998



《天然石材统一编号》GB/T17670-1999



《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水剂》JC/T902-2002



2.橡胶及塑料制品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97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1992



《聚硫建筑密封膏》JC483-1992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03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1996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膏》JC484-1992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13477.1∽13477.20-2002



《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剂》JC/T881-2001



《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2001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883-2001



《彩色涂层钢板用建筑密封胶》JC/T884-2001




《建筑用防霉密封胶》JC/T885-2001



JC887-2001



1.建筑配件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螺纹紧固件应力截面积和承载面积》GB/T16823.1-1997



《紧固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GB/T3098.5-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3098.2-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细牙螺纹》GB/T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螺柱》GB/T3098.6-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 螺母》GB/T3098.15-2000



《螺栓或螺钉和平垫圈组合件》GB/T9074.1-2002



《栓接结构用紧固件》GB/T18230.1∽18230.7-2000



《射钉》GB/T18981-2003



《紧固件机械性能  抽芯铆钉》GB/T3098.19-2004



《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GB/T12615.1~4-2004



《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GB/T12616.1-2004



《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8-2001



《紧固件术语    盲铆钉》GB/T3099-2004



《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9-2001



《紧固件公差 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T3103.1-2002



1.防火保温材料类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11835-1998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02



2.其它规范

设计依据及规范

适用

参考

备注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199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金属镀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02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1997



《建筑卷扬机》GB/T1955-2002



《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YS/T437-2000



《钛及钛合金板材》GB/T3621-1994




《铜及铜合金板材》GB/T2040-2002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JG/T26-2002



《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JG/T133-2000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21-1999



《擦窗机》GB19154-2003



《高处作业吊蓝》GB19155-2003



 

三、主要幕墙形式

1、玻璃幕墙一 ——单元式幕墙系统(系统2):

TP8+12A+TP6(LOW-E)钢化透明中空玻璃

2、玻璃幕墙二 ——半单元式幕墙系统(系统4):

TP8+12A+TP8(LOW-E)钢化透明中空玻璃。

3、公寓入口——雨篷(系统8):

雨蓬主梁采用“T”型钢,采用拉杆拉接于三层顶部,

4、公寓楼——单元式幕墙系统百页(系统10):

5、铝板幕墙及收口:

6、主入口地弹簧门:

四、单元式幕墙设计要点说明及工作原理说明

1、设计要点说明:

根据本工程特点,我司采用三维六自由度可调、横滑型单元式幕墙。单元式幕墙的构成原理是:将单元组件固定在楼层楼梁(板)上,水平方向相邻两单元组件的左右竖框通过对插形成竖向组合杆,上单元下框与下单元上框对插组合成横向组合杆。这样它所承受的荷载是由单元组件的竖框直接传递到主体结构,它的分格缝不在整体杆件上,而是两相邻单元组件的框通过对插形成组合杆。

1、横滑型单元式幕墙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优点:

1.1安装速度快,工地工期短,特别适用于现代化高层建筑。由于单元板块(通常为一层楼高)的龙骨及面板体系是预先组装好的,现场只是安装挂座,并将单元板

块吊到相应的位置并挂在支座上,安装操作简便施工快,安装采用机械设备吊装,施工安全、简便易行。

1.2幕墙表面平整度高,装饰效果好。单元板块间采用插接楔合式结构,定位精度高,幕墙表面平整度高,相邻板块间的阶差可控制在0.5㎜内,外视效果好。

1.3面板直接固定到主体受力骨架上,使铝料用量大大降低

1.4横滑型单元式幕墙上下两层单元体通过插接式连接,相邻两层单元体之间在层间错位变形下能发生相对滑移,抗层间位移能力强。

1.5面板采用弹性连接。面板与副框之间,面板与安全挡板之间通过硅酮胶弹性连接,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满足面板热胀冷缩的要求。

1.6面板采用柔性连接。面板与主体骨架之间,面板与安全挡板之间采用柔性连接,防止面板在地震或大风作用下,或在起吊及运输的过程中的前后及左右撞击;也是防止玻璃面板在地震时破碎,相对运动时产生金属摩擦噪音的主要手段。

1.7密封胶条耐老化性能强。采用三元乙丙舌状胶条,有较好的弹性、耐久性和耐高低温性能。在-40℃~150℃范围内其基本物理性能不变。

1.8结构防水,气密、水密性可靠。采用雨幕原理实现结构防水,密封机理可靠,不完全依赖人为的操作水平和认真程度来保证密封质量,因此气密、水密性能更加可靠。

1.9采用低摩擦型六自由度连接支座,保证幕墙单元安装精度。单元安装时先在上部悬挂,降低单元重量对安装调整的不利影响;各功能构件之间采用铰接或线触,降低构件间的摩擦,方便安装调整。

1.10幕墙表面无污染。单元幕墙形式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条进行接缝处的密封,使得接缝的灰尘吸附积蓄量少,减轻了对幕墙表面的污染。

1.11单元构件是采用电脑控制加工中心在工厂内完成加工,保证了加工质量。幕墙预制单元式板块全部在工厂内加工及组装完成,施工现场工作量大大减少,同时加工及组装的精度也容易得到控制。

2、标准节点如下:


五、铝板幕墙设计要点说明

   本项目铝板幕墙采用我司自行研制开发的定距压块安装构造体系,定距压块安装构造体系是通过间距不大于350mm的铝合金小压块压住预先安装在铝板上特制的铝合金角码,从而达到把铝板固定在幕墙龙骨上。这套安装构造体系幕墙与普通的直接把铝板上的小角码钉在幕墙龙骨上的安装方式有根本上的区别,这套安装构造体系的铝板四周处于活动状态,而普通的安装方式的铝板四周处于固定状态。本套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1.因这套安装构造体系的铝板四周处于活动状态,所以能够消除铝板在热胀冷缩下所产生的应力。

2.因这套安装构造体系的铝板四周处于活动状态,所以当夏季高温铝板热膨胀时,不会像普通安装方式的铝板幕墙那样铝板大量鼓包,凹凸不平,从而破坏了立面形象。

3.除主钢梁以外,其他采用全螺栓连接钢骨架系统,防止在工地大面积烧焊破坏钢件防腐蚀面层和避免产生应力集中,同时,也提高了安装精度及安装速度。

4.可视部位采用退缝打胶,能有效的保证胶缝的工整(同一宽度和直线度),也就能有效的保证整体立面效果。

六、构件式玻璃幕墙设计要点说明:

1.根据构造及建筑效果的要求,针对本工程的首、二层幕墙,我司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设计并把有关设计纳入我司自行研制开发并标准化的半隐框玻璃幕墙和明框玻璃幕墙的标准做法,针对本工程加以修改,使之更适合本工程。根据立面效果设置铝合金装饰条,明框幕墙采用拉栓体系,隐框幕墙采用定距压块小单元式体系。(采用标准化的产品可以真真正正为业主节省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业主还完全可以不用担心幕墙的各种性能要求,因为我司自行研制开发并标准化的各个体系幕墙都已经通过各种性能试验要求,并通过了无数个项目的应用和实物论证)。

2.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采用螺栓连接,通过三维调整消除主体结构施工误差的不利影响。

1.横向次龙骨采用封闭的腔体。幕墙体系的龙骨都属于薄壁杆件体系。由材料力学知道,在受到相同扭矩作用下,开口薄壁杆件的应力和变形,都远大于闭合薄壁杆件。所以该横向龙骨可有效的抵抗幕墙自重产生的扭矩作用。

2.横梁与立柱间采用贯通立柱的不锈钢螺栓连接,具有较强的传力能力及抗横梁扭转的能力。

3.板块通过定距式压块与骨架连接,使面板与骨架间处于活动连接状态,保证板块具有较好的变形性能。

4.需要与硅酮结构胶粘结的铝合金型材采用分离式设计,保证硅酮结构胶直接粘结到铝合金阳极氧化表面上。

5.铝合金副框按先组框,再填注结构胶的工艺设计,保证副框的精度及整体性。

1.开启扇的窗扇和窗框采用在工厂先组框的设计形式,保证开启扇的精度及整体性。

2.开启扇采用上部吊挂,防脱,防噪音设计,在提高开启扇安全度的同时,保证开启灵活、轻松。

3.开启扇装配可靠性较高的欧式多点锁及限位伸缩臂;

4.开启扇采用邵氏硬度为40±5的两道三元乙丙西格马胶条和一道三元乙丙舌状胶条进行三道干密封,并在外侧设有排水孔。

5.在开启扇、框的角部采用不锈钢组角钢片加强角部连接,提高平整度。

6.防火系统采用100mm厚防火岩棉,防火板采用1.5mm镀锌钢板,接缝处注防火密封胶。

1.埋件设计

对于将要埋设的预埋件,我们推荐采用槽式预埋件,局部结构采用平板埋件,槽式预埋件有如下优点:

15.1技术先进,受力较好;

15.2加工方便,经济性好;

15.3锚固系统较合理,锚筋与砼共同受力,抗拉性能较好;

15.4预埋过程中,便于总包方更好地浇捣砼,施工方便;

15.5幕墙施工过程中,能较好地避免预埋件的左右偏差,施工方便;

15.6可实现全螺栓连接体系,减少现场的焊接工程量;

槽式预埋件的形式如下:


七、单元式铝合金百页设计要点说明

1.根据构造及建筑效果的要求,铝合金百页窗采用外格构内百页,首先把百页窗组装,然后再把百页窗采用组装螺丝固定于单元框架之上,能够保证与单元体的安装统一。

2.采用外格构内百页,既保证了百页窗的通风功能,又起到了装饰的效果。

3.内侧加装不锈钢防虫网,使百页窗通风的同时能最大限度的限制风沙及飞虫入侵室内。

4.百页安装于单元体框架之上,与单元体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单元体的安装不受影响,增加施工速度。

5.百页框与单元体框架之间采用组装螺丝进行装配,螺丝采用交错布置,保证了百页框的刚度,不会在使用过程中发出机械噪声。

该部分的标准节点见下图:

八、点式玻璃雨篷设计要点说明

驳接件及玻璃雨篷采用TP8+1.52+TP8钢化透明夹胶玻璃,不锈钢驳接头均采用T型驳接头,采用球铰式,转动角为±16º。

驳接头的转动

点式玻璃不锈钢爪件采用250系列,即孔中心距为250mm。

该部分的标准节点见下图:


九、建筑幕墙的物理性能

1、建筑幕墙的物理性能

幕墙的物理性能等级是依据《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按照建筑物所在的地区的地理、气候条件、建筑物高度、体型和环境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等选定的,其分级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幕墙》JG3035的规定。

1.1风压变形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最高点等级为Ⅴ级

按JG3035的规定,风压变形性能分5级,如下表:

分级指标

分       级

P3(KPa)

P3≥5.0

5.0>P3≥4.0

4.0>P3≥3.0

3.0>P3≥2.0

2.0>P3≥1.0

表中P3为风荷载标准值,其含义是在P3作用下,幕墙主要受力杆件(铝型材)的相对挠度值不应大于L/180(L—杆件长度)。在幕墙主要受力杆件的设计计算中,还需考虑与风压标准值对应的设计值,并考虑与地震(温度)等作用的组合,在这些组合作用下,幕墙主要受力杆件的最大应力不得大于材料的设计强度值。

所以,确定幕墙风压变形指标的关键数值是风荷载标准值。其计算如下:

   本项目大面墙的最大风荷载标准值为1.85KN/㎡,该值对应的风压变形性能等级,我司所设计的幕墙均完全能满足。


1.2雨水渗漏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雨水渗漏性能等级为Ⅱ级

根据JG3035规定,雨水渗漏性能按下表分级。

分 数

指 标

部位区别

等      级

P(Pa)

固定部位

P≥2500

2500>P≥1600

1600>P≥1000

1000>P≥700

700>P≥500

可开启部位

P≥500

500>P≥350

350>P≥250

250>P≥150

150>P≥100

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4.2.5条规定玻璃幕墙的水密性设计值P=0.75×1000μzμsW0。本工程所在的城市的基本风压为0.45 kN/m2,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为2.3,体型系数取1.2,最后得P=931.5Pa,该值对应的性能等级比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要低。我司所设计的幕墙均为高性能幕墙,其在雨水渗透性能保障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1.2.1开启扇采用邵氏硬度为40±5的两道三元乙丙西格马胶条和一道三元乙丙舌状胶条进行三道干密封。

1.2.2开启扇部位设计由三道密封胶条所组成的双层等压腔,并在等压腔的下侧设有排水孔和气压平衡孔。

1.2.3固定玻璃内侧采用穿入式密封胶条,外侧采用转角处不间断的塞压式密封胶条;并且,在外侧密封胶条上面还注有硅酮耐候密封胶,以提高防水密封效果。

1.2.4内部构造设有排水系统,能把渗入到玻璃与铝合金之间空腔内的水有组织的排放到室外。

所以完全能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的要求。

1.3空气渗透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空气渗透性能等级为Ⅱ级

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的空气渗透量q为分级依据,其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分 数

指 标

部位区别

等     级

q

固定部位

q≤0.01

0.01<q≤0.05

0.05<q≤0.10

0.10<q≤0.20

0.20<q≤0.50

可开启部位

q≤0.5

0.5<q≤1.5

1.5<q≤2.5

2.5<q≤4.0

4.0<q≤6.0

空气渗透性能将影响幕墙的保温性能,所以q值应尽量小。根据空气渗透与雨水渗漏相当的原则。

1.4平面内变形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平面内变形性能为一级。

玻璃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非抗震设计时,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进行设计;抗震设计时,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进行设计。

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结 构 类 型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钢筋混凝土框架

1/550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板柱-剪力墙

1/800

钢筋混凝土筒中筒;剪力墙

1/1000

钢筋混凝土框支层

1/1000

多、高层钢结构

1/300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分级值

分级指标

层间变位值

β≥1/100

1/100>β≥1/150

1/150>β≥1/200

1/200>β≥1/300

1/300>β≥1/400

本工程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1.5保温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保温性能等级为Ⅲ级

以传热系数K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分级指标

等     级

K

K≤0.7

0.7<K≤1.25

1.25<K≤2.0

2.0<K≤3.3

1.5.1本工程幕墙主要以玻璃为主,采用TP8+12A+TP6的钢化LOW-E中空玻璃,中间为干燥空气。夏季白天的U值(在美国ASHRAE标准条件下的传热系数,相当于K值,因测试条件不同,U与K会有所差异)不大于1.8W/㎡·K 。

1.5.2在有外露铝框的部位均采用隔热处理,在内外铝型材之间设置隔热垫片。

1.5.3在石材和铝板背面安装有保温材料,保温性能完全能达到设计要求。

1.6幕墙的隔声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隔声性能等级为Ⅲ级

以空气计权隔声量Rw进行分级,其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分级指标

等        级

Rw(dB)

Rw≥40

40>Rw≥35

35>Rw≥30

30>Rw≥25

本工程幕墙采用8+12A+6的中空玻璃,其有效隔声量约为32dB。

1.7幕墙的耐撞击性能:

本工程幕墙的耐撞击性能可达到Ⅱ级

以撞击物体的运动量F进行分级,分介线以不使幕墙发生损伤为依据,其分级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分级指标

等        级

F (N·m/s)

F≥280

280>F≥210

210>F≥140

140>F≥0

本工程采用的6mm及8mm钢化玻璃可承受250 N·m/s的冲量

十二、建筑设计

1. 人性化设计

1.1在不影响立面效果和配合室内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非常合理的设计立面分格及选材,不在人的视线高度设计幕墙横梁或窗横梁,不浪费一点可节约的造价。

1.2在不影响外立面效果的前提下,非常合理的设置幕墙和窗开启扇,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换气的要求,及适合人们正常开启的开启扇执手的高度。

1.3防静电设计:

1.3.1设计原则

1抑制或减少静电的产生。

2将已产生的静电迅速、安全、有效的排除。

3防静电设计等级为三级,即室内静电电位绝对值不大于1000V。

1.3.2具体措施:

1防止其他物体与幕墙紧密接触,如窗帘与幕墙间保持一定距离,不是两者直接接触。

2擦时与玻璃接触的清洗材料选用不易起电的材料(如电阻率小于109Ω-cm的材料)并降低摩擦速度。

3对金属杆件通过接地使静电荷作用泄放掉,使带电体与大地等电位。

1.4防噪音设计

在金属与金属直接接触可能产生噪音的地方均设有防噪音柔性垫片,幕墙开启扇的挂钩和横梁上的挂钩之间设有防噪音胶条。

1.5采光设计

玻璃幕墙的采用折减系数不低于0.20。

2. 绿色环保、节能设计

2.1幕墙、门窗所选用的玻璃、铝型材、钢材等均为绿色材料,都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且都可回收利用。

2.2各种清洗剂、油漆及稀释剂等对空气、环境会造成污染的材料,我们在存放、运输、使用及垃圾处理时均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定点存放,完工后彻底清除。

2.3防光污染设计:

玻璃幕墙均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玻璃。

2.4节能、防结露设计:

设计隔热断桥铝型材,室内、外铝型材不直接接触,设有隔热垫块或隔热垫片;玻璃采用低辐射LOW-E中空玻璃。石材或金属板幕墙的面材后面设置保温岩棉。

1. 防雷设计

按照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防雷分类等级的二级防雷标准进行防雷设计。

3.1幕墙防雷:

3.1.1幕墙的立柱在不大于10m范围内采用柔性铜导线上、下连通一根,铜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25mm2

3.1.2在主体建筑有水平均压环的楼层,对应导电通路立柱的预埋件或连接件采用5mm×40mm的扁钢与水平均压环焊接连通,形成防雷通路,焊缝和连线涂防锈漆。

3.1.3兼有防雷功能的幕墙压顶板采用2mm不锈钢板制造,压顶板面积不小于70mm2(幕墙高度不小于150m时)或50mm2(幕墙高度小于150m时)。幕墙压顶板体系与主体结构屋顶的防雷系统连通。

3.2建筑外窗防雷:

3.2.1将45m及以上主体建筑有均压环楼层的建筑外窗的钢副框与均压环接通,建筑外窗的内、外侧铝合金框,分别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0mm2的铝合金导线与钢副框接通。

3.2.2将45m及以上水平方向不大于10m范围内主体建筑防雷引下线,与建筑外窗的钢副框接通;建筑外窗的内、外侧铝合金框,分别采用截面积不小于30mm2的铝合金导线与钢副框接通。

1. 抗震设计

根据抗震规范采用八度抗震设防设计。幕墙的面板与骨架间采用防脱、防滑设计。抗震设防的基本思想和原则是以下列“三个水准”为抗震设防目标:

4.1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4.2第二水准: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4.3第三水准:当遭遇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于倒塌或发生危险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2. 幕墙防火设计

幕墙防火等级为一级,1小时防火时效。

5.1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采用防火岩棉填充密实,防火岩棉的密度不小于80kg/m3,其厚度不小于100mm。

5.2楼层间水平防火层的岩棉采用厚度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

5.3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填充防火密封胶。

5.4无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不燃烧实体裙墙采用密度不小于80kg/m3、厚度不小于100mm的防火岩棉, 1.5mm镀锌钢板承托。

3. 5当玻璃幕墙跨过防火分区隔断时,防火分区隔断中心线左右各2米以内,均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防火玻璃,或采用单片防火玻璃组成的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根据设计要求)。

1. 耐腐蚀设计:

在两种不同金属材料(不锈钢除外)接触的部位设置绝缘垫片,防止双金属腐蚀。钢件表面采用热镀锌、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用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

2. 玻璃防自爆设计

7.1 严格控制玻璃钢化应力的均匀度。

7.2浮法玻璃生产工艺:在浮法原料中添加硫酸锌或硝酸锌能减少硫化镍结石的数量。

7.3如有必要还可以采取均质处理(HST)来消除钢化玻璃自爆。

7.4采用吸热率较低的钢化玻璃,避免玻璃吸热后非均匀膨胀而产生热炸裂。

7.5合理的分格玻璃板块的尺寸,避免由于玻璃板块过大而受热膨胀炸裂。

7.6玻璃板块四周做到棱及精磨边处理,以消除边部切割时留下的细小裂纹。

十三、材料选用说明

1.玻璃

1.1 根据建筑图纸和设计计算的要求,选用下列玻璃:

1.1.1玻璃一:26mm中空玻璃(TP8+12A+TP6),内片为6mm钢化低辐射LOW-E玻璃,外片为8mm钢化透明玻璃,中间为12mm空气层,LOW-E低辐射涂层位于第三面,用于单元体楼层中间部位。

1.1.2玻璃二:8mm钢化透明玻璃。用于。

1.1.3玻璃三:19mm钢化透明玻璃,用于裙楼全玻璃幕墙玻璃肋。

1.1.4玻璃四: 31.52 mm钢化中空夹胶玻璃  三片均采用6mm钢化透明玻璃,中间为12mm空气层, 1.52mm厚胶片,用于屋顶处采光顶。

1.1.5玻璃五:17.52mm钢化夹胶玻璃,采用

1.1.5玻璃六: 12mm透明钢化单玻,用于首层地弹簧门。

1.2.玻璃的强度

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表        N/mm2

种  类

厚度(mm)

大   面

侧   面

浮法玻璃

5~12

28

19.5

15~19

24

17

≥20

20

14

钢化玻璃

5~12

84

58.8

15~19

72

50.4

≥20

59

41.3

注:1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按所采用的玻璃类型确定。

    2当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值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3倍时,表中数值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以调整。

    3半钢化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取浮法玻璃强度设计值的2倍,当半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值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2倍时,其设计值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以调整。

    4侧面指玻璃切割后的断面,其宽度为玻璃厚度。

1.3技术参数

1.3.1浮法玻璃

1) 浮法玻璃按用途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建筑级。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和低辐射镀膜玻璃(“Low-E”玻璃)原片应符合汽车级的技术要求。

2) 浮法玻璃按厚度分为以下种类:

2mm、3mm、4mm、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玻璃幕墙常用的为6~19mm玻璃。

1.3.2钢化玻璃

1) 外观质量要求

钢化玻璃外观质量规定

缺 陷 名 称

说  明

允 许 缺 陷 数

优等品

合格品

爆 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 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

不允许

1

划 伤

宽度在0.1 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50mm

4

长≤100mm

4

宽度大于0.1 mm的划伤,

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0.5 mm

长≤50mm   1

宽0.1~1 mm

长≤100mm  4

夹钳印

夹钳印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玻璃厚度≤9.5mm

        ≤13mm

玻璃厚度≤9.5mm

        ≤19mm

均不允许存在

气泡

不低于GB11614建筑级的规定

注:我司选用的钢化玻璃均符合优等品的要求。

1)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2)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

3)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行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中的任意一条的规定。

Ø 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2面积的质量。

Ø 霰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1.3.3中空玻璃

1) 中空玻璃的物理性能要求:

中空玻璃物理性能要求

试 验 项 目

试 验 条 件

性 能 要 求

密  封

在试验压力低于气压(10+0.5)kPa,厚度增长必须≥0.8mm,在该气压下保持2.5h后,厚度增长偏差<>

全部试样不允许有渗漏现象

露  点

将露点仪温度降到≤40度,使露点仪与试样表面接触3min

全部试样内表面无结露或结霜

紫外线照射

紫外线照射168h

试样内表面不得有结雾和污染的痕迹

气候循环及高温高湿

气候试验经320次循环,高温\高湿试验经验24次循环试验后,进行露点测试

2) 中空玻璃合片加工时,应考虑制作处和安装处不同气压的影响,采取防止大面变形的措施。我司已充分考虑。

3) 幕墙用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溶密封胶,二道密封采用聚硫胶或硅酮密封胶或硅酮结构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业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4) 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采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1.3.4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1) 外观质量

Ø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原片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汽车级的技术要求。

Ø 作为幕墙用的钢化、半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原片应进行边部精磨边处理。

Ø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缺陷名称

说  明

优等品

合格品

针  孔

直径<0.8mm

不允许集中


0.8mm≤直径<1.2mm

中部:3.0×S,个,且任意两针孔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75mm边部:不允许集中

不允许集中

1.2mm≤直径<1.6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0×S,个

中部:3.0×S,个

75mm边部:8.0×S,个

1.6mm≤直径<2.5mm

不允许

中部:2.0×S,个

75mm边部:5.0×S,个

直径>2.5mm

不允许

不允许

斑  点

1.0mm≤直径≤2.5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2.0×S,个

中部:5.0×S,个

75mm边部:6.0×S,个

2.5mm<直径≤5.0mm

不允许

中部:1.0×S,个

75mm边部:4.0×S,个

直径>5.0mm

不允许

不允许

斑  纹

目视可见

不允许

不允许

暗道

目视可见

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mm≤宽度≤0.3mm

长度≤60mm

不允许

宽度>0.3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玻璃面

划伤

宽度≤0.5mm

长度≤60mm

3.0×S,条


宽度>0.5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注:我司选用的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均满足优等品的要求。

2) 光学性能

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其差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

允许最大差值(未明示标称值)

可见光透射比大于30%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1.5%

±2.5%

≤3.0%

≤5.0%

可见光透射比小于等于30%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1.0%

±2.0%

≤2.0%

≤4.0%

注:对于明示标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未明示标称值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注:我司选用的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均满足优等品的要求。

3) 颜色均匀性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采用CIELAB均匀色空间的色差△Eab来表示,单位CIELAB。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反射色色差优等品不得大于2.5CIELAB,合格品不得大于3.0CIELAB。我司选用的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均为优等品。

4) 耐磨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5) 耐酸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并且膜层不能有明显变化。

6) 耐碱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并且膜层不能有明显变化。

1.3.5低辐射镀膜玻璃

1) 外观质量

Ø 低辐射镀膜玻璃原片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中汽车级的技术要求。

Ø 作为幕墙用的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原片应进行边部精磨边处理。

Ø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缺陷名称

说  明

优等品

合格品

针  孔

直径<0.8mm

不允许集中


0.8mm≤直径

中部:3.0×S,个,且任意两针孔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75mm边部:不允许集中

不允许集中

1.2mm≤直径<1.6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3.0×S,个

中部:3.0×S,个

75mm边部:8.0×S,个

1.6mm≤直径<2.5mm

不允许

中部:2.0×S,个

75mm边部:5.0×S,个

直径>2.5mm

不允许

不允许

斑  点

1.0mm≤直径≤2.5mm

中部:不允许

75mm边部:2.0×S,个

中部:5.0×S,个

75mm边部:6.0×S,个

2.5mm<直径≤5.0mm

不允许

中部:1.0×S,个

75mm边部:4.0×S,个

直径>5.0mm

不允许

不允许

膜面划伤

0.1mm≤宽度≤0.3mm

长度≤60mm

不允许

宽度>0.3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玻璃面

划伤

宽度≤0.5mm

长度≤60mm

3.0×S,条


宽度>0.5mm或

长度>60mm

不允许

不允许

注:我司选用的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均满足优等品的要求。

2) 光学性能

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这些性能的差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最大值(明示标称值)

允许最大差值(未明示标称值)

指  标

±1.5%

≤3.0%

注:对于明示标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未明示标称值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注:我司选用的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均满足优等品的要求。

3) 弯曲度

Ø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2%。

Ø 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mm/300mm)不得超过0.2%。

4) 颜色均匀性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采用CIELAB均匀色空间的色差△Eab来表示,单位CIELAB。测量低辐射镀膜玻璃在使用时朝向室外的表面,该表面的的反射色色差不应大于2.5CIELAB。

5) 辐射率

Ø 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应低于0.15。

Ø 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应低于0.25。

6) 耐磨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7) 耐酸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8) 耐碱性

试验前后试件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应大于4%。

1.3.6夹层玻璃

1) 玻璃幕墙用夹层玻璃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夹层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2) 外观质量

Ø 裂纹:不允许存在。

Ø 爆边:长度或宽度不得超过玻璃的厚度。

Ø 划伤和磨伤:不得影响使用。

Ø 脱胶:不允许存在。

Ø 气泡、中间层杂质及其他可观察到的不透明物等点缺陷不允许个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缺陷尺寸λ,mm

0.5<L≤1.0

1.0<L≤3.0

板面面积S,㎡

S不限

S<4

1<S≤2

2<S≤8

S≥8

允许的缺陷数,个

玻璃层数

2

不得密集存在

 1

2

1/

1.2/

3

2

3

1.5/

1.8/

4

3

4

2/

2.4/

≥5层

4

5

2.4/

3/

3) 夹层玻璃厚度偏差不能超过构成夹层玻璃的原片允许偏差和中间层允许偏差之和。中间层总厚度小于2mm时,其允许偏差不予考虑。中间层总厚度大于2mm时,其允许偏差为±0.2mm。

4) 平面夹层玻璃的弯曲度不得超过0.3%。

1.3.7防火玻璃

1) 建筑用防火玻璃按防火性能分为A、B、C三类:

Ø A类防火玻璃: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Ø B类防火玻璃: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要求的防火玻璃。

Ø C类防火玻璃:满足耐火完整性的防火玻璃。

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别分为Ⅰ级(耐火时间≥90 min)、Ⅱ级(耐火时间≥60 min)、Ⅲ级(耐火时间≥45 min)、Ⅳ级(耐火时间≥ 30min)。

本项目我司选用C类Ⅰ级(耐火时间≥90 min)防火玻璃。

2) 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

项  目

要            求

爆  边

不允许存在

划  伤

宽度≤0.1mm,长度≤50mm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不超过1条

结石、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波筋、气泡

不低于GB11614建筑级的规定

1.  铝型材

2.1结构计算要求:

所选型材应满足风压变形时强度和刚度(挠度)要求。据此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型材截面尺寸。由于不同牌号和状态的铝型材,其强度设计值不一样,所以还需根据计算选择符合要求的牌号和状态的铝材,本工程选用的铝材为6063-T5和6063A-T5。

2.2表面处理的要求:

2.2.1为防腐蚀,所有铝合金型材可视面均做处理,表面处理方式有: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喷涂。

2.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表面处理方法

膜厚级别

(涂层种类)

厚度t(μm)

平均膜厚

局部膜厚

阳极氧化

不低于AA15

t≥15

t≥12

电泳涂漆

阳极氧化膜

B

t≥10

t≥8

涂  膜

B


t≥7

复合膜

B


t≥16

粉末喷涂

-


40≤t≤120

氟碳喷涂

-

t≥40(三涂)

t≥34(三涂)

2.2.3本项目铝型材可视表面喷涂处理:幕墙铝型材室外外露表面做氟碳喷涂(三涂)处理,。氟碳喷涂涂膜平均厚度应≥40μm。氟碳涂漆材料为KYNAR500,其聚偏二氟乙烯含量≥70%(树脂重量比)。粉末喷涂涂膜厚度保证在40~120之间(膜厚太厚,反而易起皮剥落)。

2.3技术参数:

2.3.1铝型材按尺寸允许偏差可分为普精级、高精级和超高精级,本项目所有铝型材均按不低于高精级设计。

2.3.2化学成分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牌号

Si

Fe

Cu

Mn

Mg

Cr

Zn

Ti

其 他

Al

单个

合计

2.3.3铝合金型材的力学性能

型材的力学性能(室温下)     N/mm2

合金牌号

状态

壁厚

(mm)

抗拉强度 σb

伸长度

δ(%)

硬 度 试 验

试验厚度

(mm)

维氏硬度

HV

韦氏硬度

HW

不 小 于

6061

T4

所有

180

110

16




T6

所有

265

245

8




6063

T5

所有

160

110

8

0.8

58

8

T6

所有

205

180

8




6063A

T5

≤10

200

160

5

0.8

65

10

>10

190

150

5

T6

≤10

230

190

5




>10

220

180

4














2.3.4基材质量

所用型材的基材应符合GB/T5237.1的规定

2.3.5预处理(喷涂型材)

型材喷涂前,其表面应进行铬化处理,以提高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化学转化膜应有一定的厚度,当采用铬化处理时,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200~1300 mg/m2范围内(用重量法测定)。

2.3.6涂层(粉末喷涂)性能

1) 光泽

涂层的6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光泽值≥80个光泽单位的高光产品,其允许偏差为±10个光泽单位,其它产品允许偏差为±7个光泽单位。

2) 颜色和色差

涂层颜色应与合同规定的色板基本一致。使用仪器测定时,单色粉末的涂层与标准色板间的色差△Eab≤1.5,同一批产品之间的色差△Eab≤1.5。

3) 涂层厚度

装饰面上的涂层最大局部厚度≤120μm,最小局部厚度≥40μm。

注:由于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致使型材某些表面(如内角、横沟等)的涂层厚度低于规定值是允许的,但不允许出现露底现象。

4) 压痕硬度

涂层经压痕试验,其抗压痕性≥80。

5) 附着力

涂层经划格试验其附着力达到0级。

6) 耐冲击性

涂层经正面冲击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但在凹面的周边处允许有细小皱纹。

7) 杯突试验

涂层经压陷深度为6mm的杯突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

8) 抗弯曲性

涂层经曲率半径为3mm,弯曲180°的试验后,无开裂或脱落现象。

9) 耐灰浆性

涂层经灰奖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脱落和其他有明显变化。

10)耐盐酸性

涂层经盐酸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不应有气泡或其他明显变化。

11)耐溶剂性

经二甲苯试验后,应无软化和其他明显变化。

12)耐盐雾腐蚀性

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经1000h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后,先对交叉划线两侧各2.0mm以外部分的涂层进行目测检查,其涂层不应有腐蚀现象。再按GB/T9286-1998中的7.2.6条进行试验,在离划线2.0mm以外部分,不应有涂层脱落现象。

也可采用120 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的方法,其保护等级应R≥9.5级。仲裁时,采用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

13)耐湿热性

涂层经1000h试验后,变化≤1级。

14)人工加速耐候性

涂层经250 h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表面不应产生粉化现象(0级),失光率、变色色差至少应达到1级。

15)耐沸水性

涂层经耐沸水试验后,不应有气泡、皱纹、水斑或脱落等缺陷,允许色泽稍有变化。

2.3.7涂层(氟碳喷涂)性能

 

1) 光泽

涂层的6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其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个光泽单位。

2) 厚度

喷漆型材装饰面漆膜厚度应符合下表:        μm

涂层种类

平均厚度

局部厚度

二  涂

≥30

≥25

三  涂

≥40

≥34

四  涂

≥65

≥55

3) 干膜硬度

涂层经铅笔划痕试验,硬度≥1H。

4) 附着力

涂层的干式、湿式、沸水附着力均应达到0级。

5) 耐冲击性

涂层正面经冲击试验后,不应有裂纹及脱落现象,但在凹陷处的周边允许有细小的皱纹。

6) 耐盐酸性能

涂层经盐酸试验后,目视检查表面不应有气泡或其他明显变化。

7) 耐硝酸性能

经硝酸试验后,涂层的变色色差△Eab应≤6.0。

8) 耐溶剂性能

经丁酮试验,漆膜应无软化及其他明显变化。

9) 耐洗涤性能

经洗涤剂浸泡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气泡、脱落或无明显变化。

10)耐灰浆性

涂层经灰浆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

11)耐盐雾腐蚀性能

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经1500 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其涂层表面不应产生腐蚀斑点。先对在交叉划线两侧各2.0mm以外部分进行目视检查,其涂层不应有腐蚀现象。再按GB/T9286-1998中的7.2.6条规定进行试验,在离划线2mm以外部分,不应有涂层脱落的现象。

也可采用120 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的方法,其保护等级应R≥9.5级。仲裁时,采用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

12)人工加速耐候性

涂层经500 h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后,表面不应产生粉化现象(0级),失光率、变色色差至少应达到1级。

13)耐湿热性

涂层经3000h湿热试验,其变化≤1级。

14)耐磨性

经落砂试验后,其磨耗系数应≥1.6 L/μm。

2.4铝合金百叶:

铝合金百叶的颜色与外装饰效果一致,并提供防鸟网,防鸟网由0.8mm铝丝编成10×10mm的方孔网,饰面与铝百叶一致。

2.铝单板

本项目外墙用铝板采用3.0mm厚单层铝板,基材材质为3003-H24(表面经喷漆固化处理后,状态为H44);披水板用铝板采用1mm厚单层铝板,基材材质为1100-H24(表面经喷漆固化处理后,状态为H44)。单层铝板的化学成分符合GB/T3190。铝板可视表面氟碳喷涂,三涂处理,涂膜平均厚度≥40μm,氟碳涂漆材料为KYNAR500,其聚偏二氟乙烯含量≥70%(树脂重量比)。颜色待建筑师和业主确定样品之后再定。

3.1基材板外观质量

铝单板用板基质量应符合YS/T429.1相应牌号的规定。

3.2铝单板基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1060、1050、1100、3003、5005牌号不检测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牌 号

伸长度

抗拉强度

σb,MPa

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σp0.2,Mpa

伸长率(50mm

定标距)δ,%

不     小     于

1060

H14

H24

1.5~2.0

85

65

8

>2.0~4.0

85~120

10

1050

H14

H24

1.5~2.0

95

75

6

>2.0~4.0

95~125

8

1100

H14

H24

1.5~2.0

110

95

5

>2.0~4.0

110~145

160

8A06

H14

H24

1.5~2.0

100

6

>2.0~4.0

100~145

8

3003

O

1.5~4.0

95~130

35

25

H14

H24

1.5~2.0

140

115

5

>2.0~4.0

120~170

8

3004

O

1.5~4.0

150~200

60

18

5005

O

1.5~4.0

105~145

35

21

H14

H24

1.5~2.0

140

115

5

>2.0~4.0

120~180

6

5052

O

1.5~4.0

170~215

65

19

3.3喷涂前的预处理

铝单板基材喷涂前,其表面应进行预处理,以提高涂层与基体的附着力。化学转化膜应有一定的厚度。当采用铬化处理时,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200~1300 mg/㎡范围内(用重量法测定)。

3.4铝板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mm

长度、宽度,mm

≤2000

±1.0

>2000

±1.5

折边高度,mm

±0.5

对角线差,mm

铝单板长度≤2000

±1.5

铝单板长度>2000

±2.0

折边角度,度

≤1

板面平直度,mm/m

≤1.5

注:1、以上规定适用于外形为矩形或正方形的铝单板,外形为其它形状时,部分可参照执行。

    2、当铝单板有曲面时,其曲面与标准模板间的最大间隙应2mm。

3.5外观质量

铝单板的装饰面的漆膜应平滑、均匀,色泽基本一致。不得有流痕、皱纹、气泡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

3.6涂层(氟碳喷涂)性能

3.6.1光泽

涂层的6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其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个光泽单位。

3.6.2厚度

装饰面上涂层的干膜厚度应符合下表:           μm

涂层种类

平均厚度

局部厚度

二  涂

≥30

≥25

三  涂

≥40

≥34

3.6.3干膜硬度

涂层经铅笔划痕试验,硬度≥1H。

3.6.4附着力

涂层的干式、湿式、沸水附着力均应达到0级。

3.6.5耐冲击性

涂层正面经冲击试验后,不应有裂纹及脱落现象,但在凹陷处的周边允许有细小的皱纹。

3.6.6耐硝酸腐蚀性能

经硝酸试验后,涂层的变色色差△Eab应≤5.0。

3.6.7耐溶剂性能

经丁酮试验,来回擦洗100次后涂层应不露底。

3.6.8耐洗涤性能

经洗涤剂浸泡试验后,涂层表面应无明显变化,用胶带法撕剥时不能有漆膜脱落的现象。

3.6.9耐盐雾腐蚀性能

在带有交叉划痕的试板上,经1000 h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后,其涂层表面不应产生腐蚀斑点。在交叉划线处产生的腐蚀流应在离划线的两侧各2mm以内,用胶带法撕剥时,在离划线2mm以远部分,不应有漆膜脱落的现象。

当采用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时,经120 h试验后其保护等级应≥9.5级。仲裁时,采用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

3.6.10人工加速耐候性

涂层经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2000 h后,按GB/T1766进行评定,其表面不应产生粉化现象(0级),失光率应≤30%(2级),变色色差△Eab应≤3.0(1级)。

3.6.11耐湿热性

涂层经1500h湿热试验,其变化应≤1级。

3.6.12耐磨性

经落砂试验后,其磨耗系数应≥1.6 L/μm。

3.铝塑复合板

4.1铝塑板的选择

内封修用铝板采用3mm厚铝塑复合板。

4.2技术参数

4.2.1原材料:

铝塑板所使用铝材应符合GB/T3880要求的防锈铝(内墙板可使用纯铝)。外墙板所使用铝板厚度不小于0.5 mm,内墙板所使用铝板厚度不小于0.2 mm。外墙板涂层应采用70%的氟碳树脂。

4.2.2  铝基板预处理要求:

所有铝基板应经过多层清洗和预处理,以去除铝基板表面的油污、赃物和自然形成的松散的氧化层,并形成一层紧密的化学转化膜,以利于牢固粘结。

4.2.3  尺寸允许偏差:

铝塑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mm

长度、宽度,mm

≤2000

±1.0

>2000

±1.5

折边高度,mm

±0.5

厚  度,mm


±0.2

对角线差,mm

铝塑板长度≤2000

±1.5

铝塑板长度>2000

±2.0

折边角度,度

≤1

板面平直度,mm/m

≤1.5

注:1、以上规定适用于外形为矩形或正方形的铝塑板,外形为其它形状时,部分可参照执行。

    2、当铝塑板有曲面时,其曲面与标准模板间的最大间隙应2mm。

4.2.4  外观质量:

铝塑板外观应整洁,涂层不得有漏涂或穿透涂层厚度的损伤。铝塑板正反面不得有塑料外露。铝塑板装饰面不得有明显压痕和凹凸等残迹。铝塑板外观缺陷应符合下表:

缺 陷 名 称

缺陷规定

允 许 范 围

优等品

合格品

波纹


不允许

不明显

鼓泡

≤5

不允许

不超过1个/㎡

疵点

≤5

不超过3个/㎡

不超过10个/㎡

划伤

总长度

不允许

≤100mm/㎡

擦伤

总面积

不允许

≤300mm2/㎡

划伤、擦伤总处数


不允许

≤4处

色差

色差不明显:若用仪器测量,ΔE≤2

4.2.5  物理力学性能:

铝塑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

项   目

技术要求

外墙板

合格品

涂层厚度,(μm)

≥25

≥16

光泽度偏差

光泽度≥70时,极限值的误差≤5

光泽度<70时,极限值的误差≤10

铅笔硬度

≥HB


涂层柔韧性(T)

≤2

≤3

附着力(级)

不次于1级

耐冲击性

50 kg·㎝不脱漆、无裂痕

耐磨耗性(L/μm)

≥5


耐沸水性

无变化

耐化学稳定性

耐沾污性

≤15%


耐酸性

无变化

耐碱性

无变化

耐油性

无变化

耐溶剂性

无变化

耐洗刷性

无变化

耐人工候老化

色差

≤3.0


失光等级

不次于2级

其他老化性能

0

耐盐雾性

不次于2级


面密度,(kg/㎡)

规定值±0.5

弯曲强度(Mpa)

≥100

≥60

弯曲弹性模量(Mpa)

≥2.0×

≥1.5×

贯穿阻力(kN)

≥9.0

≥5.0

剪切强度(Mpa)

≥28.0

≥20.0

180°剥离强度

≥7.0

≥5.0

耐温差性

无变化

热膨胀系数(C-1

≤4.00×

热变形温度(℃)

≥105

≥95

4.钢材、五金件及紧固件

钢材采用国产优质Q235钢,需焊接的钢转接件等采用Q235B钢。钢件表面采用热浸镀锌或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用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不锈钢螺栓采用奧氏体不锈钢A2-70。不锈钢材料采用奧氏体不锈钢0Cr17Ni12Mo2(316不锈钢,用于室外)、奧氏体不锈钢1Cr18Ni9(304不锈钢,用于室内)。开启扇配件采用德国诺托或具有同等品质的开启窗五金件。

5.1钢材的强度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表要求:         N/mm2

钢     材

抗拉、抗压

和抗弯

抗剪

端面承压

牌  号

厚度或直径

t,(mm)

Q235

t≤16

215

125

325

16<t≤40

205

120

40<t≤60

200

115

60<t≤100

190

110

Q235NH

t≤16

295

216

295

16<t≤40

285

207

40<t≤60

275

198

60<t≤100

255

198

不锈钢(316、304)

180

105

5.2  不锈钢螺栓连接的强度

不锈钢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表:      N/mm2

类  别

组 别

性能等级


抗拉

抗剪

A

(奥氏体)

A1、A2

50

70

80

500

230

175

A3、A4

700

320

245

A5

800

370

280

5.3  焊缝的强度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表:     N/mm2

焊接方法

和焊条型号

构件钢材

对  接  焊  缝

角焊缝

牌号

厚度或直径d(mm)

抗压

抗拉和抗弯受拉

抗剪

抗压、抗拉和抗剪

一级、二级

三级

自动焊、半自动焊和E43型焊条的手工焊

Q235

d≤16

215

215

185

125

160

16<d≤40

205

205

175

120

40<d≤60

200

200

170

115

注:1表中的一级、二级、三级是指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厚度小于8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2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力学性能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T5293和《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GB/T12470的相关规定。

    3表中厚度是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力构件是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5.4 钢材表面热浸镀锌层

未经离心处理的镀层厚度应符合下表:

制件及其厚度,mm

镀层局部厚度,μm

镀层平均厚度,μm

钢厚度≥6

70

85

3≤钢厚度<6

55

70

1.5≤钢厚度<3

45

55

钢厚度<1.5

35

45

5.密封胶

使用进口结构胶和密封胶(GE或DOW CORNING), 符合国标《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97和《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性能标准。

6.1 建筑幕墙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为常温固化双组份,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为中性固化胶,不得使用已过期的产品。

6.2  在使用密封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材料制造商关于产品使用及接缝尺寸限制的书面说明。

6.3密封胶的颜色需事先经建筑师同意方可采用。

6.4结构胶和密封胶与相接触的材料应有相容性试验报告。

6.5硅酮结构密封胶 应符合以下性能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邵氏硬度                                     34~35度

极限黏结拉伸强度                             ≥0.7N/mm2

延伸率(哑铃型)                                 ≥100%

黏结破坏(H型试件)                             不允许

内聚力(母材)破坏率                            100%

剥离强度(与玻璃、铝)                           5.6~8.7N/mm(单组份)

撕裂强度(B模)                                 4.7N/mm

抗臭氧及紫外线拉伸强度                        不变

耐热性                                         150℃

热失重                                         ≤10%

流淌性                                         ≤2.5mm

完全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12.5%≤δ≤ 50%

6.6  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符合以下性能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密度                                                 1.5±0.1g/cm3

挤出性                                                  ≥80mL/min

适用时间                                                 ≤3h

表干时间                                                  ≤6h

完全固化时间                                              ≤14d

下垂度(N型)                                            0mm

低温柔性                                                 -30℃

邵氏硬度                                                 ≥ 26

极限拉伸强度                                              ≥ 1.4Mpa

撕裂强度                                                ≥ 3.8N/mm

定伸黏结性(定伸160%)黏结和内聚破坏面积                    ≤5%

热水循环后定伸黏结性(定伸160%)黏结和内聚破坏面积         ≤5%

水、紫外光照射后定伸黏结性(定伸160%)黏结和内聚破坏面积 ≤5%

6.密封胶条及胶垫

7.1密封垫和密封胶条应采用黑色高密度的三元乙丙橡胶(EPDM),其延伸率>20%、抗拉强度>11Mpa,并且具有良好的抗臭氧及紫外光性能,能耐-50℃~150℃的温度,耐老化年限不小于30年。玻璃承重垫块、铝合金之间的隔热垫块及两种不同金属(不锈钢除外)之间的防腐蚀垫片均采用硬质PVC或氯丁橡胶;均应挤压或模压成形,并符合中国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实芯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GB10711的有关规定。

7.2  玻璃承重垫块、铝合金之间的隔热垫块:均采用邵氏硬度为85±5的硬质PVC塑料块或氯丁橡胶块,并应模压成形。玻璃垫块应放置在板块的二个1/4边长处,玻璃托片与承重垫块的长度应根据结构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

7.3 两种不同金属(不锈钢除外)之间的防腐蚀垫片和幕墙横梁、立柱之间的防噪音胶垫:均采用邵氏硬度为60±5的氯丁橡胶。

7.4 铝合金框与玻璃之间的密封胶条:室内、外均采用邵氏硬度为60±5的三元乙丙胶条。幕墙室内采取穿条式,室外采取塞压式。门、窗室内均采用塞压式,室外均采用穿条式。

7.5  开启扇与框之间的密封胶条:应采用邵氏硬度为40±5的三元乙丙胶条,转角处胶条应采用45°剪切下料形式,下料长度应比理论长度长约10%,并在开启扇组框以后采用万能胶把密封胶条之间粘结牢固。

7.6  开启扇挂勾处的防噪音胶条,应采用PA12尼龙塑料条,并应挤出成形。

7.防火保温材料

防火材料选用100mm厚密度不低于80kg/m3的岩棉板,其产品等级应不低于合格品;采用1.5mm厚的热轧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保温材料选用50mm厚密度不低于80 kg/m3的岩棉板。

8.1岩棉的物理性能指标

指 标       等 级

性  能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渣球含量,%(颗粒直径>2.5mm)    ≤

12.0

15.0

18.0

纤维平均直径,μm         ≤

7.0

8.0

密度,kg/m3                        ≤

150

导热系数,W/(m·K)(平均温度70±5℃试验密度150kg/ m3                   ≤

0.044

最高使用温度,℃

650

8.2岩棉板

8.2.1制造岩棉板的岩棉,应符合8.3条的规定。

8.2.2岩棉板的尺寸及极限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其他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但极限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长   度

极限偏差

宽   度

极限偏差

厚   度

极限偏差

 

910

1000

 

 

 

+15

-3

 

 

500

630

700

 

800

 

+5

-3

 

 

30

40

50

60

70

 

+5

-3

 

 

8.3岩棉板的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

长  度

极限偏差

导热系数

W/(m·K)

(平均温度

70±5℃)

有机物

含  量

(%)

最高使用

温   度

(℃)

密度

极限偏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80

10

±15

±20

≤0.044

≤4.0

A

400

100

120

<0.046

600

150

160

≤0.048

8.4  有防水要求时,其质量吸水率不大于5%,憎水率不小于98%。

8.5  防火用1.5mm镀锌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按普通轧制精度的要求±0.18mm;镀锌膜层局部厚度不小于45μm,膜层平均厚度不小于55μm。

8.6  防火密封胶采用国产优质产品,具备4小时以上的抗火效能。

十四、加工制作

1、一般规定

1.1加工制作前项目管理人员应对幕墙深化设计详图和土建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对已建的主体结构进行复测,并把实测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设计人员,以便有必要时能及时调整幕墙施工图。

1.2加工制作前项目设计人员根据项目施工总工期编排可行的《加工图设计进度计划表》,并配合生产技术人员编写详细的《加工生产进度计划表及流程》。

1.3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1.4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5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石材时,结构胶不应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1.6当石材幕墙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时,应待石材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施工。

1.7单元式幕墙的单元组件、隐框幕墙的装配组件均应在工厂加工组装。

1.8低辐射镀膜玻璃应根据其镀膜材料的粘结性能和其他技术要求,确定加工制作工艺;镀膜与硅酮结构密封胶不相容时,应除去镀膜层。

1.9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宜作为硅酮建筑密封胶使用。

2、幕墙构件加工制作

2.1铝型材

2.1.1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合金型材截料之前应进行校直调整;

2) 横梁长度允许偏差为±0.5mm,立柱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端头斜度的允许偏差为-15′;

3)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并应去除毛刺;

4) 孔位的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为±0.5mm,累计偏差为±1.0mm;

5) 铆钉的通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铆钉用通孔》GB152.1的规定。

6) 沉头螺钉的沉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152.2的规定。

7) 圆柱头、螺栓的沉孔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152.3规定;

8) 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1.2玻璃幕墙铝合金构件中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构件槽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槽口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槽口长度

槽口宽度

槽口边距

允许偏差

+0.5

0.0

+0.5

0.0

±0.5

2铝合金构件豁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豁口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豁口长度

豁口宽度

豁口边距

允许偏差

+0.5

0.0

+0.5

0.0

±0.5

3铝合金构件榫头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榫头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榫头长度

榫头宽度

榫头边距

允许偏差

0.0

-0.5

0.0

-0.5

±0.5

2.1.3玻璃幕墙铝合金构件弯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合金构件宜采用拉弯设备进行弯加工;

2弯加工后的构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皱折、凹凸、裂纹。

2.2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金属构件

2.2.1幕墙的金属构件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结构杆件截料前应进行校直调整;

2幕墙横梁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立柱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端头斜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5′;

3截料端头不得因加工而变形,并不应有毛刺;

4孔位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累计偏差不得大于±01.0mm;

5铆钉的通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铆钉用通孔》(GB152.1)的规定;

6沉头螺钉的沉孔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沉头螺钉用沉孔》(GB152.2)的规定;

7圆柱头、螺栓的沉孔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螺栓用沉孔》(GB152.3)的规定;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2.2幕墙构件中,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槽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铣槽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槽口长度

槽口宽度

槽口边距

允许偏差

+0.5

0.0

+0.5

0.0

±0.5

2构件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铣豁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豁口长度

豁口宽度

豁口边距

允许偏差

+0.5

0.0

+0.5

0.0

±0.5

3构件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榫头长度

榫头宽度

榫头边距

允许偏差

0.0

-0.5

0.0

-0.5

±0.5

2.2.3幕墙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构件长度

允许偏差

槽口尺寸

≤2000

±2.0

>2000

±2.5

构件对边尺寸差

≤2000

≤2.0

>2000

≤3.0

构件对角尺寸差

≤2000

≤3.0

>2000

≤3.5

2.2.4钢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标准》(GB 50221)的有关规定。钢构件表面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2.2.5钢构件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有关规定。

2.3钢构件

2.3.1平板型预埋件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板边长允许偏差为±5mm;

2) 一般锚筋长度的允许偏差为    +10mm,两面为整块锚板的穿透式预埋件的锚筋长度的允许偏差为+5mm,均不允许负偏差;

3) 圆锚筋的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mm;

4) 锚筋与锚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lS/30(lS为锚固钢筋长度,单位为mm)。

2.3.2槽型预埋件表面及槽内应进行防腐处理,其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埋件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分别为+10mm、+5mm和+3mm,不允许负偏差;

2) 槽口的允许偏差为+1.5mm,不允许负偏差;

3) 锚筋长度允许偏差为+5mm,不允许负偏差;

4) 锚筋中心线允许偏差为±1.5mm;

5) 锚筋与槽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lS/30(lS为锚固钢筋长度,单位为mm)。

2.3.3玻璃幕墙的连接件、支承件的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件、支承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凸、翘曲、变形等缺陷;

2) 连接件、支承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连接件、支承件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连接件高a

+5, -2

边距e

+1.0, 0

连接件长b

+5, -2

壁厚t

+0.5, -0.2

孔距c

±1.0

弯曲角度α

±2º

孔宽d

+1.0, 0



2.3.4钢型材立柱及横梁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2.3.5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钢结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合理划分拼装单元;

2) 管桁架应按计算的相贯线,采用数控机床切割加工;

3) 钢构件拼装单元的节点位置允许偏差为±2.0mm;

4) 构件长度、拼装单元长度的允许正、负偏差均可取长度的1/2000;

5) 管件连接焊缝应沿全长连续、均匀、饱满、平滑、无气泡和夹渣;支管壁厚小于6mm时可不切坡口,角焊缝的焊脚高度不宜大于支管壁厚的2倍;

6) 钢结你的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3.3节的有关规定;

7) 分单元组装的钢结构,宜进行预拼装。

2.3.6杆索体系的加工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拉杆、拉索应进行拉断试验;

2) 拉索下料前应进行调直预张拉,张拉力可取破断拉力的50%,持续时间可取2h;

3) 截断后的钢索应采用挤压机进行套筒固定;

4) 拉杆与端杆不宜采用焊接连接;

5) 杆索结构应在工作台座上进行拼装,度应防止表面损伤。

2.3.7钢构件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有关规定。

2.3.8钢构件表面涂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2.4玻璃

2.4.1浮法玻璃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浮法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2) 浮法玻璃弯曲度不应超过0.2%。

2.4.2单片钢化玻璃

1) 单片钢化玻璃,其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平型钢化玻璃尺寸及其允许偏差规定         mm

项  目

玻璃厚度mm)

玻璃边长L≤2000(mm)

玻璃边长L>2000(mm)

边  长

6,8,10,12

±1.0

±1.5

15,19

±1.5

±2.0

对角线差

6,8,10,12

≤1.5

≤2.0

15,19

≤2.0

≤2.5

平型钢化玻璃厚度及其允许偏差规定           mm

名 称

厚 度

厚度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

4.0

±0.2

5.0

6.0

8.0

±0.35

10.0

12.0

±0.4

15.0

19.0

±0.5

2) 边部加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Ø 玻璃四周做不小于1×45°倒棱和精磨边处理。

Ø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公称孔径 mm

允许偏差 mm

4~50

±0.5

51~100

±1.0

>100

±1.5

Ø 孔的四周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3)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2.4.3中空玻璃

1)  采用中空玻璃时,其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中空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边  长

L<1000

±0.5

1000≤L<2000

±1.0

L≥2000

±1.5

对角线差

L≤2000

≤1.5

L>2000

≤2.0

厚  度

t<22

±1.0

t≥22

±1.5

叠  差

L<1000

±0.5

1000≤L<2000

±1.0

2000≤L<4000

±1.5

L≥4000

±2.0

注: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两片玻璃公称厚度与间隔框厚度之和。

2) 中空玻璃原片应进行边部机械磨边处理。作为隐框、半隐框、点支承和全玻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原片应进行边部不小于1×45°机械倒棱及精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应在180目以上。

3) 中空玻璃合片加工时,应考虑制作处和安装处不同气压的影响,采取防止玻璃大面变形的措施。

2.4.4夹层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及对角线差同上述中空玻璃的规定。

2.4.5低辐射镀膜玻璃

1) 非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同上述钢化玻璃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

2)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2%。

2.4.6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与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

1) 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与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同上述钢化玻璃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17841的规定。

2) 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mm/300mm)不得超过0.2%。

2.4.7非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同上述钢化玻璃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弯曲度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

2.4.8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与半钢化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尺寸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同上述钢化玻璃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弯曲度应符合GB17841的规定。

2.4.9防火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厚度允许偏差、弯曲度和对角线差同上述钢化玻璃的规定。

2.4.10全玻幕墙的玻璃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边缘应倒棱并细磨;外露玻璃的边缘应精磨;

2) 采用钻孔安装时,孔边缘应进行倒角处理,并不应出现崩边。

2.4.11点支承玻璃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面板及其孔洞边缘均应倒棱和磨边,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磨边宜细磨;

2) 玻璃切角、钻孔、磨边应在钢化前进行;

3) 玻璃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点支承玻璃加工允许偏差

项目

边长尺寸

对角线差

钻孔位置

孔距

孔轴与玻璃平面垂直度

允许偏差

±1.0mm

≤2.0mm

±0.8mm

±1.0mm

±12′

4) 中空玻璃开孔后,开孔处应采用多道密封措施;

5) 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的钻孔可采用大、小孔相对的方式。

2.4.12玻璃弯加工后,其每米弦长内拱高的允许偏差为±3.0mm,且玻璃的曲边应顺滑一致;玻璃直边的弯曲度,拱形时不应超过0.5%,波形时不应超过0.3%。

2.5石板的加工制作

2.5.1石板的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板连接部位应无崩坏、暗裂等缺陷;其他部位崩边不大于5mm×20mm,或缺角不大于20mm时可修补后使用,但每层修补的石板块数不应大于2%,且宜用于立面不明显部位;

2) 石板的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异型角、半圆弧形状、异型材及花纹图案造型、石板的外形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石板外表面的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花纹图案应按样板检查。石板四周围不得有明显的色差;

4) 火烧石板应按样板检查火烧后的均匀程度,火烧石板不得有暗裂、崩裂情况;

5) 石板的编号应同设计一致,不得因加工造成混乱;

6) 石板硬结合其组合形式,并应确定工程中使用的基本形式后进行加工;

7) 石板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 205)的有关规定中的优等品要求。

2.5.2通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板的通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

2) 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2.5.3短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块石板上下边应各开两个通长槽,槽深度不宜小于15mm;开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

2) 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2.5.4石板的转角宜采用不锈钢支撑件或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不锈钢支撑件组装时,不锈钢支撑件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2) 当采用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时,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4.5mm,连接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5.0mm;

2.5.5石板经切割或开槽等工序后均应将石屑用水冲干净,石板与铝合金挂件间应采用环氧树脂型石材专用结构胶黏结。

2.5.6已加工好的石板应立存放于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其角度不应小于85°。

2.6金属板的加工制作

2.6.1金属板材的品种、规格及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铝合金板材表面喷涂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6.2金属板材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  目

允许偏差

边   长

≤ 2000

±2.0

> 2000

±2.5

对边尺寸

≤ 2000

≤2.5

>2000

≤3.0

对角线尺寸

≤ 2000

≤2.5

> 2000

≤3.0

折弯高度

≤1.0

平面度

≤2/1000

孔的中心距

±1.5

2.6.3单层铝板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铝板折弯加工时,折弯外圆弧半径不应小于板厚的1.5倍;

2) 单层铝板加劲肋的固定可采用电栓钉,但应确保铝板外表面不应变形、褪色,固定应牢靠。

3) 单层铝板的固定耳子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耳子可采用焊接、铆接或在铝板上直接冲压而成,并应位置准确,调整方便,固定牢固。

4) 单层铝板构件四周边应铆接、螺栓或胶黏与机械连接相结合的形式固定,并应做到构件刚性好。固定牢固。

2.6.4金属幕墙的女儿墙部分,应采用不锈钢板加工成向内倾斜的盖顶。

2.7明框幕墙组件

2.7.1明框幕墙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mm)

项  目

构件长度

允许偏差

型材槽口尺寸

≤ 2000

±2.0

> 2000

±2.5

组件对边尺寸差

≤ 2000

≤2.0

> 2000

≤3.0

组件对角线尺寸差

≤ 2000

≤3.0

> 2000

≤3.5

2)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度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装配间隙

≤0.5

同一平面度差

≤0.5

2.7.2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


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示意

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  (mm)

玻璃厚度(mm)

a

b

c

5~6

≥3.5

≥15

≥5

8~10

≥4.5

≥16

≥5

不小于12

≥5.5

≥18

≥5

2.7.3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示意

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  (mm)

中空玻璃厚度

(mm)

a

b

c

下边

上边

侧边

6+da+6

≥5

≥17

≥7

≥5

≥5

8+da+8及以上

≥6

≥18

≥7

≥5

≥5

注:da为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2.7.4明框幕墙组件的导气孔及排水孔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时应保证导气孔及排水孔通畅。

2.7.5明框幕墙组件应拼装严密。设计要求密封时,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进行密封。

2.7.6明框幕墙组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玻璃与铝合金框料之间的间隙。玻璃的下边缘应采用两块压模成型的氯丁橡胶垫块支承,垫块厚度不应小于5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8隐框幕墙组件

2.8.1半隐框、隐框幕墙中,对玻璃面板及铝框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和铝框粘结表面的尘埃、油渍和其他污染时,应分别使用带溶剂的擦布和干擦布清除干净;

2) 应在清洁后一小时内进行注胶;注胶前再度污染时,应重新清洁;

3) 每清洁一个构件或一块玻璃,应更换清洁的干擦布。

2.8.2使用溶剂清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将擦布浸泡在溶剂里,应将溶剂倾倒在擦布上;

2) 使用和贮存溶剂,应采用干净的容器;

3) 使用溶剂的场所严禁烟火;

4) 应遵守所用溶剂标签或包装上标明的注意事项。

2.8.3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前必须取得合格的相容性检验报告,必要时应加涂底漆; 双组份硅酮密封胶尚应进行混合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试验。

2.8.4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板块时,不应使结构胶长期处于单独受力状态。硅酮结构密封胶组件在固化并达至足够承载力前不应搬动。

2.8.5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注胶必须饱满,不得出现气泡,胶缝表面应平整光滑;收胶缝的余胶不得重复使用。

2.8.6硅酮结构密封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装配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结构胶完全固化后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1

框长宽尺寸


±1.0

2

组件长宽尺寸


±2.5

3

框接缝高度差


≤0.5

4

框内侧对角线差及组件对角线差

当长边≤2000时

当长边>2000时

≤2.5

≤3.5

5

框组装间隙


≤0.5

6

胶隙宽度


+2.0

0

7

胶隙厚度


+0.5

0

8

组件周边玻璃与铝框位置差


±1.0

9

结构组件平面度


≤3.0

10

组件厚度


±1.5

2.8.7当隐框玻璃幕墙采用悬挑玻璃时,玻璃的悬挑尺寸应符合计算要求,且不宜超过150mm。

2.9单元式玻璃幕墙

2.9.1单元式玻璃幕墙在加工前应对各板块编号,并应注明加工、运输、安装方向和顺序。

2.9.2单元板块的构件连接应牢固,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

2.9.3单元板块的吊挂件、支撑件应具备可调整范围,并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将吊挂件与立柱固定牢固,固定螺栓不得少于2个。

2.9.4单元板块的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宜外露。

2.9.5明框单元板块在搬动、运输、吊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玻璃滑动或变形。

2.9.6单元板块组装完成后,工艺孔宜封堵,通气孔及排水孔应畅通。

2.9.7当采用自攻螺钉连接单元组件框时,每处螺钉不应少于3个,螺钉直径不应小于4mm,螺钉孔最大内径、最小内径和拧入扭矩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螺钉公称直径(mm)

孔径  (mm)

扭矩  (Nm)

最小

最大

4.2

3.430

3.480

4.4

4.8

4.015

4.065

6.3

5.5

4.735

4.785

10.0

6.3

5.475

5.525

13.6

2.9.8单元组件框加工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单元组件框加工制作允许尺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框长(宽)度

(mm)

≤2000

±1.5mm

钢尺或板尺

>2000

±2.0mm

2

分格长(宽)度

(mm)

≤2000

±1.5mm

钢尺或板尺

>2000

±2.0mm

3

对角线长度差

(mm)

≤2000

≤2.5mm

钢尺或板尺

>2000

≤3.5mm

4

接缝高低差

≤0.5mm

游标深度尺

5

接缝间隙

≤0.5mm

塞片

6

框面划伤

≤3处且总长≤100mm


7

框料擦伤

≤3处且总面积≤200mm2


2.9.9单元组件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单元组件组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

1

组件长(宽)度

(mm)

≤2000

±1.5

钢尺

>2000

±2.0

2

组件对角线长度差

(mm)

≤2000

≤2.5

钢尺

>2000

≤3.5

3

胶缝宽度

+1.0

0

卡尺或钢板尺

4

胶缝厚度

+0.5

0

卡尺或钢板尺

5

各搭接量(与设计值相比)

+1.0

0

钢板尺

6

组件平面度

≤1.5

1m靠尺

7

组件内镶板间接缝宽度(与设计值相比)

±1.0

塞尺

8

连接构件竖向中轴线距组件外表面(与设计值相比)

±1.0

钢尺

9

连接构件水平轴线距组件水平对插中心线

±1.0

(可上、下调节时±2.0)

钢尺

10

连接构件竖向轴线距组件竖向对插中心线

±1.0

钢尺

11

两连接构件中心线水平距离

±1.0

钢尺

12

两连接构件上、下端水平距离差

±0.5

钢尺

13

两连接构件上、下端对角线差

±1.0

钢尺

 

十五、安装施工

1图中尺寸标注的单位为毫米,标高的标注单位为米,角度的标注单位为度。

2本项目现场焊缝均为三级焊缝,所有现场角焊缝施焊完毕以后,应清焊渣并涂无机富锌漆二度。

3、施工要求

3.1玻璃幕墙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玻璃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其偏差应及时调整,不得积累;

3.1.2应定期对玻璃幕墙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3.1.3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3.2幕墙安装过程中,构件存放、搬运、吊装时不应碰撞和损坏;半成品应及时保护;对型材保护膜应采取保护措施。

3.3安装镀膜玻璃时,镀膜面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4焊接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烧伤型材或玻璃镀膜。

4、安装施工准备

4.1安装施工之前,幕墙公司会同土建承包商检查现场清洁情况、脚手架和起重运输设备,确认是否具备幕墙施工条件。

4.2主体结构的施工误差不应大于±25mm。由于主体结构施工偏差而妨碍幕墙施工安装时,应会同业主和土建承建商采取相应措施,并在幕墙安装前实施。

4.3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4.4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预埋件时,应制订补救措施或可靠连接方案,经与业主、土建、设计单位洽商同意后,方可实施。

4.5电气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应配合幕墙公司预留主体防雷引下线的接头位置,并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4.6采用新材料、新结构的幕墙,宜在现场制作样板,经业主、监理、土建、设计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4.7构件安装前均应进行检验与校正。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使用。

5、构件式玻璃幕墙

5.1  当两种不同电阻值的金属元件直接接触时,应按设计图纸设置防腐蚀橡胶片。

5.2  当铝材表面须与砂浆或混凝土等不同材料接触时,铝材表面应加上沥青涂料,沥青漆膜厚度为0.75mm;或涂铬漆及防潮层。

5.3玻璃幕墙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立柱安装轴线偏差不应大于2mm;

5.3.2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固定点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5.3.3立柱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紧固。

5.4玻璃幕墙横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横梁应安装牢固,设计中横梁和立柱间留有空隙时,空隙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同一根横梁两端或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不大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5.4.3当安装完成一层高度时,应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

5.5玻璃幕墙其他主要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5.1防火、保温材料应铺设平整且可靠固定,拼接处应留缝隙;

5.5.2冷凝水排出管及其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补板出水孔连接处应密封;

5.5.3水平方向的外露密封胶应稍微倾斜以助排水。

5.5.4其他通气槽孔及雨水排出口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遗漏;

5.5.5封口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封闭处理;

5.5.6玻璃幕墙安装用的临时螺栓等,应在构件紧固后及时拆除;

5.5.7采用现场焊接或高强螺栓紧固的构件,应在紧固后及时进行防锈处理。

5.6幕墙玻璃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5.6.1玻璃安装前应进行表面清洁。除设计另有要求外,应将单片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的镀膜面朝向室内,非镀膜面朝向室外;

5.6.2应按规定型号选用玻璃四周的橡胶条,其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2%;橡胶条斜面断开后应拼成预定的设计角度,并应采用粘结剂粘结牢固,镶嵌应平整。

5.7铝合金装饰压板的安装,应表面平整、色彩一致,接缝应均匀严密。

5.8硅酮建筑密封胶不宜在夜晚、雨天打胶、打胶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要求,打胶前应使打胶面清洁、干燥。

5.9构件式玻璃幕墙中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大于3.5mm,施工宽度不宜小于施工厚度的2倍;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

5.9.2硅酮建筑密封胶在接缝内应两对面粘结,不应三面粘结。

6、单元式玻璃幕墙

6.1连接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连接件安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标高

±1.0

(可上下调节时±2.0)

水准仪

2

连接件两端点平行度

≤1.0

钢尺

3

距安装轴线水平距离

≤1.0

钢尺

4

垂直偏差(上、下两端点与垂线偏差)

±1.0

钢尺

5

两连接件连接点中心水平距离

±1.0

钢尺

6

两连接件上、下端对角线差

±1.0

钢尺

7

相邻三连接件(上下、左右)偏差

±1.0

钢尺

6.2单元式幕墙安装固定后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单元式幕墙安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幕墙高度H(m)

≤1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H≤30

30<>≤60

≤15

60<>≤90

≤20

H>90

≤25

2

幕墙平面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3

竖缝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4

横缝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5

缝宽度(与设计值比)

±2

卡尺

6

耐候胶缝直线度

L≤20m

1

钢尺

20m<>≤60m

3

60m<>≤100m

6

L>100m

10

7

两相邻面板之间接缝高低差

≤1.0

深度尺

8

同层单元组件标高

宽度不大于35m

≤3.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宽度大于35m

≤5.0

9

相邻两组件面板表面高低差

≤1.0

深度尺

10

两组件对插伯接缝隙搭接长度(与设计值比)

±1.0

卡尺

11

两组件对插件距槽底距离(与设计值比)

±1.0

卡尺








7、全玻幕墙

7.1全玻幕墙安装前,应清洁镶嵌槽;中途暂停施工时,应对槽口采取保护措施。

7.2全玻幕墙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和调整面板、玻璃肋的水平度和垂直度,使墙面安装平整。

7.3每块玻璃的吊夹应位于同一平面,吊夹的受力应均匀。

7.4全玻幕墙玻璃两边嵌入槽口深度及预留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左右空隙尺寸宜相同。

7.5全玻幕墙的玻璃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6全玻幕墙施工质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全玻幕墙施工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幕墙平面的垂直度

幕墙高度H(m)

1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H≤30

30<>≤60

15

60<>≤90

20

H>90

25

2

幕墙的平面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3

竖缝的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4

横缝的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5

线缝宽度(与设计值比)

±2

卡尺

6

两相邻面板之间的高低差

1.0

深度尺

7

玻璃面板与肋板夹角与设计值偏差

≤1°

量角器

8、金属与石材幕墙

8.1安装施工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测量配合,其误差应及时调整。

8.2金属与石材幕墙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不应大于3mm。

8.2.2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8.3金属与石材幕墙横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应将横梁两端的连接件及垫片安装在立柱的预定位置,并应安装牢固,其接缝应严密。

8.3.2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小于或等于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大于35m时,不应大于7mm。

8.4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4.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8.4.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8.4.3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

8.4.4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8.5幕墙钢构件施焊后,其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8.6幕墙的竖向和横向板材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   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相邻两竖向板材间距尺寸(固定端头)

±2.0

钢卷尺

两块相邻的石板、

金属板

±1.5

靠尺

相邻两横向板材的

间距尺寸

间距小于或等于2000时

间距大于2000时

±1.5

±2.0

钢卷尺

分格对角线差

对角线长小于或等于2000时

对角线长大于2000时

≤3.0

≤3.5

钢卷尺或伸缩尺

相邻两横向板材的

水平标高差

≤2

钢板尺或水平仪

横向板材水平度

构件长小于或等于2000时

构件长大于2000时

≤2

≤3

水平仪或水平尺

竖向板材直线度

2.5

2.0m靠尺、钢板尺

石板下连接托板水平夹角允许向上倾斜,不准向下倾斜

+2.0

0

塞规

石板上连接托板水平夹角允许向下倾斜

0

-2.0

8.7幕墙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幕墙高度H(m)

≤1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H≤30

30<H≤60

≤15

60<H≤90

≤20

H>90

≤25

幕墙的平面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竖缝的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横缝的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线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

±2

卡尺

两相邻面板之间的高低差

≤1.0

深度尺

8.8幕墙安装过程中宜进行接缝部位的雨水渗漏检验。

8.9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8.9.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

8.9.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8.9.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

8.9.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8.9.5幕墙的封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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