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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高处作业,又不穿戴防护用品......深圳一工人7.5米高空坠亡!

 CBYQ 2018-08-05

7月23日下午3点30分,深圳某广告公司员工徐某在为某物流公司维修屋顶广告招牌时意外发生高坠(坠落高度约7.5米),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当时徐某独自一人上到屋顶,并翻越屋顶采光瓦护栏,进入广告灯箱下方的采光瓦上维修广告招牌内的照明灯具,后踏空采光瓦发生坠落。


坠落现场图

徐某作业阳台

坠落高度


为什么会发生事故?



事后,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视频,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如下:


1.徐某自身安全意识薄弱,在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就进行高处作业


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徐某未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和安全帽等;


3.徐某未与业主对接,独自一人上到屋顶,并翻越严禁翻越的护栏进入广告灯箱下方的采光瓦上进行照明灯具维修作业;

徐某翻越入口处

4.徐某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设安全监护人


5.采光瓦不能承受人体重量,且下方未设安全网


无证就上屋顶作业

而且还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也不设置安全网

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很“胆大”

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也证明

如此“胆大”真的要不得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当引以为戒

那么,就这起事故来说


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



1.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范畴,因此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徐某安全意识淡薄,明知自己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仍登高作业,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2.徐某违反高处作业操作规程,进行高处作业时没有穿戴好安全带、安全帽以及其他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下方也未设置安全网,且缺少专人监护;同时,徐某站立在强度低且易碎的采光瓦上。以上种种因素,导致了坠落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提醒我们,高处作业时,防护措施千万不能少!



3.徐某无视安全警示,强行翻越护栏。事后调查发现,采光瓦四周明明设置了护栏,而且贴有警示标志,没想到却没有阻止徐某的违规行为,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业现场的警示标志千万别不当一回事!


一次又一次的事故

一次又一次敲响的安全警钟

你都牢记在心里了吗?



安全,讲再多都不嫌多

那么现在,请跟小编一起来念

高处有隐患,怕在无防范

戴上安全帽,安全有依靠

绑好安全带,防坠更可靠

只有时时想安全,才能处处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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