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原创首发|“书法大赛评审”观察札记

 研北 2018-08-06

斯舜威

吾国斯文  第571期

“书法大赛评审”观察札记

斯舜威


01

最近几天,卫夫人和王羲之的终老之地嵊州,益发成了书法的热土。

短短几天时间,3场书法大赛、大展的评审活动次第展开。

我也有幸应邀连轴转地参加了各项评审活动。



评审机制和办法非常科学、周密、严谨,书法评审搞得如此紧张和认真,这是非亲历者难以想象的。

具体评审程序和办法就不说了,除了评委,还有监委和学术评论观察,“三委”各有明确分工,宛若“三驾马车”,也有点相互“制约”的味道。

评委掌握“生杀大权”,监委监督评委“执法”是否公正。

“观察委员”也并非“闲差”,居然有点像“纪检组”了,当然,“审查”的对象是参赛作品,后来发现,对有“问题”的参展作品“一查一个准”。

当然,一个基本前提是,这几个大赛组委会真的对评论和学术高度重视。




02

“学术评论观察组”由几位“老学究”组成,我忝为组长。我为何用“老学究”这个称呼?因为其余几位的学术造诣,文字学功底,都非常深厚,远胜于我。

他们长期从事这方面研究,练就了“火眼金睛”,又特别较真,眼里容不下沙子,“杀伤力极大”。

说实话,“观察员”并不轻松,压力也很大,因为“观察员”一出手,很可能对参展作品“置于死地”。

“观察组”的一个重要工作,是查看作品的内容,包括“揪错”。是的,“揪错”,而不是“纠错”,“纠错”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把错别字和其他差错“揪出来”,供“评委”评审时参考。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有差错的作品真的不少,如果说连一些小差错也算在内,简直可以说“相当普遍”了,看到错别字(包括篆法、草法、章法有错),总得“揪出来”,“揪出来”的结果,大概率是“被枪毙”,或者“降等”。




03

“枪毙”的权力自然在“评委”。

“观察”只负责指出哪幅作品有几处差错,在编号纸上标出,这些差错如何处置,是“降级”,还是“直接枪毙”,由评委集体决定。

“观察组”好比“纪检组”,负责寻找、核查问题,提供材料,评委则负责“审判”及执行。

“观察组”力求办成“铁案”,以“揪错”为例,一幅作品发现了一个错别字,索性再找一找,找到了两个以上,或者尽管只有一个,但确实是“硬伤”,心里也“踏实”一些,心想,你自己犯了这么大错,也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事实摆在那里,不是我们“无事生非”啊!

评委也是好样的,不留情面,在“审判”时(集体表决时),基本上都是一致通过:拿下。




04

把“观察组”自喻为“纪检组”,并无“自我拔高”之意,也并非自作多情和官场进行类比,而是发觉,书法大赛的评审,与官场还真有些相似。

也就是,官员有问题已然成为普遍现象,不查是侥幸,一查肯定出问题。

书法作品有差错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细看还好,一细看,总能“抓住把柄”。

所以,当几个“观察员”往哪幅作品面前一停留,一驻足,这幅作品就“危险了”。

我们自己也开玩笑:“不能停”“停不得”“停下来不得了”。

特别是已经初步入展、入选的作品,挂在哪里,如果不挑出毛病,基本上就“胜出”了,但是,因为“硬伤”拿下的还是不少。

说实在的,我们内心也很纠结,觉得有点“残忍”,然而,如果我们视而不见,也是失职。来日方长,希望参赛选手们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引起重视,也算是“交学费”了。




05

其实,“观察员”们都是“慈悲为怀”的,深知参展作者不容易,耗费很大精力创作一幅作品,因为“偶然笔误”就被“一票否决”,实在于心不忍。

于是,也尽量放宽尺度,对落款、题跋的一些非“原则性”差错,无伤大雅的,也就“放过一马”;对不影响整体内容的“漏字”之类,也尽量“予以理解”,到了实在“忍无可忍”的地步,也就只能“不客气”了。



06

许多“差错”,都是非常低级的错误,说出来简直难以置信。

差错率比较高的的“繁简问题”。

比如,用于说话、表示语助词的“云”,偏偏写成了“雲”,“天台”写成“天臺”,“房舍”写成“房捨”,“人才”写成“人纔”,用于第一人称的“余”写成“馀”,笔法工整的“工”写成“功”,还有“乾幹”不分,等等,不一一列举了,有点匪夷所思,估计是用了电脑进行“繁简转换”,又不加细察,只顾抄,不思考,就犯了低级错误。

甚至有一位作者,连自己的名字也篆法有误,就更是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了。

一篇作品有这样一个、几个低级错误在,总是有碍观瞻的,不能视而不见。




07

没有想到,连“戊戌”也成了陷阱,犯错的书家不少,“戊、戌、戍”不分。

这方面,并没有太过深究,就权当是书写快捷、随意的缘故。

但有的写成“戊戊年”或“戊戎年”,实在说不过去,只能算错字了。



08

可以说,“观察们”对认定一处“差错”是非常认真的,每次都把几个人叫到一起,集体切磋认定。因为汉字有异体字、诗文有多种版本、书写也有多元化,一个人知识面再广,也是不敢轻易下定论的,所以只能发挥集体智慧。

自然,认定的“错字”或“书写差错”,不但需要“观察们”集体认定,还要经过评委、监委之眼,所以,不可能有“误判”,更不太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09

在“三驾马车”的架构中,“观察”主要只负责“揪错”,不能干扰“评委”“监委”的工作。比如我们不能对作品的“好坏”发表看法,绝不能对某幅作品是否评上发表自己的意见。“监委”也不能对“评委”的工作施加影响,他们的责任是确保“评委”独立评审。

反过来,无论评委,还是监委,都可以参与“观察”的工作,一起来“揪错”。

有时,“观察们”也会主动邀请他们来一起“会诊”,以确保“万无一失”。



10

“观察们”在“揪错”时的认真劲,以及公正性,是毋庸置疑的,甚至可以说令人感动。有好几次,在某一件作品被“枪毙”后,某一“观察”不经意地说:他是我学生,这样的错也会犯,让他接受教训,长长记性。

没有一个“观察”,以及“评委”“监委”会在“揪错”面前“说情”或“网开一面”。




11

有一些问题,虽然没有列为“一剑封喉”的“揪错”范围,也就是说,一般不会作为问题提出来,影响评审,但“观察们”觉得明显不妥,参展选手们以后应该引起重视。

比如落款和题跋语句不通,太过口语化;

比如内容杂糅,一篇作品中抄了几位作者的作品,笼统以“古贤诗词几首”名之,几首作品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让人不明白他为何要把这几件作品抄在一起。

比如抄录了一篇古文,看到还有空间,又抄录另一篇古文的开头几句,有点莫名其妙。

比如诗词不分,内容明明是诗,落款却说录古人词一首。

比如受某些“国展培训班”的痕迹非常明显,从用纸、布局、拼贴,到内容、书体,很多都“如出一辙”,这些都逃不过评委的“火眼金睛”。以为走了捷径,其实很雷同,也死板,算不得书法创作。



12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书写内容的版本(出处)问题。

有的书写诗文,肯定不是出于权威版本,很可能是参赛者网络上查找的,书写者以为没问题,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网络上的内容差错比较多,参加大赛的书法作品,内容一定要出自权威版本。否则,书法水平很不错,因为内容有问题而被“拿下”,确实有点“冤”。

还有,有的参赛者喜欢写“冷僻字”,用一些“缺胳膊少腿”的字形结构,这其实是很不好的习惯。

我们在判断一个字可能书写有误时,也会进行查核,一般来说,只要古人法帖里面曾经出现过,也就认可。但是,有的字,书写者通过网上“书法字典”查找,便“依样画葫芦”了,殊不知网上“书法字典”有的例字的收录是有误的。

保险的做法,是尽量不用生僻的写法。

顺便“剧透”一下,在每天评审工作期间,每位“评委”“监委”“观察员”的手机都是上缴的,由“监察委员会主任”安排保管,并严格规定不准走漏任何评审消息,后来“评论学术观察组”因为工作需要,申请允许使用一只手机用于查找资料,但决不拍照和走漏消息,所以,无法对一些“揪错”情况拍下来,否则将更有说服力。


13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一次大赛,参赛作品都多达数千件,入选的也有几百件,“观察们”不可能每件都认真细看,根本来不及,做不到。即使对入选、入展的作品,也难以每件都细看。所以,我们只能做到,对发现有错的,反复确认,指出来,供“评委”评审时酌情考虑。但不能保证每一件入选、入展的作品,都没有差错。

更何况,评审现场没有工具书,即使有也不可能一一查找,工作上的差错在所难免,这是需要参赛作者见谅的。

总而言之,通过大赛、大展,目的是促进书法家们整体水平的提高,也真切地希望大家在提高书写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化学养,对书写内容更加重视、注意。

这也正是我写这篇“观察札记”的目的所在。


2018年85日于润园


微小编:梦野间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