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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郑愁予:游子诗人在诗歌中寻找故乡

 悠然一笑. 2018-08-06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

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

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几乎每个中国人

都能朗朗上口地背出这几句诗歌,

那“达达”的马蹄声,那美丽的“错误”,

曾在多少人心头响彻,

说中了多少人的心事。

写下这些诗句的,

是“宝岛诗坛三杰”之一的著名诗人郑愁予。



他的诗歌被两岸及华语圈地区选入教科书,

并被改编成很多歌曲,传唱遍大街小巷,

可以说,有华语的地方,

就有人朗诵郑愁予的诗歌。



郑愁予出生在山东济南,

少年移居台湾,

中年前往美国进修、任教,

老年辗转回到离祖先们、

离根最近的金门岛定居,

郑愁予的一生,辗转过太多地方。

但他的故乡,

始终成为心底最深的温暖,

翻开他的诗集,

我们处处可见郑愁予心目中的故乡的影子。


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

都会路过很多风景,

走过很多地方,

但那个最让人割舍不断,

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

有着共同的名字——“故乡”。



 

(一)

 

出生于1933年的郑愁予,

称呼自己是“抗战儿童”“内战少年”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他似乎从出生之日起,

就注定要远离自己的故乡。



五岁时,

母亲就带着郑愁予离开出生地济南,

开始了漂泊的生活,

郑愁予记得,

一次他和母亲走过一个小镇,

前方战事正紧,

母子二人在街道上行走,

忽然听到背后传来“轰轰”的声响,

马匹拉着炮车,飞快跑过街头,

小小的郑愁予和战马、炮车擦身而过,

那“达达”的马蹄声从此印在了他的记忆里,

成为日后美丽的诗句。



诗人们是文学殿堂中的宠儿,

他们天生敏感而多情,

在郑愁予身上,

更有一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气质。

16岁那年暑假,

在北京念书的郑愁予参加文学培训班,

和朋友们去门头沟游览时路过一座煤矿,

他看见煤矿口,有很多小朋友在玩耍。


孩子们说,

他们要在这里等待下矿的爸爸上来,

郑愁予的心被击中了,

他流着眼泪,

在心中书写下人生的第一句诗文:

当你一生下来,

上帝就在你掌上画下了十字。”



这首名为《矿工》的处女作,

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发表在创作班的刊物上,

老师用了“人道主义”一词来形容这首诗。

从此,“人道主义”成为郑愁予

最突出的精神气质之一,

也成为解读他诗歌作品的第一把钥匙。

 


(二)

 

          1949年,16岁的郑愁予随家人前往台湾,

远离故土,

郑愁予和母亲常常会聚在一起,

回忆故乡的吃食,

烤鸭、涮羊肉、窝窝头……

那些美食,

成为故乡烙印在他们舌尖上的记忆,

每次想起这些美食,

故乡也跟着热气腾腾地鲜活了起来。



在台湾,郑愁予遇见了他的知心爱人,

他曾评价妻子“有一等一的烹饪手艺”,

妻子亲手烹饪的一粥一饭,

让他重新找到了故乡的味道,

体味到家庭的温暖。


一日,做完饭的妻子在灯光下阅读信件,

她柔和安详的神态给了郑愁予无限灵感,

诗人写下了这样浪漫多情的诗句送给妻子:

“当转身,蓦地在客厅的立灯下,

正危坐着一个唐代雍容的女子,

她会神地读着信,

立灯把全室的光亮聚集在眉弯目垂的脸上,

竟从一向古典的精致中浮出暗香来……”




“爱情”

成为解读郑愁予诗歌作品的第二把钥匙。



郑愁予曾说,

他和其他写作者相反,

不是从个人走向公众,

而是从公众走向自己,

但无论是公众表达还是观照内心,

他的诗歌里,总汩汩流淌着

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律美和意境美,

有人评价他的诗:

“兼顾了婉约词和边塞诗的风骨,

又吸纳了西方现代派的技巧,

达到了中西合璧、

水乳交融的独特艺术境界。”


 

(三)

 

1968年,郑愁予应邀参加

美国爱荷华大学的“国际写作计划”,

他和太太再次离开熟悉的土地,

在美国生活长达三十多年。

去爱荷华大学进修时,

郑愁予曾面对着祖国的方向,

在夕阳的余晖中,

跪在异乡肥沃的闪着金色光芒的土地上,

写下了长诗

《我在温暖的土地上跪出两个窝》,

诗歌中,他希冀祖国的土地

也能变得这么肥沃,孕育更多生命。


“乡愁”

成为解读郑愁予诗歌作品的第三把钥匙。



在美国的日子里,

整个中华民族都成了郑愁予精神上的故乡,

他关心着祖国大大小小的消息,

也用传统中华文化教育

悉心滋养着自己的儿孙辈。

2005年,从大学退休的郑愁予

决定听从内心深处的呼唤,

进行他人生中的再一次重大迁徙:

重新回到故土,

去离祖先最近的金门岛定居。

300多年前,

民族英雄郑成功曾以金门岛为据点,

成功从外族侵略者手中收复了台湾。



作为郑成功的后人,

郑愁予对金门岛有着特殊的感情,

兜兜转转大半辈子,

他把叶落归根的最终地点选在了这里,

他说,金门是架起海峡两岸的一座桥梁,

这里离祖上、离故乡最近。


 

(四)

 

郑愁予喜欢旅行,

他曾背着包行走遍了整个欧洲,

大家也称他为“游子诗人”。

但这位游子,

一直将对故乡的思念揣进背包,

揉碎写入了诗歌,

让故乡成为他可以“随身携带”的精神净土。



试问岭南应不好,

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郑愁予的一生中,

去过太多地方,

见过太多迷人的风景,

留下过太多丰富的记忆,

但最终,他选择带着心底的全部眷恋返回“故乡”。



站在《朗读者》的舞台上,

这位头发花白的诗人谈起故乡、

谈起童年时,依然像个天真热情的孩子。

21岁时,郑愁予曾经写过一首《旅梦》,

此刻,他要把这首诗

再次献给自己的“精神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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