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计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总的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严格制度落实,强化日常监管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流通经营许可制度。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许可工作督导和检查。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监管,依据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做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高风险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全的覆盖。 (三)监督商场超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商场超市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进货查验、销售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各项制度,建立企业经营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监督抽检。按照《2018年大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食用农产品抽检为监管工作重要抓手,以食品安全舆情为导向,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依法依职责有针对性地对时令旺销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积极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控安全风险。 (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按省食药局的要求积极推进2018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已建成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的后期管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快检工作。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一)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应内容,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索证索票、报告登记、检验检测、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横向联动,联合农业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对接机制,确保对发现的问题食用农产品能够追溯至田间地头。 (二)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集中开展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食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深入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酒类产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排查酒类安全隐患。开展特殊食品食品销售环节专项督查,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创建成果,做好示范引领 (一)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2017年市局下发的《关于全市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认识,以“环境卫生好、证照公示好、索证索票好、食品质量好、接受监督好”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继续开展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工作。按照省局要求,继续开展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工作,发挥省局已授牌的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其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创建工作,力求此项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三)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按省局要求,督促超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源头采购关,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采购模式,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净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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