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关于贩卖人口应该如何量刑以及为何这种破坏人家家庭的罪为何很多人没有被判以死刑,很多人说就是因为不是死刑才有那么多人会明知故犯。而官方的解释却大相径庭,如果拐卖孩子与杀人致死都是死刑的话,人贩子在被追缴的过程将孩子杀害,自己逃掉,这样就增加了被拐儿童的危险,所以我国在量刑时才选择了较轻的3到10年。说到人贩子,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恨得牙痒痒的,毕竟这种毁人幸福的事实在太缺德了。在现代,有个女人贩子,短短两年时间就拐卖了46个孩子,并且在被捕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是罪大恶极了。 这个女人贩子叫做陈莲香,从小就没有接触过教育,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农村,一些封建思想也特别根深蒂固,一辈子穷惯了的他在自己60岁的时候做了件周围人都不敢相信的事,为了赚钱她干起了人贩子,中间卖过很多孩子的她尝到了甜头,一时之间深陷其中,并且还杀害了一个孩子。 在陈莲香的价值观里,孩子对于一个家庭并没有什么,没了可以再要,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这种愚昧至极的人实在是不必对她多费口舌,被捕之后的陈莲香对自己做过的事供认不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手段,对于哄骗孩子他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先给孩子糖,不要的就抱走,哭闹的就打晕。并且因为好看的孩子有好价钱,于是喜欢挑长得好看的孩子下手。并且交代自己曾经淹死过一个孩子只是因为这个孩子哭闹,怕引来警察,于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就消失了。 知道审判他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对于被拐卖的家庭是多大的伤害,只因自己的一时私欲,就将别人的幸福扼杀在摇篮里,并且陈莲香现如今都没有判以死刑,而是被关押在监狱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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