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在207省道绥阳县兴隆场路段,一辆小车从前方车辆右侧强行超车时,不慎驶入边沟撞上了路旁的护栏后侧翻在地,导致车辆受损严重。 当天15时许,事发路段车流量非常大,在由南至北车道内通行的车辆都在依次通行,突然一辆黄色小车强行实施右侧超车,不料就在即将超越前方白色小车时,车辆右前轮驶入路旁的边沟中,车身右侧撞上路旁的护栏,导致车辆失控,在车辆翻转的时候撞上了左方正常行驶的白色小车。 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取肇事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肇事车开始一直尾随前方白色小车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驾驶员逐渐将车辆往右侧应急车道靠,准备从右侧超越前方车辆,但因车辆过于靠右,车辆右前方车轮驶入了路旁的边沟,车头撞上路旁的护栏石柱,导致车辆翻滚一圈后倒地。 (行车记录仪视频) 在对现场进行勘察过程中,民警发现黄色小车车头已严重破损,保险杠仅有一小部分连接在车身上,右前方车轮已完全脱落。事后,民警安排施救车辆将该车拖移现场,恢复了正常交通。 因驾驶员李某左侧手臂受伤严重,执勤民警迅速将李某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初步诊断,李某左手小臂骨折,需要住院进行治疗。 经民警调查了解,驾驶员李某行驶至新农场路段时,为超越前车,违反法规规定从前车右侧超越,在超越的过程中没有发现道路右侧的边沟,而后导致车辆驶入边沟后翻滚。 先来看一组事故动图: 图中这辆白色汽车右侧应急车道超车,并且车距过短,撞到了停在应急车道的红色汽车,导致了事故发生。 图中黑色轿车右侧应急车道超车,由于没有把握好方向和速度,车辆撞向最右侧护栏,立刻火星四溅。 图中这辆白色小轿车未在安全车距下向右侧超车行驶,撞到了违章停车的大货车,随后被后面的大车二次撞击,甚是惨烈。 上面的这几个案例都很让人心痛,也直观反映出右侧超车的危险,那从交通法规上如何理解右侧超车这一违法行为呢? 依然还是先看一幅图: 同一车道的后车要完成超车动作,先并到右侧车道,超过前车之后再并回原车道,这种情况就是右侧超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以下三种情况容易与右侧超车混淆,他们分别是:
以上这三种情况在交通法规中都不属于右侧超车。不过,有些车主、驾驶员还是会把这三种情况混淆为右侧超车,发生事故后判断错在后车,其实这样判断是不全面的。 我国车辆都是左舵车,后车驾驶人如果想从右侧超车,前方视线势必会有遮挡,出现驾驶盲区,如果右前方有其他车辆、行人或障碍物等出现,后车驾驶人很难在并线前观察到,因此极易产生交通事故。 此外,驾驶人右侧反光镜的盲区要比左侧更多一些,因此并线时有可能和右侧超车的车辆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安全距离后从前车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行驶过程中,不要一味求快,要保证行车安全,禁止从前车右侧超车或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超车。 (本文部分素材源自宝坻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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