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鹗是个多才多艺的奇人,1925年,胡适在《老残游记》序言中这样评价:“刘鹗先生一生所做四件大事,一是河工、二是甲骨文的确认、三是开山西煤矿、四是贱买太仓米赈济北京难民。为了后两件事他受到许多诽谤,太仓米的案子竟叫他受到充军新疆的刑罚。” 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南方交通阻隔,漕运粮米断绝,京城陷入饥荒,刘鹗慷慨然筹资进京,赈济饥民,掩埋死者,救助官员。当时驻扎在大清粮仓的沙俄军队准备放火焚毁粮仓,刘鹗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和便利条件,与救济会一起合资将米全部买出,以赈粮或平粜的方式救济难民。 刘鹗此举几乎让他倾家荡产,然而后来却有朝中权贵上奏朝廷,说刘鹗“勾结洋人,盗卖仓米”,要求朝廷以“通洋”罪将其“明正典刑”。1908年6月,刘鹗被朝廷发配新疆,永远监禁。(不到1年后刘鹗在新疆逝去) ————刘鹗《老残游记》的作者,最终是这么一个结果。摘自海南日报《老残刘鹗的谜样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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