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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发放的文化惠民消费券应该这样领(内附近期发券计划)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18-08-09


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这是文化惠民消费季的重要初衷之一。文化惠民消费券的发放,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让文化消费真正深入人心,惠及大众。


自文化惠民消费券发放以来,领券中心的消费券就成了“网红”,每次推出都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7月20日,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开幕式正式举行,标志着全省正式开启文化盛宴模式。自此,全省17市、相关企业单位已全面启动发券节奏,将陆续通过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发放消费券。


为了实现机会更均等,领券更轻松,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创新发券模式,采取系统随机发放的形式,大大减少了领券带来的网络拥堵,也让更多人更方便的领取到了消费券。


今后,您可以随时登录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进入领券中心查看发券情况,无论是省级消费券还是市县区消费券,亦或是相关企业单位发放的企业券,只要有尚待领取的消费券,您就可以随时领取,随时消费,随时享用文化大餐!




近期发券情况


泰安市:

时间:2018年8月8日

额度:首批40万元



聊城市:

时间:2018年8月8日

额度:10万元



枣庄市:

时间:每周发放

额度:每批3万元



潍坊市:

时间:每两周发放一批

额度:每批9万元


潍坊市高新区:

时间:2018年8月10日

额度:3.25万元



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已全面启动,各地市将陆续发放消费券,届时将不会一一通知,您可以随时登录领券中心查看待领券情况哦。


同时,在文惠购企业特惠专区,蒙山、各市邮政、博古阁、精一坊鲁锦等企业券也在持续发放,您也可以随时登录领取。


消费券有关规则


注册与领取

消费者通过手机关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注册成功后,进入官微领券中心,可以选择领取省级或市县区消费券,进入后显示出不同面值的消费券,点击有剩余张数的消费券上的“立即领取”,即刻显示“领取成功”,“确定”后,点击进入底端“我的券包”,即显示已成功领取的各种面值消费券。


消费券的使用

消费者在平台进行消费并使用消费券享受补贴时,无论消费者在线上电商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和支付。

1.消费者进入“文惠购”(综合类)、“文化尚品”(文创、艺术品类)、“聚匠网”(非遗类)电商平台上,选择相关文化产品,进入付款页面,按电商平台页面提示进行选择,使用消费券。结算系统自动进行相应扣减,消费者支付余款,完成消费券使用,选择物流快递送货上门,或到店取货(此功能需商户特别申请)。

2.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进行消费时,现场体验选中满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后,扫描产品二维码读取文化电商平台产品信息,进入付款页面,按电商平台页面提示进行选择,使用消费券,结算系统自动进行相应扣减,消费者支付余款,完成消费券使用,文化服务类选择线下取货方式直接现场体验,文化产品类选择物流快递送货上门,或到店取货(此功能需商户特别申请)。


有关规则


▶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设七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150元、200元/张。


▶凡在山东省范围内消费的消费者在用券金额未超过个人年度上限总额度1000元的前提下,可多次申领和退换。其中省级消费券限500元,市、县级消费券限500元。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48小时(个别地市72小时),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企业发放的消费券用于购买本企业指定产品。省消费券、市、县消费券、企业消费券相互不叠加使用。


适用范围及比例


▶消费券可以在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乐器、玩具和文化体验等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消费券补贴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文创互动体验消费不超过30%、文创衍生产品消费不超过25%、其他文化产品消费不超过2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


消费券一经使用,系统即将该券标记为“已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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