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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专项整治征地拆迁领域及公(廉)租房领域问题

 好书风 2018-08-10

长寿区纪委监委“四阶段”专项整治

征地拆迁领域及公(廉)租房领域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民生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纪委对民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对征地拆迁、公(廉)租房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宣传动员阶段。长寿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八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征地拆迁领域以及公(廉)租房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长寿日报、长寿新闻网、长寿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区开展宣传动员,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各街镇以及区国土房管局、区征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集中清理阶段。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排查渝利铁路、渝万高铁、渝长高速扩能、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在征地拆迁面积测量、记录、上报、审核、公示、补偿款计算兑付、农转非等方面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内审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对申报享受公(廉)租房对象的资格真实性进行全面排查,对分配、公示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梳理零星分配执行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有效结合明察暗访,动态核实对象户的资格情况,切实查找申报、分配、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送有关问题线索。

督办查办阶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采取快查严处的方式,认真办理集中清理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区委巡察组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将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通过自办、交办、督办等方式,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加强对交办督办问题线索的全程跟踪指导。同时,区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单位线索收集和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规范整改阶段。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开列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措施,严格整改。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晰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区纪委监委。

(据长寿区纪委监委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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