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职责 协助交通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劝阻和制止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主要是对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及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骑车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二、文明交通志愿者执勤规范 (一)形象规范 志愿者着装应保持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按规定戴志愿者帽子、佩戴统一的臂章,手持交通文明宣传旗帜。 (二)站位手势规范 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时要求:当遇红灯停车时,应以立正姿势站在非机动车停车线旁,面侧向停车的非机动车,手臂前平举执旗,绿灯亮起时,手臂侧平举以示通行。 对行人进行管理时要求:当遇红灯时,应以立正姿势站在人行道一侧,面侧向等候通行的行人,手臂前平举执旗;绿灯亮起时,手臂侧平举以示通行。 (三)语言规范 使用普通话和统一宣传用语 1、劝导、纠正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非机动车遇红灯超停车线时,请讲:“同志,为了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请您退到停车线后。谢谢!” (2)当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时,请讲:“同志,人行道上是不能骑车的,为了行人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谢谢!” 2、劝导、纠正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1)当行人遇红灯,站在路边或横道线上等候时,请讲:“同志,为了您的安全,请您退到上街沿。谢谢!” (2)当行人遇红灯,横穿马路时,请讲:“同志,现在是红灯,请不要横穿马路。谢谢!” (3)当行人过马路未走横道线时,请讲:“同志,请走横道线。谢谢!” 三、文明交通志愿者执勤十不准 (一)在岗期间发短信、打电话; (二)执勤期间离岗; (三)上岗迟到、早退; (四)态度生硬、表情僵硬; (五)在岗期间与其他志愿者聊天; (六)站姿不正,有损志愿者形象; (七)蹲坐、袖手、背手、手叉腰、插兜; (八)在岗期间嚼口香糖、吸烟、吃零食等行为; (九)缺乏主动、消极怠工; (十)做与上岗无关的事。 四、文明交通志愿者执勤注意事项 (一)志愿者应当树立城市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影响带动其他市民文明参与交通、共建交通文明。 (二)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服从路口交通执勤民警的统一指挥,遇有工作疑问时,应请求执勤民警的帮助。 (三)志愿者执勤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民警和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不迟到早退、不打手机、不背包,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上岗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 (四)志愿者执勤期间,遇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故意抵触,语言偏激,应注意不要与对方激化矛盾;若对方有推搡或故意殴打等过激行为时应主动避让,寻求现场民警和协管员的支援和保护;现场无民警的,应立即打电话报警。 (五)志愿者在执勤期间,遇违法行为人不听民警、协管员劝阻或阻碍民警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的,应协助做好劝阻工作,注意观察事态发展,主动协助收集证据,寻找现场证人,事后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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