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现汉》第六版的第55页,“北京猿人”词条的释义是:“中国猿人的一种,生活在距今约70—23万年。”第六版第353页,“法螺”词条的释义是:“软体动物……长约三四十厘米……”。“70万—23万年”,“三四十厘米”,都是典型的概数表述,在它们的前面都有一个“约”字。到底是《现汉》的释义错了,还是质检的判断错了?面对质疑,群管有点无奈,只能实话实说:“总局质检是将此种情况判作错的。” 其实,这是一个老问题。将近20年前,《咬文嚼字》就开展过讨论。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类的表述其实是随时可以听到的。比如,“年龄大约在50岁上下”,“离开学校大概有10公里左右”,“飞机约莫要飞两个多小时”。这类表述,不少评改病句的书籍,确实都认定是差错,理由是表义重复。但是《咬文嚼字》的专家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以“大约”为代表的这一类词语,既不是数字,也不是概数词,而是副词。它们可以和确数结合,使确数概数化,为表述留有余地;也可以和概数结合,使概数情理化,强化概数的估计色彩。“六~七厘米”当然是正确的,“约六~七厘米”难道就错了吗?“大约”和“概数”,在这个句子中,可以说是各司其职。“大约”强调的是主观上的一种估计,“概数”是客观上对数字的一种描述。两者相互照应,没有任何的违和感。它们是并不矛盾的。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在实际运用中,还没有形成共识。哪怕《现代汉语词典》中有这样的用例。 现在谈这个问题,只是想强调一点:语言生活是复杂的。有些语言现象,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长期存在争议。作为质检部门、质检专家,承担着为语言文字把关的重任,遇到这一类的疑难杂症,首先,应该抱积极的态度。比如,可以组织专家、同行会诊,通过学术探讨和经验交流,解决编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其次,在处理、判断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凡是存在争议的问题,我的想法是:不妨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不要只按照传统的理论,或者一己之经验,轻率判为差错,否则是很可能造成冤案的。“约六~七厘米”,就是眼前的一个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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