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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限额

 Lawyer贾旭生 2018-08-13

亿老师每日税报


2018年8月10日星期四

(第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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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限额 来自亿老师说税 03:29
















1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增值税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是否会变更?

问题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的纳税人须及时完成税控设备变更发行、最高开票限额变更等事项。其中最高开票限额一律降至十万元及以下。”

因此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增值税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一律降至十万元及以下。


政策依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规范》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66号)第三条


2

一般纳税人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需要全部认证完毕?

问题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

因此,一般纳税人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的进项发票需要全部认证完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3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最高开票限额限制?

问题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暂不设定最高开票限额。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1.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且销售额不低于500元的;

2.单次销售额大于10万元的;

3.其他不予网络代开发票的情形。

因此,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暂不设定最高开票限额。


政策依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15号)第二条


4

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使用?

问题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因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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