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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6.30'专案107名犯罪嫌疑人

 漫步之心情 2018-08-14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8月9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对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传销组织的10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5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民警在侦办'5.28'朱某刚被非法拘禁致死案时,先后抓获张某均、赵某娜等传销组织头目和成员16人,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分别将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随后,岳麓分局成立'6.30'专案组,通过侦查发现一个盘踞在岳麓区天马小区、后湖村、黄鹤村及湘潭等地,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团伙。'6.30'专案收网时一共抓获并刑事拘留团伙成员109人,解救17人,摧毁长沙(6个)、湘潭(5个)共11个窝点,查获1个传销仓库。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图片来自网络)

经审查查明,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通过介绍工作、谈恋爱、做生意、旅游等各种名义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强迫他人加入组织;在组织内部共设五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 E、D、C、B、A,加入该组织至少必须缴纳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产品并不存在,实际为人头费);一旦被害人被骗至该组织,该团伙成员对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并有专人负责上课洗脑和看管,如果不从还会有人恐吓、打骂和虐待,直至被害人购买'产品'加入该传销组织。在该犯罪团伙中,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是被害人,在经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又与同伙一起对新骗来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行为,并以传销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形成'滚雪球'效应,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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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新作为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岳麓区检察院及时成立了'6.30'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取证。办案组成员多次列席公安机关的案件动员会、案情讨论会,并前往公安机关专案点集中阅卷,了解案件侦破情况及侦查进展。对办案组成员进行对口分工,一名成员对应两至三个派出所,通过对口衔接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并就证据标准、犯罪构成等问题精准引导侦查人员 侦查取证。在了解案情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统一了证据标准,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最大程度维护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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