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村一户一宅并不是今年来开始的,而是自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就在实行的“建房政策”,之所以有“今年年底要落实”的感觉是因为现在国家在严查农村一户多宅现象,以做好宅基地确权工作,盘活农房和宅基地资源。 其次,回到你的核心点,自己有2处宅基地和农房,是否就会被收回? 只要你的那处宅基地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基本上不会被收回: 1.当初是走了正常审批程序,并拿到了宅基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宅子是由于村内的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出现的“两宅”。 但是在确权的时候,你这两处宅基地就只能确一处的权,也就是说之后宅基地可以对外出租、抵押的时候,只能用确了权的那个,没确权的不行,但可以继续居住。 “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并不是国家想看到的,但如果你的另一处宅基地是非法所得,那么回收也是必然。 希望上述答案能够对你有帮助,更多农村问题欢迎点击头像关注“土地论坛”,我们长期关注三农,为农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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