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烈性威猛犬不但伤人、致人死伤残废事件不断频发,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还有主人为了护犬而暴力伤害受害人,甚至还有主人逼迫受害人必须给恶犬跪下等行为。因此,养犬咬人,犬主仅有送医和垫付医疗费的责任,远远不足以遏制悲剧迅猛蔓延的势头。 根据成都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内,一名男子遛狗不牵绳,13岁男孩路过,被这只德国牧羊犬连续两次扑上来撕咬,造成男孩耳朵,脖子,大腿均被严重咬伤。遛狗男子称自己无业,没钱给医药费。为了有效遏制烈性威猛犬致人死伤残废事件不断频发的迅猛蔓延势头。为此,建议必须把养犬行为纳入刑法强制管理和处罚范围,不能因为犬主人一声无钱,受害人就该自认倒霉。因此,养犬伤人,犬主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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