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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塔街道立下安全生产“军令状”

 中人364 2018-08-15

    小溪塔街道立下安全生产“军令状”

  措施再给力  责任再加压  问责更无情

 

宜昌市小溪塔街道日前第二次捧回夷陵区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奖牌(在目标考核四个档次中排列首位)之后,2013329日再次召开大会发出动员令,要求以更高的使命感、更强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

        (图为小溪塔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场)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的奖牌是荣誉,但更重要的是鞭策、是激励、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小溪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非常珍惜这份荣誉,同时也能清醒地正视这个荣誉,把荣誉当作新的起点、新的动力。街道领导再鸣警钟,告诫并提醒全办上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时刻铭记过去安全生产的惨痛教训,不骄不躁,更不能躺在荣誉匾上睡安逸觉。所以,在全办安全生产大会上,全面、认真地分析了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要求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的“安全发展”、“法治思维”、“守土有责”三个理念,思想上绷紧安全神经,工作上筑牢安全防线。在工作措施上,除进一步强化日常的隐患排查、监管、整改以及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之外,更重要的树立“重于泰山”的责任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来确保安全生产固若金汤、万无一失,确保全办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全办上下立下“军令状”,把“责任”放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严格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企业属地管理原则。二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无论是谁,都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职工未收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为制定和落实不放过;责任人为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铁面问责,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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