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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男人会忘记真心爱过的女人吗?为什么?

 黎明东 2018-08-17

个人认为,如果你能真正、彻底地忘记一个你爱过的女人,那么,这一定不是你的真爱,真正让你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不可能忘记的,即便不是爱情,哪怕你们半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你的单相思、暗恋,同样不可能忘记。

可以这样说,只要让你动情过的女人,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你都不会忘记,除非,你是一个健忘的人。

就如本人自己,四十年风雨过去,人生路上,也经历过无数有关的女人,有自己刻骨铭心喜欢的,也有别人喜欢我的,哪怕是那么一丁点,至今都记忆犹新啊,历历在目。那些对的、错的,经历、生活的点滴,铭记于心。

小编不妨露底,以自己的实际案例来说说,那些不能忘记的感情。 喜欢过的、爱过的女人,仔细想想,有5个。

第一个:自己的远房表妹。小时候6岁喜欢的,自己最先喜欢的一个女人,跟我差不多大,从还没上学(8岁上小学)到一直喜欢到大一。小时候,甚至为此茶饭不思,父母得知后,要去提亲,被我果断拒绝(想考大学后才有资格去提亲),之后就是发奋学习啊,遗憾的是,上初三的时候,17岁,她嫁人了,喜欢继续不减,每次回老家,路过她嫁人的点(去我们村子要经过马路边他们家),都会朝里看一下,是否她在家里,只想偷偷看一下。这种喜欢,持续到大一第一个学期,还给她写了十几封情感诗,但只能埋葬,最终,随着大一下半个学期喜欢一个苏州女孩而终结。

想想,前后持续了15年啊,我的前期整个青春梦想,小学初中高中,都寄托在一个没有任何结果的女人身上了。这是我喜欢持续时间最长,也最刻骨铭心的一个女人。

第二个:同班同学。大一下学期,喜欢上坐在前面的一个苏州女孩、卷发、性格文静,是我喜欢的类型,到后来,也是茶饭不思,最后在同学的鼓励下,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其回信:“你是一个好人,你竞选班上体育委员时,我还给你投了一票,你非常优秀,只是,我现在还小,不想谈恋爱……”至今,都记得这封信里面的内容。至今,队伍好人卡,我都很胆战心惊。

收到信的当天晚上,就买了一包烟,不断的,一支一支地抽,一直抽到最后昏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宿舍全是我的烟头,才发现,自己抽了一包烟。

不过,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虽然一直喜欢她到大四上学期,但依然没有结果,这也是我大学时光里,耗费我最青春年华的一个女人啊。至今,那些点点点滴滴,都记忆犹新。

尤其是大三的时候,老师让大家写一篇文章作为作业,我的作文是,谈自己的感情,喜欢的一个女孩,当老师在念到我的文章:“啊,卷发女孩,我的女神,你是我心中的菩萨……”,大家都知道我写的是她(我喜欢她已不是秘密),全班哄堂大笑。

第三个:大四下学期,网恋。喜欢上一个湖南郴州的女孩,见面了,是真的喜欢,也是在结婚前,唯一一个见面确定关系的一段恋情,但这段恋情随着大四毕业,各奔东西,也就终结。记忆最深刻的是,分手那几天,感觉暗无天日,一天,爬到宿舍楼(6楼),打算轻生,却没有勇气从6楼跳下去,最后,是同学到处找我找不到,爬到顶楼发现我要轻生后,不断劝说,才没有跳下去,想想这段经历,也够刻骨。

第四个:毕业后,喜欢一起分来的一个女孩。毕业后,独自闯荡西域,到这座城市一个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喜欢上一个本城市的女孩,高个头(170厘米),从第一天到单位人力资源部报道起,就想喜欢上了她,只是,我一直不敢表白,害怕失去。我们一直是很好的朋友,经常周末一块出去吃饭、聊天,她也经常来我们宿舍,在小单间里,我们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然而,我发现,我跟她不是一路人,我们差别太大,加上自己缺乏勇气自卑,最终没敢表白。

为了断绝这段念想,我辞职离开单位,想好好发展一下,等哪天买房子了、有钱了(以前单位一个月1000元,房子根本买不起,还拖欠了我们半年工资),然而,我离开单位一年后,她就远嫁湖南,从此,那段喜欢,也成了一段回忆。

第五个:现在单位,一年后,喜欢上一个女孩。2005年,离开以前单位领导,来到现在单位,她大沉稳漂亮、气质佳,是我真心喜欢的女神级别,经常出去办业务,我一直都在帮助她。一段时间,茶饭不思,最后,有一天(2006年6月),酒后给她电话,表白,她实际上已经有了男友,她告诉我:“你等我半年,年底,我将跟男友做个了结,到时候我再给你答复。”然而,在等待的过程中,是如此的难熬,尤其是看到每次她男友来接她下班时,那份痛苦,仔细思量再三,才发现,我跟她不是一路人,果断放弃,3年后,她跟她男友结婚。

实际上,还有些不是那么深入骨髓的喜欢,但一开始有那么点意思,只是某些因素,而中途被扼杀了,也有两三个吧,一个是大学同学,一个是现在部门的女同事,不再详细描述。

还有的是别人喜欢我,大概有两三个,但我不喜欢,不做细说。总之,喜欢的、不喜欢的,那些细节,同样记忆犹新。

所以说,真正喜欢一个女人,男人是不会忘记的,尤其是那些刻骨铭心的喜欢和爱恋,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说的上述5个女人,距今最近也有12年了,最远是1984年,距今34年了,都如此清晰,我想,即便到老,埋到土里,同样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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