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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人民政府

 昵称51072646 2018-08-17

黄山区林业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2010]6号)精神,设立黄山区林业局,为黄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按照国家、省级和市级标准、规程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协调指导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和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或应由省、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协调和指导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区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审批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区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山区林业局领导及分工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程郁:主持林业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联系黄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9-8510008

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马双应同志:兼局党总支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人事、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信访与宣传、文明创建、老干部、工青妇、拥军优属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效能办,联系局工会。

联系电话:0559-8510009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文秀:负责招商引资、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及其对上争取与项目建设。分管联系区林检局、九龙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联系电话:0559-8510002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正球: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安全生产、林业改革、营林生产、林业科技推广、种苗、太平湖湿地保护与建设、美好乡村建设及其对上争取与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资源管理科、分类办、造林科,联系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区苗圃、林科所)、林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9-8510010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胡风华:协助江文秀做好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及其对上争取与项目建设。负责林业规划设计、基本建设、林业技术职称、人才考核、统计等工作。分管基建办,联系林业调查规划院、林学会。

联系电话:0559-8510015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任家胜:负责财务、森林防火、国有林场及其改革发展、对上争取与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计财科、国有林场管理科,联系防火办、国有林场、兴源林场。

联系电话:0559-8531119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陈俊峰:负责依法行政、林业执法,协管森林防火。分管法制科,联系森林公安分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木竹检查总站)。

联系电话:0559-8510039


黄山区林业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法制科)

联系电话:0559-8510003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及各所属单位工作关系;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及综合性报告、材料等;承办人力资源管理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事务;负责机关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信访、接待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承办林业执法监督、普法教育、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计财科

联系电话:0559-8510007

主要职责: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管理林业资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承担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行业统计、林业经济分析工作;监督林业基金的征收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基层单位财务工作;承办林业系统审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以及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承办局机关财务、基建工作。

三、造林绿化管理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9-8510031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方面的法规、规程;组织起草区级配套办法并监督执行;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国有公益林场(苗圃)、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乡村林场、股份制林场及私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承办较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协调林业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林业系统引进国内外智力、技术、资金和林业合作项目等工作;指导区林业系统各学术团体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9-8510949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及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区森林采伐外运限额和木竹运输监督检查管理及林区木材经营(加工)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依法应由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组织、指导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森林分类经营工作。

五、林业产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9-8510021

主要职责:拟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林业产业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组织实施林产品名牌发展战略;监督实施林业产业技术标准;指导林业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林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林业企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指导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松香(松脂)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经营管理及林业产业协会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分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10302

主要职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林业行政审批、行政登记与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林业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负责全区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负责林权流转、木竹及林产品交易的组织实施;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提供林业科技服务等。

   下属单位:


一、森林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0559-8510037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林业、公安部门的指示、决定;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查处破坏森林和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区森林公安民警调配、考核、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

分局下设新华、太平湖、乌石、焦村、甘棠、谭家桥6个森林派出所。

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559-8510026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林业政策;依法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依法对全区林业管理单位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查处全区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对下级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负责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执法队员年度考核工作;按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大队下设新华、太平湖、乌石、焦村、甘棠、谭家桥6个执法中队(与辖区森林派出所合署办公)。

三、木竹检查总站

联系电话:0559-8510026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木竹检查站管理工作。(与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合署办公)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联系电话:0559-8510032

主要职责:森林植物检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古树名木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疫源疫病监测;国家级马尾松毛虫、松材线虫病中心监测点;十里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五、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10031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林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和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引进、吸收和推广;林业技术咨询服务。

六、黄山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联系电话:0559-8510012

主要职责:森林资源各类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造林、抚育和采伐作业设计;林地征占用调查和可行性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林业工程咨询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数表编制、地方林业标准制定等。


发布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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