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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久長時 | 七夕起源、節俗與文化

 dongchang 2018-08-17

 編按   傳統「七夕」不止有愛情,傳說中牛郎織女鵲橋會的故事,恐怕悲情多於浪漫,一年只在天上見一次,還要被一群地上的凡夫俗子圍觀,如此怎麼浪漫得起來?當然,地上的男男女女可以「人約黃昏後」浪漫一把。除了牛女相會形成的節俗,各地還有來源不同的節俗,有些已經成為歷史,有些還依然存在。藉此節日之際,諸君一同來瞭解一番傳統的「七夕」。



「七夕」成為節日,當然與傳說有關,不過,傳說基於古人對於天象之觀察。曹植 <九詠注> 說:「牽牛為夫,織女為婦。……織女、牽牛之星,處河之旁,七月七日得一會。」牛郎織女本是銀河東西隔河相望的兩組星,後被人格化,成為一對配偶神。至南朝時,牛女故事已趨完整。


「七夕」也稱作「雙七」、「巧夕」、「香日」、「星期」等,七夕之夜又稱為「蘭夜」。謝脁 <七夕賦> 云:「嗟蘭夜之難永,泣會促而怨長。」


「香日」之說來自傳說,七夕牛女相會,織女要梳妝打扮、塗脂抹粉,以致滿天飄香,故稱。又因此日有乞巧之風俗,故稱「巧夕」。此日月、日皆為七,亦稱「重七」。《宋書·謝靈運傳》引 <撰征賦>:「荷慶雲之保渥,周雙七於此年。」


「星期」之意為,牛郎星、織女星皆天上之星辰,一年一遇,時際七月初七,故稱是日為「星期」。唐王勃 <七夕賦>:「佇靈匹於星期,眷神姿於月夕。」後來亦將男女成婚之日稱為「星期」。


傳說七月初七,牛郎、織女會在天河(銀河)之鵲橋相會,民間據此衍化出乞巧等一系列民俗活動,形成一個豐富多彩的節日,稱為「七夕節」。


圓明園海嶽開襟樓復原圖(上)及其模型(下),開襟樓之型制為四面開窗之建築,作為社交活動之場域


七夕節俗形成於漢代,據《西京雜志》載:「漢綵女常於七月七日穿七孔針於開襟樓。」至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牛郎織女愛情故事的廣泛傳播日趨完善。梁殷芸《小說》云:「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理。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牛郎。嫁後遂廢織紝。天帝怒焉,責令歸河東,但使一年一度相會。」後來民間傳說,織女為下凡之仙女,牛郎為樸實之農人。他們被王母阻隔,只能在每年七月初七日見面。屆時,喜鵲都要上天於銀河上搭橋,稱鵲橋,故天河會亦稱「鵲橋會」。據說七夕日,在瓜架之下可以聽到天上牛郎織女喁喁情話。七夕成為民眾都要過的節日,節俗活動亦日臻豐富。其主要活動有:陳列瓜果祭拜牛郎織女;少女乞巧、賽巧,童子乞文,此外還有曝衣、曬書等。


「七夕」還有一些別稱。如「女節」,由於七夕的主要活動為少女拜仙及乞巧、賽巧,故有此稱,亦稱「女兒節」、「少女節」。據河南《宜陽縣志》:「七月七夕為女節,陳瓜果,祀天孫以乞巧。」「天孫」意為天帝之孫,此處指織女。《史記·天官書》謂:「織女,天女孫也。」還有此日娘家接新嫁女避節之俗。陝西《蒲城縣志》云:「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節。」


「乞巧」指通過穿針、浮針、種生等方法乞祝巧慧。此俗漢代即已形成至魏晉南北朝時進一步完善。《荊楚歲時記》云:「七月七日,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是夕,婦人結彩縷,穿七孔針,或以金、銀、鍮石為針,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福建各地乞巧習俗大同小異,明嘉靖《建寧府志》載:「七夕,乞巧。是夕,兒女羅果酒於庭,拜牛女星『乞巧』,取小蟢子以盒蓋之,平明視,成繭者為得巧。」各地穿針形式有所不同,或「伏地,俄頃穿之」(清乾隆《福州府志》),或「以彩線對月穿針」(民國《上杭縣志》),或「背月穿針以祈巧」(民國《松溪縣志》)。在福州、政和等地,民眾對於乞巧祭品以及用於巧針之數量比較講究,清乾隆《福州府志》載:「七月七夕,婦女陳瓜果七盤,茗碗、爐香各七數,用針七條……」;民國《政和縣志》云:「穿針乞巧,其數用七」。


七夕乞巧時使用的針或針形物稱為「巧針」,大致分為兩類:其一為漂針試巧時所用的植物嫩芽,以「針」為借稱;其二為本義之針,歷代型制與材質不同,漢代有七孔針,即針尾有七個針孔;元代有九尾針,針孔達九個。這些針的特點是針孔多,增加穿針之難度,以此達到測驗智巧之目標。這些針亦通稱「玄針」,南朝宋孝武帝劉駿 <七夕> 詩云:「沿風披弱縷,迎輝貫玄針。」我國傳統要求女子精於女紅針黹,故以針作測驗智巧之用具。


傳統的乞巧活動最初不專於七夕,據史料亦有在正月、十月及八、九月者,但終以七夕乞巧為正。七夕乞巧不僅是漢族之節俗,也是許多少數民族的節俗。明朱曰藩《滇南七夕歌二首》小引云:「子少日遊滇南,見其土風每歲七夕前半月,人家女郎年十二三以上者,各分曹相聚,以香水花果為供,連臂踏歌,乞巧於天斧,詞甚哀婉。」除了乞巧,還有童子乞文及乞富、乞壽乞子。晉周處《風土記》云:「七夕灑掃於庭,施几筵,設酒果於河鼓織女,言二星神會,乞富壽及子。」

 

因乞巧、乞文之俗,多由少女、童子為之,故「七夕」亦稱「小兒節」。范成大《吳郡志》云:「七夕有乞巧會,令兒女輩悉預,謂之『小兒節』。」舊時亦有稱端午節為小兒節者。


舊俗女子乞巧,男子不參與,一些地區令童子乞文。童子乞文有二法:一是漂針,即看巧芽在水中影子的形狀,為筆尖者謂得巧;一是看蛛網,即把蜘蛛放在小盒中,看蛛網結稀稠圓勻,圓勻則得巧;也有直接用毛筆的。此俗起於唐宋。河北《樂亭縣志》:「童男置蜘蛛於小盆,次日視絲稀密為乞巧多少,亦開元遺風。」又《趙城縣志》:「七日,童子浸穀於盆,使生萌,命曰蘖母。及旬,取為水餃,裹筆頭於內,齧之視穎之向背,以別慧鈍。女子則易以針,從所有事也。」


民國《閩清縣志》載:「七夕,童子以瓜果作『乞巧會』。學童各奉茶於書館相啖,用果置茶中,或鮮或乾,共七件,謂之『七夕茶』。」民國《沙縣志》亦載:「七夕,童子新入學者以瓜果、香燭排列庭前讀書,謂之『乞巧』。」



福建廈門、泉州、福鼎等地,七夕之夜有「拜天孫,去續命縷」之習俗,即是夜小孩拜織女星,大人把端午節時繫在孩子手臂上的「續命縷」解開,以祈孩子無病無災、健康成長。「去續命縷」之後,又「以五色絲繫小兒臂」(清同治《金門志》)。對於「去續命縷」之意義,清嘉慶《福鼎縣志》云:「剪端午所繫線擲屋上,謂雀含此布橋以度牛女。」


在三明、龍岩一帶,兒童在郊外燒「課紙」以乞巧,《福建省志·民俗志》:「學童們把平時所寫的字紙捲成圓軸,外用金、銀紙或其他有色紙封好,在孔夫子的神位前搭成房狀,然後由先生帶領著向孔子行禮膜拜,祈禱學有所成。拜畢,舉火焚燒字紙,待燒盡冷卻後,再用乾淨的紙包好紙灰,送到河中漂走。七夕這天,學童都要給先生送錢或物,而先生也要備下茶點或宴席與學童聯歡。因此,有人稱七夕為『尊師敬字節』。」民國《明溪縣志》:「七夕節,向例私塾於是日放假饗學生以酒肴,焚學生所習字紙以乞巧」。清陳壽祺《福建通志·長汀志》:「七夕女兒羅瓜果中庭,社學小生清晨歌詩,擊鼓竹,懸紙葫蘆,藏所習課焚郊外,謂之『乞巧』。」清康熙《武平縣志》:「社學生彩畫葫蘆,清晨往郊外,或並燃所習課紙。」


在莆田,兒童乞巧形式更為奇特,乞巧之夜兒童「擊土瓦於門首」,民國《興化府莆田縣志》亦有「七夕,乞巧,稚子爭擊瓦缶於庭」之記載。


福建的七夕乞巧之夜,婦孺設瓜果宴,開「乞巧會」;男子也沒閒著,「男子以酒食相會」(清乾隆《寧德縣志》),「遞為宴飲」(清康熙《詔安縣志》),清乾隆《海澄縣志》亦載:「男子亦傳盃宴飲,然日不復傳犧衣事。」文人舞文弄墨來表達七夕之夜所見所聞之感慨,如清平和縣令王相有詩云:「天上鵲橋事有無,迢迢良夜月模糊。輕雲薄霧陳瓜果,乞巧人間大小姑。」(清康熙《平和縣志》)又如清張際亮詩云:「鵲橋今夜渡娉婷,瓜果猶陳乞巧停。閒話女牛天上事,問郎底是女牛星。」


福建民間大多將織女稱為「七星奶」(民國《閩侯縣志》)加以祭祀,形成廣泛流傳的各種有趣的乞巧活動,反映出民眾熱愛生活以及對幸福生活之祈願。


福建七夕分豆結緣之習俗,大致由四月初八「浴佛節」施豆結緣習俗演變而來。對於分豆結緣習俗之來源,閩侯還有一個傳說,據傳清乾隆年間,知府李拔推廣田埂豆,收成適於七夕節前,農家遂將田埂豆炒熟,分贈親友嘗新,以促進鄰里和睦,即謂之「分豆結緣」,而後此俗便延續下來。


郭白陽謂此俗「其名雅,其義厚」,其《竹間續話》卷三載:「閩人七夕炒蠶豆相遺,謂之結緣。」清代,福建七夕分豆結緣習俗興盛,陳庚煥有「閩人本多情,豆為結緣炒。晨興十萬灶,爆咤喧辰卯」(<結緣行>)之詩句,其中「十萬灶」的描述可見分豆結緣習俗之流行程度。


時至近代,福建七夕「結緣」之俗在一些地區不僅限於分贈蠶豆,亦有分瓜果者,如清劉萃奎《<載酒堂集>詩注》云:「吾鄉福州七夕,親故各以瓜果蠶豆相饋遺,謂之『結緣』。」民國鄭拔駕《福州旅行指南》亦載:「七月七夕牛女相會,家家供瓜果蠶豆,並互相贈送,謂可結緣。」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福建》亦云:「福建俗例,……乞巧時供牛女二星,供畢,將果品分給兒童,兒童取之亦互相貽贈,謂之結緣。」此俗反映出閩人和善友愛且重情重義。


夏曆七月初七又俗稱「魁星節」,傳說此日為魁星生日,故謂。魁星即「奎宿」,原為二十八宿中西方白虎七宿之一。二十八宿中以北斗七星最亮,北斗七星之首即為奎宿。奎宿亦稱「魁首」,所謂「大魁天下士」、「一舉奪魁」或榜前五名為「五魁」等,皆源於此。民間謂「魁星主文事」,故欲追求功名者皆崇敬魁星,於是日祭拜,以祈考運亨通。


福建各地有七夕拜魁星之俗,清康熙《平和縣志》:「讀書家多為魁星作壽以相宴樂。」民國《詔安縣志》:「私塾兒童競以瓜果祀魁星君。」


福建自唐代開閩第一進士薛令之以來,歷代進士眾多,宋代福建進士曾一度位列全國之首,故此各地學風甚重,則拜魁星之俗興盛亦非偶然。


清代以來,福建霞浦、古田、浦城、崇安等地,七夕有浚井與洗燈之俗。「浚井」即「淘井」,即把井中青苔、雜物、汙泥等清理或挖出,用清水洗淨井壁、井底,汲出渾水,最後置木炭、石灰之類消毒品於井底,以便用上乾淨的井水,每年如此,遂成習俗。民國《霞浦縣志》載:「七夕,……至公私之水井,必於是日雇工淘之,去泥沙,清積淤,用石灰以滌水竅,歲以為常。」至於浚井為何選在七夕,據傳說婦女於七夕之夜俯身井旁,聞似織女哭泣之井水聲即為得巧。而浚井之後,往往以五穀撒於井旁供喜鵲啄食,以此助力牛女相會。


在崇安,俗謂七月初七為「燈生日」,清嘉慶《崇安縣志》載:「七日,洗燈檠(編按,「檠」即燈架,亦指燈),俗謂『燈生日』。以米麵作丸,取團圓之義。」


近代以來,閩南地區有七夕節敬「七娘媽」之習俗。因許多男性至海外謀生,家中婦女獨自撫養子女,備嘗艱辛,故有祈願神明庇祐孩童健康成長,因而出現拜「七娘媽」之俗。被尊為「七娘媽」或「七星娘娘」的「織女」為七位仙女。每逢七夕,凡有一歲或十六歲子女之家庭最為忙碌熱鬧,因孩子出生第一年拜「七娘媽」為乾媽,置於其庇護之下,稱為「新契」;至十六歲,已近成年,根基已固,可以脫離乾娘,俗謂「洗契」。祭祀「七娘媽」之儀式與一般祭祀類似,特別之處在於祭品等以七為數。此俗至今猶存。


福建自古有崇蛇之風。古代閩越族以蛇為圖騰,將祖先與蛇聯繫在一起。此俗遺風尚存,其中典型以南平樟湖坂遊蛇燈和人蛇共遊活動、平和三坪村將蛇作保祐家居平安之神物為最。


此外,在連江、羅源、莆田等地,近代還有七夕煮豆粥或炒豆薦祖先及祭神以祈求平安長壽之俗。民國《連江縣志》:「七月七日,煮豆粥各薦祖先及家中所奉祀之神。」清道光《羅源縣志》:「七夕,煮豆粥薦先,互相餉遺。新娶者,女家備送香茗、鮮果、飴豆數事,壻家薦之祖先,仍遣青衣挈壺捧甌饋所親家,諸姑伯姊皆遍。」


在詔安、漳浦、雲霄、東山等地,有祭拜「床公婆」或「床公媽」之俗,民國《詔安縣志》:「人家並以瓜果、糖飯設睡床上,畫五色紙為衣裳式,令十五歲以下子弟焚供,俗謂『祭花公婆』。男女年十五者就床食之,謂之『出花園』。」


閩北地區,清代七夕節有吃「巧餅」、製作「巧樓」之俗,清康熙《光澤縣志》載:「七月七日,昔以麵作餅,謂之『巧餅』。以篾縛為層樓,飾以彩紙,繪牛女之像於其上,謂之『巧樓』。」清陳壽祺《福建通志》卷五十七《風俗·延平府·將樂志》載:「七夕以麥為餅,作鳥獸魚龍之狀,曰『巧餅』。」


七夕之節俗與文化如此多姿多彩,現代人不妨用自己喜愛的方式,過自己快樂的七夕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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