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违法犯罪,服刑期间及刑满释放后的退休费、养老金发放,依刑罚种类不同,区别对待。 1.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拘役、劳动教养、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等监外执行以下的,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停发退休费,发给生活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发给基本养老金。 拘役、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缓刑期内不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拘役、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可以继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参加下一年度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2.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罚的,暂停退休待遇,而不能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 服刑期间不能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下一年度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3.退休人员违法犯罪,判刑后在服刑期内死亡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与参保人员正常死亡一样,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仅供参考。 |
|
来自: 公司总裁 > 《政策/法规/文件/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