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溪予 | 明星天价片酬背后的简单逻辑

 cat1208 2018-08-17

8月11日,几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共同抵制天价片酬等“行业乱象“。


声明限酬要点有二:(1)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2)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


声明一出,许多人拍手叫好,究其心理,主要是仇富与嫉妒,当然也有部分人是基于朴素的正义感,以为一旦限制明星天价片酬,中国影视市场就会日趋繁荣昌盛。


仇富与嫉妒的社会心理,无论东西方皆有之,而在此间特别流行,概而言之,无非人性、传统与意识形态三个因素。笔者无意多说,仅就后一种观点辨析。




天价片酬是市场选择,因为明星稀缺


在影视市场,明星是最耀眼的商品,而人们通常把某种商品的稀缺性归咎于价格高,似乎一旦实行价格管制,该商品的稀缺性就没了,鼓吹限制明星天价片酬的基本思路,即是如此。


可是,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价格管制并不能取消商品的稀缺性。因为稀缺性是购买意愿和供应水平之间的关系。鹿晗、李易峰等人电视剧片酬上亿,不是因为他们演技有多好,而是因为他们稀缺——他们有海量粉丝,他们主演的剧集收视率高,投资方愿意投钱,渠道方愿意购买版权。


或有人要质问说,那些演技好的演员也稀缺啊,为何实力派比小鲜肉的片酬低那么多?是的,我也承认,演技好的演员是稀少的,可是在经济学上,稀少与稀缺的概念有个本质区别,也即是否有巨大的购买意愿。


稀少只是商品的数量少,而稀缺不但是商品的数量少,同时还对应着巨大的购买意愿。


譬如说,我觉得我朋友黄寒冬的演技很好,凤毛麟角,可是他不知名啊,从而也没多少人对他主演的剧集感兴趣。而鹿晗、李易峰等级别的艺人,数量同样稀少,但与黄寒冬不同的是,有海量粉丝愿意为他们主演的剧集买单。因此,我们可以说,黄寒冬是稀少的,但不贵;鹿晗、李易峰等是稀缺的,所以贵。



扭曲价格信号,或者无效,或者起反作用


明白了天价片酬是因为明星稀缺的市场选择结果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强行限酬会有什么后果。


就学理而言,强行限酬是试图扭曲市场价格信号,因此要么无效,要么起反作用。就实践层面而言,则很可能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况。


明星的对策无非两种:要么是不演或少演,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市场价值,凭什么将自己如同大白菜一样甩卖呢?要么是通过其它方式保持原来的片酬水准,比如一集片酬不能超过百万,那一集就只拍三十分钟呗;总片酬不能超过五千万,那就把剧集多分几季,每一季单独算总片酬呗。


影视投资制作方很可能会配合明星,因为他们明白,天价片酬的明星也自带天文数字的流量,由他们主演剧集,比起用新人担纲要保险得多。虽然新人(或者说非一线明星)担纲的剧集也有爆红的,但毕竟不是大概率事件。投入多大,产出多大,这个定律在影视市场多数时候都是有效的,只要你别脑子进水,花七个多亿拍什么国产魔幻大片就行。


如此看来,强行限酬有可能只是雷声大雨小点,起不到啥实质性作用。不过,倘若铁了心要亮剑,喝令影视公司严格执行限酬,否则提头来见!那情况又不同了。


如果强行限酬落实,那么影视市场的前景会更加黯淡,因为市场主体的选择更少了,交易会随之减少,产出当然也会减少。


有朋友曾吓唬我说,不出三年,娱乐产业热量归绝对零度。虽然我觉得他是吓唬我的,但这也不是全无可能。冻结已成大趋势。而冻结的后果只是萧条,黯淡而痛苦的萧条。道理很简单,一切产业的繁荣,都建立在有秩序的自由之上,秩序是自发演化并通过法治确立的,自由则意味着人才、技术、资本的无障碍流动。




热衷限酬,背后是整体主义


关于天价片酬的争议与对策,在中国可说是由来已久,我们且梳理下最近三年的轨迹。


2016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


这是限制天价片酬的牛刀小试。


2017年9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五个有关部门出来发话,行业协会迅速跟进。


2017年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要求影视机构限制演员片酬比例,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这与最近九大机构联合发声限酬的内容,高度相似。


2018年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与此同时,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然后就是8月11日九大机构的联合声明。


行文至此,人们或要问了,为啥有关部门老是要跟天价片酬较劲啊?这事儿不能深说,笔者姑且进一解。 “为了不让你们在世界上误入歧途,为了你们梦想的幸福能变成现实,你们需要一个生活的指南”。既然是生活指南,影视娱乐,特别是集万千目光于一身的娱乐明星,自然首当其冲,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民心所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