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天图立心读书会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于《论语》以及儒家思想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和思考。我认为,孔子所倡导的“礼”实质上就是中国最早的契约精神,“礼”追求的是一种秩序、一种规范,而“仁”则是执行“礼”的道德标准。现代社会中,偶尔会听到一些这样的说法,就是国人缺少契约精神,从个体行为来看,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按秩序排队等等,上升到社会层面,就是走后门、不按制度办事、信用违约等等更恶劣的行径,正是孔子所谓的“礼崩乐坏”,让人深恶痛绝。 就拿近期即将实施的交通违法人脸识别系统来说,虽然说这样的系统可以极大的减少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概率,但作为一个个体不能自觉以“仁”行“礼”,反而要在即将影响个人征信的后果下,违心的去行“礼”,这是一个可悲的事实。要知道,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儒家讲“仁者爱人”,但凡有仁心,便不会给别人施加麻烦,而去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真正的儒家思想开放包容,不是皇权专制的工具,也不是强迫个体的制度,它更多的强调人从本体出发,对国家、对上级、对家人、对陌生人都怀有仁德之心,真心真意的践行“礼”,才能形成华夏文明的契约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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