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组织 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应急救护竞赛由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红十字会联合主办,有关高校和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承办。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分别在南京、苏南、苏北三个片区举办,由河海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协同省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3个协作区承办,决赛由河海大学和省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承办。苏北片区包括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等7市高校;苏南片区包括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镇江市等5市高校;南京片区包括所有在宁高校。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可报1队,包括领队1人、指导老师1人、队员4人。独立学院单独组队,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可遴选分院代表队参加所在片区初赛,每片区不超过1队。参加过前三届大学生应急救护竞赛并获得奖励的学生不再参赛。 三、竞赛内容 参照全国应急救护竞赛有关项目内容确定本次竞赛内容。 1.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每队现场抽取2名队员分别单人完成,使用指示灯,不做AED操作。 2.创伤急救:由未参加心肺复苏比赛的2名队员在现场各抽取一项创伤模拟伤情进行急救操作,分别单人完成。救护材料组委会准备后放器材台,参赛队员在抽题后至比赛前的间歇中根据模拟伤情需要自行现场准备。模拟伤员统一安排。 3.计分方法: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50分/人×2人=100分,创伤急救50分/人×2人=100分,总分200。 4.竞赛内容评分参考详见附件。 四、竞赛日程 1.第一阶段:组队与报名(6月-9月)。各校选拔参赛队员、组织集训、按通知要求报名。初赛承办高校及研究会各片区拟发竞赛活动通知,开展初赛报名工作。 2.第二阶段:初赛(9月-10月)。河海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协同研究会各协作区组织片区初赛活动,一般应在10月中旬前完成。在10月20日前将初赛活动纪要、参赛队成绩排序、活动照片(精选20张)、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电子稿报至省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 3.第三阶段:决赛。从3个赛区共遴选18支队伍参加全省决赛。承办初赛、决赛的3所学校组队参赛,可不占片区名额参加全省决赛,另外参加决赛队伍根据3个片区参加的队伍数量多少按比例分配片区。决赛现场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发各参赛高校,供交流学习。 五、奖项设置 初赛奖项和奖励由各赛区自行设置。决赛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对初赛、决赛活动的有关费用给予支持,经费直接拨付至各承办高校。省红十字会负责保障决赛应急救护器材、邀请评委,对决赛活动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支持。各代表队参加竞赛活动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各学校承担。 七、工作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师生健康中国健康”重要意义,增加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提升大学生应急救护能力,落实百万大学生应急救护提升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全面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以赛促训。由学校团委、学工处等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学生参赛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协助做好技术指导。 2.加强高校与红十字会交流平台建设。各高校要主动与当地红十字会联系,争取地方红十字会的支持。各地红十字会要把百万大学生应急救护提升行动纳入省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实事——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全盘考虑,统筹安排,积极支持当地高校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3.各承办高校及省高校卫生保健研究会根据竞赛通知,按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完成。 报名联系方式
竞赛报名表
各市红十字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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