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部署推动会以来,全市上下以疾风厉势治庸问责,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今年1至7月份,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294起,问责187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91人,政务处分187人,组织处理76人,诫勉293人。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现将5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通报如下。 天津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收费检查处处长由俊生履职不力,案件久拖不决被问责。自2016年4月起,群众多次举报某路公交车票价超过有关规定标准。由俊生对此群众举报仅进行初步核实,未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处核实票价标准,且未按规定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情况,也未安排处内其他人员进一步核查处理,导致群众信访举报长达25个月未办结。2018年7月,由俊生被免去收费检查处处长职务。 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河东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0起,问责4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2人,诫勉4人。日前,河东区通报5起典型案例。 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公建部副部长张健失职失责,未能及时解决拆迁建筑影响环境问题被问责。2016年6月,区政府要求对红星路平福里锅炉房清理回收。张健作为红星路拆迁项目现场指挥长,工作拖沓,未及时完成清理回收任务。2017年11月初,张健开展巡查时,看到该锅炉房院门关闭,只对院门进行了拍照留存,未对院内情况进行检查,导致锅炉房长期被社会人员控制并用于废品堆放,影响环境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2018年4月,张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东区东新街道松风东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崔军在低保审核和复核过程中履职不力,辖区内发生骗保问题被问责。社区居民张某某先后凭借伪造的离婚调解书和虚假诊断证明,由他人代替提出办理低保及提高低保标准申请,时任松风西里社区分管低保审核的副主任崔军,把关不严,未能核查出伪造的申请材料,使张某某成功办理低保,并提高了低保标准。在历年的低保户复查及低保专项核查中,崔军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对张某某低保档案进行全面复核。截至2017年9月,张某某骗取低保金额共计12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崔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东区东新房管站站长赵建国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本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被问责。2016年12月,天津欧陆建材有限公司并入河东区东新房管站,由赵建国主持工作。2017年3月至11月,该公司员工南某、沙某在明知不允许开公车上下班的情况下,长时间违规使用公司公务用车上下班,由南某驾驶并停放在其住处,造成不良影响。赵建国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该违纪问题。2018年2月,赵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东新房管站两名职工因对旧楼区公共设施维修工作履职不力受到处理。同月,赵建国受到诫勉处理。 河东区公园管理二所所长赵大鹏等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发生下属人员长时间不上班却得到晋升问题被问责。该所职员张某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因病长时间不上班,但技术等级由中级工晋升为高级工。赵大鹏、原所长刘志强、综合办主任陈彬对员工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赵大鹏、刘志强、陈彬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河东区东新房管站工程部部长赵涛履职尽责不力,发生维修延误问题被问责。赵涛作为旧楼区公共设施维修工作的负责人,对工作人员管理疏忽、监督不力,未及时发现维修延误问题;对完工及时率考核把关不严,未发现施工人员虚报竣工时间等问题;其本人还存在批复维修申请不及时致使维修延误等问题。2018年5月,赵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问题表现一: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打折扣,认识不深刻、行动不坚决、效果不明显 东丽区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园区副主任刘鹏推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不作为问题。2018年以来,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园区对“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工作缺乏实效,截至6月底,该街道企业问题收集率仅为19.84%,在全区排名垫底,对全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新立街道商务商贸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鹏被诫勉。 东丽区工信委主任边仕苓等组织督查迎检等工作不作为问题。2018年4月,东丽区工信委对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迎检工作协调不力、安排不当;工作标准不高,上报工作延误,对全区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主任边仕苓受到警示谈话、责令检查处理,副主任若文刚受到警示谈话、责令检查处理,综合科科长杨学钢、职工刘洪湧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问题表现二: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职责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工业园时任主任任国宏等大气污染防治不作为问题。2018年6月11日至20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组累计通报军粮城街道大气污染问题3个,问题数量在全市各街道排名并列第二,军粮城街道负责同志被市环保局约谈,有关问题被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曝光。军粮城街道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时任军粮城工业园区主任任国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环保科负责人王国良被诫勉。 东丽区新立街道安监办负责人刘永山等开展环保日常巡查不作为问题。新立街道在日常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已被关停“散乱污”企业天津市东方妆材有限公司违规生产问题,直至被群众向环保部门举报,存在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的问题。街道安监办负责人刘永山受到警示谈话、责令检查处理,科员张梦军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东丽区新立街道东杨场村党支部书记田凤起安全生产监管不作为问题。2017年11月28日,东丽区有关领导在察看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新立街道东杨场村家和彩钢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的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指出东杨场村党支部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当日,该村3区9条2号平房发生火情,现场1人死亡。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凤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表现三:基层单位日常管理不严,缺乏有效监管,工作不负责任 东丽区金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宗起日常管理不作为问题。该中心检验员戴永强经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刘宗起等人研究同意,于2010年6月至2017年6月离开单位,到浙江义乌其亲属刘某的企业工作。刘宗起指派他人在戴永强人事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刘宗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涉案资金27.63万元予以追缴。 东丽区供热站时任站长曲顺弟日常管理不作为问题。曲顺弟履行职责不力,日常管理不严,对本单位被拘役干部王某某扣罚工资事项执行不到位,对长期旷工的本单位干部刘某某考核监管不到位。曲顺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丽区无瑕街道城建科干部黄维和落实拆迁协议签订工作不作为问题。无瑕街道小宋等村整体撤村拆迁工作期间,街道城建科干部黄维和在负责签订还迁协议工作中,由于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对村民唐某某等还迁协议归类中发生错误,造成三户村民在2010年1月—2016年12月享有获得租房费资格,给集体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黄维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资金予以追缴。 津南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韩世华履职不力、管理松懈。韩世华主持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期间,该单位给一名已离职职工一直发放统发工资,韩世华没有及时处理,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2018年3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津南区长青办事处原副主任王金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对下级单位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王金波负责联系的单位出现使用公款送礼、组织宴请等挥霍浪费问题,其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津南区葛沽镇副镇长胡振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胡振刚作为时任主管拆迁工作的副镇长,对给个别村民搬迁及经营性损失补偿费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多发和公共财产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津南区小站镇财政经营审计办公室负责人任建国、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尹占奎履职不力、把关不严。镇财政经营审计办公室负责人任建国对于困难村帮扶资金监管不力,未严格履行延伸监督责任;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尹占奎在困难村帮扶中履职不力,未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造成失误。2018年4月,对任建国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尹占奎作出书面检查。 津南区北闸口镇老左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国伍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发展党员监督失职。张国伍对村党支部违反程序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3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来源:根据权威网站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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