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库(非机动车库) 是否设置喷淋? 非机动车库的建筑设计目前并没有专门的设计规范,只有地方出的相关规定,设计时可参考各地关于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另外部分建筑分类规范中也涉及到自行车库、非机动车库的设计细则: 其中JGJ67-2006中4.4.6条规定:1. 净高不得低于2.00m; 2. 每辆停放面积宜为1.50~1.80m2 3. 300 辆以上的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库,出入口不应少于2 个,出入口的宽度不应 小于2.50m;4.应设置推行斜坡,斜坡宽度不应小于0.30m,坡度不宜大于1:5,坡长不宜超 过6m;当坡长超过6m时,应设休息平台。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 4.5.2 条规定:1.自行车停放,每个车位按1.5-1.8 ㎡;2.自行车停放宜分段设置,每段长度15-20m,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 小于3m; 3.当车位数量在300 辆以上时,其出入口不应少于2 个,出入口净宽不宜小于 2.0m; 8.4.2 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4.供自行车推行使用的坡道,宜辅以供人行走的踏步,供人行走的踏步数不应超 过18 级,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8m,踏步段的宽度单向不宜小于0.5m,双向不 宜小于1.0m,供自行车推行坡道宽度由设计确定,坡度不宜超过1:4,坡道宽度不宜小于0.4m(推一辆自行车的宽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2 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m,坡度不宜大于1:5; 至于屋面可以参考室外工程道路的做法。 我们来看下高低规合订本GB50016-2014中喷淋章节与自行车库有关的规定: 8.3.2 除本规范另有提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暖水灭火系统: 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8. 3.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宣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谅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旗馆的窑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lOOm 的住宅建筑。 由此可见: 一、对于多层住宅、高层纯住宅下部设置的自行车库,仅供本建筑用户使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米时可不设自动喷淋灭火设施,面积大于500平米时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二、对于单多层公建、一二类高层公建下部自行车车库,若主体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其非机动车库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三、对于地下车库相临的非机动车库,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四、对于独立设置的地下非机动车库,可参考地下仓库,大于500平米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五、无围护结构的地上非机动车库及屋顶露天设置非机动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4f0d6f0102vtm0.html ======== 2005版【高规】7.6.4强条规定: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条没有区分一类高层或二类高层,也没有区分高层公共建筑或高层住宅建筑。那么,有许多普通高层住宅,其地下室注明为自行车库或分户用的小仓库、储藏室。这属不属于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呢?需不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呢? 规范的条文解释中对此也没有明确的阐述。 对于本强条规定,由于设计人员理解不同,常常引起争议。实际上也有两种不同的作法,一种是做,另一种是不做。 做的理由是:这种地下层的自行车库尤其是小仓库,其中可燃物还是较多的,火灾危险相对较大。不说自行车的轮胎、车座等本身就都是可燃物。就在地下自行车库或分户小仓库中,常常会堆放一些住户家中的陈旧物品,家里放着没用,马上扔掉又觉得可惜,不少住户就先暂时放在地下室仓库角落中,如家用电器纸箱、旧家具等等。而地下室中的公用灯具经常长明不灭,以致温度过高;电线电路故障不能得到及时修理也是常事、地下室里也很难杜绝人员吸烟;不懂事的孩子们还可能偶然进去玩耍甚至玩火等等。事实上确实发生过因小孩子们在地下室玩火而引发火情的实际事例。 而不做的理由是:这种住宅地下层的自行车库或小仓库,可燃物不多,火灾危险不大,人员也不密集。又因为属于普通住宅楼,首层以上住宅部分不做自动喷水灭火,仅仅地下室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比较麻烦。因而认为做自动喷水消防没有必要。 那么,到底按哪一种理解设计更正确呢?对于以上问题,北京华通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给排水设计人员2006年专门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发了咨询函,【高规】管理组以高规【2006】第28号文的形式给于明确答复如下: 对于一、二类高层建筑,如为纯住宅建筑,仅供本建筑内居住人员使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500平米、疏散距离短、人数少、也不经常有人停留的纯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规范管理组的正式答复,高层住宅的地下自行车库,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可不设自动喷水消防,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均应设。 此外,规范管理组还答复:对于一二类高层建筑,类似的场所如水泵房、水箱间等,如此类完全没有任何可燃物设备房间,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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