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实务处理案件中,是第一个要审查的问题。如果劳动者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单位又否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的各项请求,都会因不存在劳动关系而被全部驳回。 那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怎么样证明呢?小编给大家分享下。 在法律上,以下这几个方面证据(原件)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 2、社保缴交或者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 3、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 4、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5、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出入卡。 6、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比如:入职登记表、离职交接表等,有人事部负责人的签字,当然,劳动者得先证明签字的人是公司的员工。 7、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比如:跟某某公司的合作协议,上面写联系人是该名劳动者;比如:任命书)。 8、公司网站网页的一些内容,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网页,属于电子证据,易修改和易删除,所以,建议要及时做公证。 9、证人证言,比如:同事的证言,首先要证明同事是公司的员工。证人需要出庭接受质证。 大家都知道了吗? 福利来啦!!! 人力资源岗位难题免费诊断,每日仅限前20名。 点击“了解更多”,可进行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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