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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E观澜 2018-08-24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人的感情不会自我宣泄到极点,有也必定是父母去世时。”

(《论语·子张》’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致:极,尽。通“至”)

人感情大爆发时必定是父母去世时。最亲的亲人走了,最爱我的人突然就没了!这谁受得了?!平常的感情来也就来了,没也就没了。唯有生我养我的父母突然就没了时,那种悲痛才让人悲不胜悲,痛不胜痛!在以后相当长的岁月里,逝去亲人的笑脸常常在脑海中闪现,好像他们还活着;逝去亲人的身影常常来到梦中,一如过去与你言谈笑语;回到亲人曾经居住的地方,感觉那熟悉的声音仍在呼唤你,为你把门打开。那种熟悉了几十年的音容笑貌忽然消失了,内心的空荡荡的感觉是没有经历过这种痛苦的人感受不到的。

特别是一个人静静独处时,泪不知何时流下,又不知何时泪干。

 

丧三年  常悲咽

【注释】丧:服丧。悲:1.悲痛,悲哀。2.思念,怀念。如“游子悲故乡”。咽:哽咽,悲哀得说不出话来。

【解读】父母去世后要服三年丧,在此期间,子女因怀念亲人常常哀痛哽咽。

《中庸》中说:“三年丧期的制度,一直实行到天子,为父母服三年丧,无论贵贱都是一样的。”

(《中庸·第十八章》 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礼莫重于丧,丧礼是所有礼仪中时间跨度最长,要求最严格的礼仪。古人的丧礼时间跨度长达三年,大致包括虞祭、卒哭祭、小祥、大祥、禫[dàn]祭。虞祭是葬礼结束后的安魂仪式,使亲人的灵魂有个归处;卒哭祭也是百日祭(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给去世父母过百天),是让子女节哀,不要想起父母就哭,不择时间,而是一早一晚哭哭就可以了;小祥是周年之祭(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给去世父母过周年),是在亲人去世的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祭,是在亲人去世的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祭和大祥同月举行,是脱去丧服时举行的祭礼。禫是澹然平安的意思,表示子女的哀痛至此已逐渐平复,接受了亲人去世这个事实。

我们现在还保留着给去世老人过三周年的传统,大概就是从禫祭转变来的,表明父母去世这场丧事已经结束,从此你安心过你的阴间生活,我安心过我的阳间生活了。

古人所说的三年丧期,其实是指时间跨越了三个年头,实则只有二十五个月。(《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丧期为何定为三年?因为古人认为:父母养育孩子,哺乳期是三年。就是说孩子三岁后,才能离开父母怀抱,自己吃,自己走,所以父母去世后为其守三年丧是理所当然的。——莫非子女来到这个世界,父母守护了三年;父母去世到另一个世界,子女理应守护三年。是这么个理吗?

孔子的学生宰我问老师:“守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守丧三年期间不行礼事,礼就忘得差不多了;三年不操练音乐,音乐就荒废得差不多了。旧粮吃完,新粮打下来,钻木取火改用木头,都是一年一个轮回,为父母守丧,一年就行了。”孔子说:“父母去世了,你还吃着香喷喷的米饭,穿着华丽的衣服,心里安稳吗?”宰我说:“没什么啊,心里很安稳。”孔子说:“既然你心里安稳,那就照你说的去做。但是作为一个君子在父母去世服丧期间,即使再美味的食物也吃不出滋味,再好听的音乐也快乐不起来,再安逸的住处也不觉着住的舒适,所以君子不会像你这么做的。你既然觉得过这样的生活心里很安稳,那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这小子不仁啊!孩子生下来三年,才能不让父母抱着,为父母守丧三年,这是天下公认的丧期。宰予这小子,难道就没有让父母抱三年吗?”
    (《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钻燧改火:古代钻木取火,按季节改变取火的木头,称燧改。)
    宰予认为春夏秋冬一个轮回过去了,父母去世这场丧事也应该结束,开始新生活了。孔子心里大概没说出的话是:宰予你这小子真差劲,虽然春夏秋冬一个轮回过去了,但你小子还在父母怀里抱着,吃不会吃,跑不会跑,现在你长大了,为父母去世守三年丧你都不愿意,对父母的爱心哪去了?

 孔子去世后,他的学生像失去了父母一样悲痛,不少学生像为父母守丧一样在老师墓旁盖间小房子为老师守了三年丧,其中子贡为老师守了六年丧。

                   居处变  酒肉绝

【注释】居:住所。绝:断绝。
   
 【解读】守丧期间要改变住处,并断绝一切酒肉。

“居处变,酒肉绝”是古时父母去世后守丧期间孝子的生活,所谓“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是也。

“居庐食粥”中的“庐”是古人为守丧而构筑在墓旁的小屋。即父母去世后,孝子不住在家里,而是在父母墓旁另外搭建简陋小屋住,并以粥为食。

“席薪枕块”中的“薪”是木材,“块”是土块。即父母去世后,孝子要睡在木材上,并且用土块当枕头。

父母去世后,由于悲哀而以粥为食并断绝一切酒肉,今人还能理解,但为什么要改变住处,睡在木材上用土块当枕头呢?《礼记》中说:“把亲人安葬后,不敢回到自己的寝室住,只敢住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屋里,这是哀伤亲人还在外面。睡觉时只敢睡在草垫子上,用土块当枕头,这是哀伤亲人还睡在墓地的土中。”

(《礼记·问丧》 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


 因父母非正常离世而改变生活的三位古人:戒刀、戒烧烤、戒酒

《颜氏家训》中说:吴郡有一位叫陆襄的人,他的父亲陆闲被杀害,陆襄则终身穿布衣吃素餐,即使吃的菜中有用刀切过的生姜,他都不忍心食用;供厨房里做的菜只用手掐,从不用刀切。江宁有一位叫姚子笃的人,因为母亲是被烧死的,所以他终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有一位叫熊康的人,父亲因酒醉后被奴仆所杀,所以他终身不再饮酒。

(《颜氏家训》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噉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噉[dàn]:同“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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